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定假日

中國古代是有法定節假日的,不過,這些法定節假日主要針對官員。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

簡介

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閒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成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法律規定

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法定節假日。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歲的人為青年);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法定節假日

第四條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法定節假日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新年)為法定節假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天)為公休日

二、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13至2月15 三天為法定假日,2月13日(星期六),2月14(星期天)為公休日,調休到2月16日,2月17日。2月20日,2月21日為公休日調休到2月18日,2月19日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為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照為清明節當日)為法定節假日。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5月2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一)照常公休

五、端午節:6月16日法定節假日,共1天  

六、中秋節:9月22日法定節假日,共1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五)、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9月2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一)。原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調至10月5日(星期二),10月6日(星期三)。10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四)。9月25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發展過程

1995年5月, 中國開始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1999年9月1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增加公眾法定休假日。春節、“五一”和 “十一” 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調整的前後兩個雙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個連續7天的長假, 使中國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達到了114天。 而每個長假掀起的旅遊消費熱也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生活的新亮點,被人們稱為黃金周。 法定節假日

2004 年,國家旅遊局表示,短期內不改變黃金周長假制度。

2004 年2月27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建議增加傳統節日為法定假日,取消黃金周,強化春節長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門發布檔案詳細說明增設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節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到人民大學聽取增加中國傳統節日為法定假日的意見。

2007年2月,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進入徵求意見階段,法定節假日調整呼之欲出,新華社發表長文深度分析黃金周調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
2007年11月9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的方案在人民網、新華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網站上予以公布,開展民意調查。

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

2、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元旦放假1天不變;春節放假3天不變,但放假起始時間由農曆年正月初一調整為除夕;“五一”國際勞動節由3天調整為1天,減少2天;“十一”國慶節放假3天不變;清明、端午、中秋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農曆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

3、允許周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2007年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調整方案體現了以下原則: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數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二是法定節假日安排要有利於弘揚和傳承民族傳統文化;三是節假日制度安排要儘量減少對經濟社會運行影響和衝擊;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體現社會公平,讓全體公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五是法定節假日調整和帶薪休假制度安排要充分考慮到國民旅遊需求。

2008年,新的假期調整方案正式施行,四大傳統節日正式被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這一過程,大大增強了方案民意調查的透明度。
法定節假日的調整不但豐富了人們的社會生活、文化生活,還豐富了人們的政治生活,在某種意義上是政治民主進程中新的里程碑。
2007年12月14日,溫家寶總理簽署第513號國務院令:《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接下來的兩天,全國主要媒體都刊載了修改全文,基本內容為: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簡言之,就是改“五一”7天長假為3天小長假,增加3個傳統節日為法定節假日。同時,還發布了帶薪休假的規定。
至此,四大傳統節日正式被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的調整方案曾於當年11月8日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在此之前曾有一年多的醞釀期。如果追溯到最初的動議,據說可以往前推20年。總之,對許多人來說,是一個長期呼籲、爭取得來的結果。因此,在看到徵求意見的公報後大家都歡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喜不自禁,在部落格上說:“這是眾望所歸,真讓人激情澎湃!”

世界“法定節假日”的歷史淵源

現代國家的法定節假日一般都是考慮政治的、宗教的、民俗的各種因素註解制定形成的。而從源頭上說,多半來自古代的宗教文化,比如工作7天休息1天的規定。

起源於宗教文化

大約3000年以前,“七日一周”的說法首先在巴比倫流行,原因至今不詳。那時巴比倫的星象觀測和宗教崇拜同處於極盛時期,可能由此把每個日子置於一個神或一個與神相等的星宿的保護之下。至今,許多歐洲國家的語言裡仍把一星期七天都冠以一個神的名字,如星期天稱為“太陽日”,把星期一稱為“月亮日”等。也有人認為與遊牧生活有關。古巴比倫地區沙漠比較多,按照現代科學實驗的結果,人在沙漠中沒有水的話一般最長能活7天。當時的遊牧民族根據經驗也可能得出同樣的結論,因而形成了“七天一個周期”的觀念。
後來,羅馬人也接受了一周七天的制度。我國古代也早有近似七日一周的說法。也是在3000多年前,我國的古代天文學家就把天空中可見的星分成“二十八宿”,後來又把二十八宿按日、月、火、水、木、金、土的次序排列,稱為“七曜”。
再後來,七日一周又被收入《聖經》,把上帝6天創造世界變成7天。為此,基督教中還有不小的爭論,留下了一段難了的公案。
不管如何,七日一周逐漸成為一種宗教信條,7天作一次禮拜成為規矩。很多國家都曾經歷過政教合一的過程,宗教規定也就是國家法律規定。因此,如果在禮拜天工作就會被認為是對神的不敬,就會受到指責。
中國古代是自給自足的經濟,大多數老百姓都以種地謀生,沒有政教合一的情況,主要的宗教是佛教,佛教沒有固定禮拜的日子,世俗法律也沒有規定農民必須哪天耕作,哪天休息。節日倒也不少,但節日是休息還是工作也沒有強制性規定。

成型於工業化時代

西方歷史上,曾經因為星期天該不該工作而有廣泛爭論,直到今天依然沒有徹底結束。換句話說,直到今天,星期天如果工作,依然會有法律來管。
至於在基督教伊斯蘭盛行的國家,許多節日直接就是宗教節日。如聖誕節、復活節、開齋節、古爾邦節等等。
法定節假日在西方社會成為一個體系,也是在工業化之後。
工業化要求人們集中工作,因而就要求統一上下班時間。工業化初期,工人成為機器的附庸、機器的奴隸,這引起了人們的仇恨,於是出現了“砸碎機器”、“破壞機器”的運動。於是工人是否擁有節假日休息的權利,成為工業化社會中的一個廣泛問題。因此,為解決這些問題,人們,特別是工業工人經過了艱苦鬥爭,逐漸形成了法定工作時間和節假日制度。

“七日一周”的規矩在十九世紀八、九十年代傳入我國,逐漸被人們接受,當時,清廷上層也把7天作為工作、學習等作息日期的計算單位。1909年,清朝的編譯圖書局長袁嘉穀主持將七日一周制度定名為“星期”。又因基督教在星期日這天做禮拜,則又稱為“禮拜天”。

中國古代法定節假日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是有法定節假日的,不過,這些法定節假日主要針對官員。官員拿朝廷的俸祿,為朝廷服務,朝廷就要規定官員的工作時間,也規定了放假休息的時間。
漢朝隋朝,官員每5日放假1日,謂“休沐”,意即沐浴和休息。唐、宋時期實行“旬假”制度,即1旬休息1日,稱“旬假”。1年36旬,可休36天。宋朝的法定節假日更加豐富:據宋史筆記《文昌雜錄》記載,元日(春節)、寒食、冬至各放假7日,類似今天的“黃金周”。其他還有20多個節日也都放假,合計法定假日有110天,與今天的節假日總數相近。
古代還有許多“人性化”假日:父母住3000里外的,每隔3年有30日定省假;在500里外的,每隔5年有15日的定省假。兒子行冠禮時有3天假期;兒女結婚時有9天假期。
元代規定全年只有16天節慶假日,可能是因為元朝統治者是遊牧民族,與漢族的民俗不同的緣故吧。到了明代,官員似乎更辛苦些,旬假制逐漸削減甚至取消,全年只保留了3個假期,即春節、冬至及皇帝的生辰。這樣少的假期,許多官員都嘖有煩言。於是,朝廷只好作了修改,在3個假日的基礎上增添了寒假,又將春節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長至1個月。後來假期又逐漸增加,月假3天,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冬至等節日可放假18天,每年休假有50多天。
清朝的休假制度前期基本上沿襲明朝。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西方人大量進入中國,他們每星期休假一天,時間一長,國人就產生了認同感,到了19世紀初,清朝政府上層逐漸實行了星期天為公休日的制度。

端午節四種說法

端午節是中華民族古老的傳統節日之一,有2000多年歷史。端午也稱端五、端陽。此外,還有許多別稱,如:午日節、重五節、五月節、浴蘭節、女兒節、天中節、地臘節、詩人節、龍日等等。
關於端午節的由來,有多種說法:

紀念屈原說

屈原是春秋時期楚懷王的大臣,因倡導舉賢授能,富國強兵,力主聯齊抗秦,遭到貴族子蘭等人的反對,屈原被懷王革去職務,流放到沅、湘流域。他在流放中,寫下了憂國憂民的《離騷》、《天問》、《九歌》等不朽詩篇(因而,端午節也稱詩人節)。公元前278年,秦軍攻破楚國京都。屈原眼看自己的祖國被侵略,悲憤交加,於5月5日寫下了絕筆《懷沙》詩作之後,抱石投汨羅江而死。
屈原死後,楚國百姓紛紛涌到汨羅江邊去憑弔屈原。人們駕船打撈屈原屍體,把飯糰、雞蛋等食物丟進江里,想讓魚龍蝦蟹吃了就不會去咬屈大夫的身體。以後,在每年的五月初五,人們就舉行龍舟競渡、吃粽子、喝雄黃酒等活動,以此來紀念這位愛國詩人。

紀念伍子胥說

伍子胥也是春秋時期的楚國人,其父兄均為楚平王所殺。伍子胥投奔吳國,助吳伐楚,五戰而入楚都郢城。當時楚平王已死,伍子胥掘墓鞭屍300下,以報殺父兄之仇。吳王闔廬死後,其子夫差繼位,討伐越國,越國大敗,越王勾踐請和,夫差許之。伍子胥建議徹底消滅越國,夫差不聽。後夫差聽信讒言之,賜子胥寶劍,子胥自刎而死。死前伍子胥對鄰舍人說:“我死後,將我的眼睛挖出懸掛在吳京之東門上,以看越國軍隊入城滅吳。”夫差聽說後大怒,令取伍子胥之屍體裝在皮革里於5月5日投入大江。世人哀其忠勇,以吃粽子、駕龍舟紀念。

紀念曹娥說

曹娥為東漢時上虞人,父親溺於舜江,數日不見屍體。當時曹娥年僅14歲,晝夜沿江號哭。過了17天,5月5日,曹娥也投江,5日後抱出父屍。官府知道曹娥的事跡後,為之立碑,作誄辭頌揚,稱為孝女。曹娥之墓在今浙江紹興,墓上有碑,稱曹娥碑,相傳為晉王義所書。後人為紀念曹娥的孝節,在曹娥投江之處興建曹娥廟,她所居住的村鎮改名為曹娥鎮,舜江也改名為曹娥江。

古越民族圖騰祭說

上古時期,長江中下游廣大地區曾存在過一個崇拜龍的圖騰部族,史稱百越族。百越族有斷髮文身的習俗,生活於水鄉,自比是龍的子孫。現代考古發現,百越人的生產工具主要是石器,也有鏟、鑿等小件的青銅器。百越人一直存在到秦漢時期,後來大部分百越人和漢族融合,其餘部分則演變為南方少數民族。端午是百越人祭祖的節日,由於百越人流散很廣,端午節遂成為中華民族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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