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象筮法

六象筮法是以陰陽六象起爻從而得卦的筮法,區別於大衍筮法等四象筮法。是劉林鷹提出以解釋上古數字卦複雜圖景的理論,它能通解目前已知的上古數字卦複雜圖景,還有驗證例。

六象筮法是先秦易學史研究之筮法領域的一種內容,在易學文化上是客觀存在。

含義

六象筮法是以陰陽六象起爻從而得卦的筮法。

卜筮里,得到陰陽六象之代表的奇偶六個數如一至六,即是得到六種陰陽爻,即是一個六爻卦,因為在周期性升降圈裡,乾坤形態的老陽老陰作為極點而走向相反性質的階段,“返者道之動”,其代表的數出現陰陽變性。

發現

依據

劉林鷹《易學起源之謎新解》(筆名劉印爾)提出天文六卦演化出八卦論,認為卦產生於天文學家測工具的預測活動,初期的卦是六卦體系,沒有坎卦和離卦,後來演化出八卦體系,其重要證據是六卦體系(如三陰三陽等)是中醫學的主幹性理論,不是八卦能解釋的,而且六卦體系在《易經》有殘跡,六象筮法用於上古數字卦

展示與論證

劉林鷹後來論文《商周數字卦之用六象筮法考——對張政烺先生易卦源於筮數論的初步證偽》(筆名劉雨鷹),論證四象性大衍筮法東周占統治地位之前的數千年,的卜筮是用六象筮法,複雜的筮數只是六象的用數及其變化,陰陽六象(即六卦)生八卦曾是漫長的卜筮歷史,抽象陰陽觀起源很古;其文還分析出殷墟小屯南地四卦龜甲有三個在後天八卦位,奇異的是,採用變卦為主卦,總體上屬於一種一十六變還本體的“重八宮”(京房易也有,但後世納甲法習慣用宮主卦七變的單八宮)。

與四象筮法的關係

劉林鷹將四象生八卦的筮法統歸為四象筮法,以區別六卦生八卦。六象筮法演化出四象筮法。遠古後期的六象筮法與周易四象筮法,在變爻上皆用六用九。

六象的配數及兩種

筮法一般是以數得爻得卦,六象筮法的基礎是配數。六象即景影六卦,配數為:論先陽後陰,震(少陽)一、兌(陽明)二、乾(老陽)三、巽(少陰)四、艮(厥陰)五、坤(老陰)六,遇三及六應該變。論先陰後陽,可能由於二、三等字的寫法容易混淆,調整為,震(少陽)七、兌(陽明)八、乾(老陽)九,遇六及九應該變。

使用領域:先秦數字卦

六象筮法論認為數形卦包括數字卦和數形的陰陽符號卦,複雜數形卦圖景只是六象的用數及其變化等,有五種解釋。

1、六象的早期用數為一至六

理論:論先陽後陰,震(少陽)一、兌(陽明)二、乾(老陽)三、巽(少陰)四、艮(厥陰)五、坤(老陰)六,遇三及六應該變。

實際情況:見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江蘇東部海安縣青敦遺址1979年出土了幾個六爻的數字卦,只見一至六。

2、後來用數為四至九

理論:論先陰後陽,調整為,震(少陽)七、兌(陽明)八、乾(老陽)九,遇六及九應該變。

實際情況:殷周時期的,不見二和三,而且劉氏考論,1950年出土的四盤磨三卦卜骨,及1980年出土的小屯南地四卦龜甲,都是變六變九,而且四卦龜甲刻有“阜六阜九”,康殷《文字源流淺說·釋例篇》解釋“阜”“表示升降運動”。

3、後來用數里四簡寫為一

在此特殊記號系統里熟悉者不會認錯。——後人不懂就會錯譯。

4、個別時十字潦草寫為七

出現過二次的十字應該是某人對七字的潦草寫法,熟悉者不會認錯。

5、東周后期的所謂六字是∧形陰符

所謂周代後期見“六”不見“五”,其中所謂“六”字只是峰形(∧)陰符,四象筮法不用五和六,取代了六象筮法。出版的出土文獻證明:王家台秦簡《易占》是陰陽符號寫的書,陰符寫作“∧”。

驗證

驗證一:四盤磨“魁隗”卜骨

殷墟四盤磨“隗魁”卜骨,是1950年在殷墟四盤磨出土的三塊卜骨之一,唐蘭解釋為“七八七六七六曰隗”、“七五七六六六曰魁”,一般學者接受此釋。
劉文《商周數字卦之用六象筮法考》分析:“七八七六七六曰隗”,為遇違濟之大有,“七五七六六六曰魁”,為遇否之乾;隗、魁是釋義或特殊的吉凶占辭;隗為高山,表示高大,與嵬、巍相近,而《周易·序卦傳》以“大”釋大有,一致;魁為首領,而“乾”為首為首領,一致。證明殷易也變六變九,但其特點是以變卦為“主”卦,由“客遇卦”到“主體卦”。古文獻的兩種解釋,在此一致,其解釋很圓順。而張氏之論不能解釋此“隗魁”的出現理由。

驗證二:小屯南地四卦龜甲

1980年在殷墟小屯南地發掘出四卦龜甲,比較二種解釋,六象筮法論的解釋符合古文獻的說法。

四卦:甲首為上頂,左上為七七六七六六(旁刻“貞吉”),左下為五組橫畫(旁刻“”字,為“友”字一種上古寫法),右上為六七八九六八,右下為六七一六七九。甲首下部的中間刻有“阜六阜九”字。

馮時《殷墟“易卦”卜甲探索》解釋:以數字卦翻譯的常規,奇數對陽爻,偶數對陰爻,對應周易卦名,右上“六七八九六八”為“蹇”,右下“六七一六七九”為“兌”,左上“七七六七六六”為“漸”,左下五組橫畫,對照《易經》坤卦“朋”字,依據“朋”、“友”同義,釋為“坤”卦,“阜”釋為大。馮氏認為卦甲是古代式盤。

劉文《商周數字卦之用六象筮法考》解釋:依據六象筮法論,右上“六七八九六八”為“遇蹇之渙”,右下“六七一六七九”為“遇節之巽”,其中“一”是“四”的簡寫,左上“七七六七六六”為“遇漸之乾”,左下五組橫為“坤”卦,“阜”釋為“梯變”。又分析:“巽”、“乾”、“坤”三卦在後天八卦位,“渙”在“重八宮”的艮宮方位;該龜甲屬於水龜、北龜,使用時應該是甲首向北;“重八宮”屬於京房易(《漢書》雲“京房……獨得隱士之說”),後世一般易術者不知,但清代人曹九錫編寫的《易隱》有保存。甲首的“阜六阜九”,“阜”字:康殷《文字源流淺說·釋例篇》解釋為”表示升降運動“,是變化。只有六象筮法論能提供一致的解釋,在學術論證上是一種驗證。學術論證是解釋力高低。

意義

六象筮法論通解了連綿數千年的遠古數字卦的複雜現象。對先秦複雜的數字卦圖景,到目前為止,還是學界提供的唯一通解。但是否完全解決了這個黑箱問題,還有待學界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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