俸餉

俸餉,舊指官兵的俸祿和糧餉。

解釋:

1.舊指官兵的俸祿糧餉

引證解釋

舊指官兵的俸祿和糧餉。清劉獻廷《廣陽雜記》卷二:“各省駐防及緑旂官兵俸餉共一千三百四十九萬二千七百五十五兩。”《清通典·食貨四》:“惟浙江駐防官兵,仍照京制支領俸餉,不給田地。”《清續文獻通考·國用十二》:“京城八旗官兵俸餉由八旗俸餉處專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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