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視大學圖書館

上海電視大學圖書館

海電視大學圖書館位於國順路288號,創建於1983年7月,原為圖書資料室,1998年4月撤室建館,2004年11月自阜新路25號搬遷至此

基本信息

上海電視大學圖書館

簡介

開放時間

規章制度

簡介

(1)上海電視大學圖書館位於國順路288號,創建於1983年7月,原為圖書資料室,1998年4月撤室建館,2004年11月自阜新路25號搬遷至此。

圖書館標誌圖書館標誌

圖書館現有正式或非正式員工8名,館舍面積為1000平方米,由閱覽室、外借處和辦公室等三個功能區域組成。
其中,閱覽室設有124席閱覽位,可為廣大師生提供上網瀏覽、信息查詢、文獻檢索,以及當年版期刊與報紙、動漫及部分其它專業圖書、期刊合訂本及參考工具書、外文圖書等的閱覽與複印等服務;外借處主要提供書刊的加工、整理、借閱和信息查詢等服務;辦公室負責資源的建設與套用、對外聯絡與溝通、整體管理與協調、用戶培訓與參考諮詢等工作。
(2)為了更好地適應上海電視大學遠程開放教育的需求,圖書館把重點放在數字資源建設方面,先後購置與建設了館藏書目資料庫、中國學術期刊資料庫、方正(Apabi)數字圖書館、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資料庫、新東方多媒體學習庫、中國(優秀)博碩士論文資料庫、上海電視大學試卷庫等。
圖書館還加入全國廣播電視大學數字圖書館共建共享體系,目前可共享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超星數字圖書館”、“電大系統優秀學歷論文庫”等,以及其它省級廣播電視大學圖書館的一些數字資源。
(3)圖書館除提供圖書流通、書刊閱覽、信息查詢、資源檢索等基本功能外,把重點放在數字資源建設與推廣套用方面,通過網站、郵件、校報、插頁、講座、手冊等多種方式開展參考諮詢與用戶培訓,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與效果,提升讀者的信息素養。
為了滿足讀者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訪問學校數字資源的需求,圖書館建設了“VPN校外訪問系統”,讀者通過帳號登錄後即可查詢與下載所需文獻。
圖書館採用總分館制,將分校圖書館作為自己的分館,對其提供資源建設、編目加工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對學校其它校區開展了流動式圖書借還服務,使讀者無需到館即可辦理圖書借還手續。這些方式方便了讀者與分校,也提高了圖書的利用率。
近年來,圖書館還堅持開展讀書活動,致力於提高讀者的閱讀興趣與能力,提升圖書館的文化與教育功能。
(4)通過不斷的研究與探索,圖書館確立了自己的發展思路,即為學校的遠程開放教育提供學習支持服務。具體而言,要走虛實結合、以虛為主,藏用結合、重在服務,專博結合、特色優先,加強溝通、協作共建的發展道路,樹立動態的、發展的和大系統的觀點,即縱向的立足整個電大體系,橫向依靠本地區、全國乃至世界範圍內的文獻資源網路,充分利用網路的優勢、電大系統的優勢和所在地區的地理優勢,兼顧虛與實、藏與用、泛與專、合與分等各方面的因素,與時俱進,努力建成學校的資源中心、學習中心與服務中心。
開放時間

圖書館一角圖書館一角

功能區域政服務日期服務時間備註
外借室星期二、五
星期一、四8:30-11:30,13:00-17:00
13:00-17:00寒暑假與法定假日,依據相關規定
閱覽室七天9:00-11:30,12:30-17:00
18:00-21:00寒暑假與法定假日,依據相關規定
網上服務七天24小時
規章制度

(一)流通管理暫行規定
1.圖書借閱功能開通辦法
⑴為了方便讀者攜帶與使用,同時配合學校一卡通建設工作,圖書館使用IC卡(校園一卡通)作為借書證。
⑵本校在職(含在編和非在編)教職員工持工作證、IC卡,前來本館開通圖書借閱服務功能。
學生讀者圖書外借功能開通手續由開放教育學院、國際交流學院有關管理人員統一辦理。
其餘人員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⑶IC卡(代借書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轉借他人造成書刊丟失或污損,由IC卡所有者負責賠償。
⑷讀者因工作需要離校時,須按規定到圖書館還清所借圖書,並在讀者離校手續上蓋章,其損失的圖書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賠償手續。
2.書刊借閱規則
⑴外借服務時間:
星期一、四:13:00-17:00
星期二、五:09:00-11:3013:00-17:00
⑵讀者須憑本人借書證(IC卡)辦理相關手續後進入書庫自行選書,取閱圖書使用代書板
⑶圖書館外借文獻以普通圖書(包括期刊合訂本)為限,參考工具書、畫冊等不予外借。
⑷圖書外借數量/期限:
讀者類型外借數量(冊)外借期限(天)續借期限(天)
教師106060
職工56060
學生33030
其他23030
⑸讀者借書時應及時檢查所借書刊是否有污損、缺頁等情況,如有須及時向圖書館管理人員加以說明、明確責任,否則由借書人負責。
⑹借出書刊如因教學、科研或其它特殊原因急需時,圖書館有權隨時收回,事後再重新借閱。
3、書刊賠償規則
⑴遺失館藏書刊資料應購買同版書刊資料賠償,否則按書價賠償;多捲圖書遺失其中一冊,按全套價格賠償,賠償後其它分冊不退給本人。
讀者賠償遺失圖書一周內若找到原書,可將原書送還圖書館,並持賠款收據辦理退款手續。
對拒絕交納賠償者,圖書館有權將其曝光,或不予協助其辦理離校等有關手續。 
⑵借閱書刊資料應保持完好無損,如有撕頁、污損、劃線者,視情況作修補或賠償處理,賠償原則視該資料是否完整、可用而定,若無繼續使用價值,則視同遺失書刊處理。
⑶偷竊書刊者,從嚴懲處。發現後,先追回所竊書刊,然後視情節與態度,作如下處理:偷竊圖書按書價的5-10倍處以罰款;期刊按全年價2-3倍處以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交由所在單位與部門給予相應處分,同時本館作停借處理。
(二)數字媒體閱覽室管理暫行規定
1.開放時間:
星期一——星期日:09:00―11:30
12:00―17:00
18:00―21:00
上海電大師生憑有效證件(工作證/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本閱覽室,並辦理有關驗證、登記等手續方可上機。
2.書包等私人物品請存放於寄包箱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種物品。
3.讀者嚴禁在網上瀏覽、截取、傳播或發布淫穢、反動、詆毀性的報導、圖片和信息;不得在閱覽室內打電子遊戲;不得隨意下載電影、視頻等。

研討會研討會

4.讀者應使用閱覽室內計算機現有配置的硬、軟體,嚴禁刪改和安裝系統或其它程式;不得私自拆換、挪動計算機及相關設備。上機過程中,如發現計算機有任何異常情況,須及時通知工作人員,不可擅自調換。
5.為保證計算機網路暢通,防止病毒侵入,讀者個人所帶軟體、光碟須經工作人員同意方能安裝使用。原則上除學習軟體外,其它軟體、光碟不能使用。
6.讀者入室應衣冠整齊、舉止文明;須保持室內乾淨、整潔,嚴禁攜帶食品與飲料入室,不得在室內吸菸;不得大聲喧譁,通信工具須關閉或置於振動檔,且不得在室內撥打或接聽。
7.讀者應自覺遵守本閱覽室各項規章制度。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終止其上機權利,造成機器損壞或有其它嚴重情節者,將按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校規校紀處分,或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三)書刊閱覽室管理暫行規定
1.開放時間: 
星期一——星期日:09:00―11:30
12:00―17:00
18:00―21:00
2.讀者憑本人工作證/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書刊閱覽室,並辦理相應驗證、登記等手續方可閱覽;教師參考室僅為本校教職員工提供服務。
3.書包等私人物品請存放於寄包箱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種物品。
4.讀者入室應衣冠整齊、舉止文明;須保持室內乾淨、整潔,嚴禁攜帶食品與飲料入室,不得在室內吸菸;不得大聲喧譁,通信工具須關閉或置於振動檔,且不得在室內撥打或接聽。
5.愛護公共書刊資料、設施、設備,不得塗抹、刻劃、撕毀或私藏書刊。
6.讀者取閱書刊須使用代書板,每板可代一冊書(刊),一次取閱不超過兩冊,閱畢請放回原處。
7.讀者如需複印,請與工作人員聯繫,並按下列標準收取費用(單面)A4:0.3元/張,A3:0.6元/張。
該費用從讀者校園IC卡中扣除,不收取現金。
8.教職員工如需辦理期刊外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每人每次限借2本現刊(參考工具書、外文原版書刊、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及各種當期刊物概不外借),借期為五個工作日。逾期不歸還者,按照每超期一天停借1周處罰;期刊未還清者,不再辦理新的外藉手續。
9.請讀者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並須對工作人員的檢查給予支持與配合。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四)教師參考室規則
1、本室僅對學校教職工開放。
2、各類參考工具書、外文原版圖書供室內使用,均不外借,如需其它服務請與工作人員聯繫。
3、其餘規定與書刊閱覽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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