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下省

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後來隋朝和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三省六部製成為與尚書省、中書省的三省之一。其稱為門下省,始自西晉。門下省一般設有: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後垂拱元年曰鸞台侍郎,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太歷二年復舊。

官職

歷史資料

門下省門下省

《舊唐書·職官志》說:“秦漢初,置侍中,曾無台省之名。至晉,始置門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龍朔改

為東台,光宅改為鸞台,神龍復舊”。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晉稱門下省。唐曾改為東台、鸞台、黃門省等,鏇復舊稱。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門下省僅主朝儀等事。神宗元豐改官制,始恢複審查詔令的舊制。南宋初,中書、門下合併為一。遼金亦置門下省。元以後廢。

人員設定

門下省一般設有: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後垂拱元年曰鸞台侍郎,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太歷二年復舊。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申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黑匭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玄宗以“匭”聲近“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乃奏罷驗副封。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駁正違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駁正之目。凡大事,復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門下省有錄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高麗書林高麗書林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

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隋謁者台有典儀,武德五年復置,隸門下省。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諸門開闔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外;啟閉有時,不以時則詣合復奏。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鑰。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武后延載元年,改符璽郎曰符寶郎;開元元年,亦曰符寶郎。

機構

介紹

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後來發展成為與尚書省﹑中書省鼎足而立的三省之一。其稱為門下省﹐始自西晉。

侍中

門下省門下省

侍中在秦代是由丞相派赴殿中往來奏事的府史﹐因其在宮殿內供職﹐故稱侍中。漢代成為加官﹐凡加此官號者﹐便可出入宮禁﹐為皇帝左右侍從﹐備顧問﹐並分管皇帝服用之物﹐下至虎子(便器)﹑唾壺之類也包括在內。內外朝官多可獲得此種稱號﹐並無員額﹐多至數十人。侍中由於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閱)尚書事”的責任﹐因此能參預決策。但在東漢後期宦官專政﹐比侍中更為接近皇帝的中常侍﹑小黃門等掌握了“受尚書事”的權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到限制。東漢末﹐宦官被誅後﹐獻帝於即位之初﹐設定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六人﹐在皇帝左右省尚書事。從此侍中﹑黃門侍郎有了定員和專責﹐地位逐漸重要。魏晉時期﹐侍中定員四人(用作加官的侍中不在此數內)。三國時﹐侍中在魏﹑吳﹑蜀的政府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黃門郎(即黃門侍郎)成為士人羨慕的要職。魏齊王芳時﹐王弼以未能在門下為黃門郎而遺憾。吳孫權用胡綜﹑是儀為侍中﹐專典機密﹐“入闕省尚書事﹐外總平諸官﹐兼領辭訟”。蜀相諸葛亮出師北伐時﹐上表囑咐後主劉禪要信任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 ﹑董允﹐“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這些事例都足以說明侍中﹑黃門侍郎的重要地位。西晉時﹐侍中的作用更為明顯。武帝用任愷為侍中﹐委任他綜管大小事務﹐當時連最有權勢的開國元勛賈充也十分懼怕他。到了東晉以後﹐似乎已經形成了一種制度﹐即皇帝頒發詔書﹐一定要先通過門下省﹐從而形成了門下省的封駁權(即審核權)。這種封駁權發展到唐代﹐達到它的最高點。侍中在政治上發揮的作用﹐以北魏更為顯著。北魏早期官制脫胎於部落制度。什翼犍時﹐置左右近侍﹐侍值禁中﹐傳宣詔命﹐以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為之。無常員﹐或至百數﹐其職位類似侍郎。又置內侍長四人﹐主顧問﹐拾遺應對﹐其職位類似於侍中。後來﹐道武帝拓跋燾稱帝建國﹐模仿魏晉官制﹐於是這種與門下省制度大致相當的內侍長﹑近侍之職﹐便取得了侍中﹑散騎侍郎等名稱﹐並繼續享有重要地位﹐太武帝時﹐穆壽﹑張黎均以侍中輔政。宣武帝末﹐於忠為侍中兼領軍﹐既居門下﹐又總禁衛﹐秉朝政﹐權傾一時。北齊時宰相執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職。

給事中

門下省門下省

以給事(供職)於官省之中得名。在漢代也是加官﹐大夫﹑博士﹑議郎等﹐凡加此官號者﹐便得在宮殿中任職。本無員額﹐曹魏時﹐或為加官﹐或為正員﹐以後歷代或有或無。隋以前地位在黃門侍郎之上。隋無此官﹐後移尚書吏部之給事郎於門下省。唐代改名給事中﹐定員四人﹐地位在黃門侍郎之下。給事中職掌讀署奏抄﹐駁正違失。詔敕有不便者﹐塗改還奏﹐謂?quot;塗歸。所以唐代給事中具體執行門下省的封駁權﹐地位至為重要。這時的給事中已非隋以前的給事中﹐不過襲用其名而已。唐代給事中也曾改稱東台舍人﹑鸞台舍人等名。由於它有駁正詔敕的職責﹐逐漸演變成為諫官。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等官﹐原屬散騎省﹐後又屬集書省﹐隋代始併入門下省。其職掌侍從規諫﹐實際上是位望通顯而無具體職事的閒職﹐僅用來作為高級官吏的榮譽銜。唐高宗時﹐又分散騎為左右﹐左屬門下﹐右屬中書。

其他

此外還有左補闕﹑右拾遺各六人﹐掌諷諫﹔起居郎二人﹐掌記錄時事﹐作起居注。這些都是唐代增設的官職﹐也屬門下省。門下省在宋代形式上還存在﹐實際職權已移至其它機構﹐其長官成為寄祿虛銜。遼代南面官系統中有門下省﹐職掌﹑官名﹑員額與宋制略同。金廢除門下省。元代以後﹐門下省不再設定。

中國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西漢以來逐步形成的封建王朝最高政府機構(歷代名稱、組織機構、職權範圍和隸屬關係時有變動,但“三省”、“六部”作為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的格局基本上是一致的),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三省 三省均設宰相以分散相權,同時:中書省(負責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敕,長官為中書令)門下省(負責糾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長官為侍中) 尚書省(總領六部,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擁有領導、監督中央行政部門及地方府、州、縣官的權利,長官為尚書令。

六部 吏部(管理文職官員的任免、考選、升降、調動等事) 戶部(執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禮部(掌管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等) 兵部(負責軍事,入軍隊編制、武官選授以及駐防、訓練、檢閱等政令) 刑部(主管全國刑罰、律令及審核刑名,與督察院管理稽察、大理寺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覆核,共為“三法司制”)工部(管理全國工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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