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氏

攝氏,符號為℃,是日常生活中衡量溫度的一個單位。

攝氏溫標(Celsius,符號為℃)
規定:在標準大氣壓下,凍的熔點為0度,水的沸點為100度,中間劃分100等分,每等分為1℃。
1742年,瑞典天文學家安德斯·攝西阿斯(Anders Celsius,1701 -1744)將一大氣壓下的水的冰點規定為100°,沸點訂為0°,兩者間均分成100個刻度,和現行的攝氏溫標剛好相反。1743年才被修成現行的攝氏溫標。1954年的第十屆國際度量衡大會特別將此溫標命名為「攝氏溫標」,以表彰攝氏的貢獻。
其他常用的溫度計量單位還有華氏溫度、開爾文。
攝氏溫度和華氏溫度(degree fahrenheit, ℉)兩種溫標的轉換公式為:
攝氏溫度 = (華氏溫度 - 32) × 5/9 。
攝氏度為目前公制採用的溫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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