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定節假日

中國法定節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基本信息

法定節假日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歲的人為青年)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工資計算

加班工資算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后,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套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應付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以目前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計薪天數

發展歷史

1995年5月, 中國開始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1999年9月1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增加公眾法定休假日。春節、“五一”和 “十一” 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調整的前後兩個雙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個連續7天的長假, 使中國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達到了114天。 而每個長假掀起的旅遊消費熱也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生活的新亮點,被人們稱為黃金周。 2004 年,國家旅遊局表示,短期內不改變黃金周長假制度。

2004 年2月27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建議增加傳統節日為法定假日,取消黃金周,強化春節長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門發布檔案詳細說明增設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節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到人民大學聽取增加中國傳統節日為法定假日的意見。

2007年2月,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進入徵求意見階段,法定節假日調整呼之欲出,新華社發表長文深度分析黃金周調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3]

2007年11月9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的方案在人民網、新華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網站上予以公布,開展民意調查。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

2.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元旦放假1天不變;春節放假3天不變,但放假起始時間由農曆年正月初一調整為除夕;“五一”國際勞動節由3天調整為1天,減少2天;“十一”國慶節放假3天不變;清明、端午、中秋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農曆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

3.允許周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2007年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調整方案體現了以下原則: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數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二是法定節假日安排要有利於弘揚和傳承民族傳統文化;三是節假日制度安排要儘量減少對經濟社會運行影響和衝擊;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體現社會公平,讓全體公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五是法定節假日調整和帶薪休假制度安排要充分考慮到國民旅遊需求。[4]

近年查詢

2018年

一、元旦:12月30日~1月1日 1月1日(周一)補休 共3天

二、春節:2月15日(除夕)~2月21日 2月11日(周日)上班,2月24日(周六)上班 共7天

三、清明節:4月5日~4月7日 4月8日(周日)上班 共3天

四、勞動節:4月29日~5月1日 4月28日(周六)上班 共3天

五、端午節:6月16日~6月18日 6月18日(周一)補休 共3天

六、中秋節:9月22日~9月24日 9月24日(周一)補休 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10月7日 9月29日(周六)、9月30日(周日)上班 共7天

2013年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5]

2012年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1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國慶節: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2011年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2日(農曆除夕)至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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