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2)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我縣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 (4)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政府採購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 (7)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主要職責

(2)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我縣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財政工作;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決算;管理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財政專戶;管理彩票市場。
(4)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政府採購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
(5)擬訂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6)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各類經濟發展支出、縣屬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並實施監督;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監督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7)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8)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擬定和執行會計集中核算為主的會計委派制,管理會計委派人員;組織實施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培訓和考務工作。
(9)監督和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預算內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建議。
(10)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管理全縣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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