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社會大分工

三次社會大分工

三次社會大分工是馬克思主義所使用的名詞。馬克思主義者認為該事件發生在原始社會末期的新石器時代的三次重大的社會變革。第一次社會大分工是指原始社會末期農業部落和遊牧部落從狩獵、採集者中的分離;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是指手工業和農業之間的分離。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是指原始社會晚期商人階層的產生。

基本信息

社會分工簡介

三次社會大分工三次社會大分工
社會分工是指動物進行各種勞動的社會劃分及其獨立化、專業化。社會分工是動物社會的標誌之一,也是人類出現商品經濟發展的基礎。對人類來說,沒有社會分工,就沒有交換,市場經濟也就無從談起。如果沒有社會分工,社會就難以正常運轉。人類社會分工的優勢就是讓擅長的人做自己擅長的事情,使平均社會勞動時間大大縮短。生產效率顯著提高。能夠提供優質高效勞動產品的人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獲得高利潤和高價值。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最深刻的含義就是由社會分工得出的。其他哺乳動物的社會分工跟人類差不多,都是按照個體所擅長的去分工,比如雌獅擅長捕獵,於是雌獅就擔負養育家族的責任,雄獅擅長打鬥,因此雄獅擔負起保衛家園責任。而昆蟲的社會分工則往往由幼蟲期的發育情況決定,比如雌性蜜蜂如果在幼蟲期一直食用蜂王漿,就會發育成蜂王,負責繁殖,如果在幼蟲期只吃兩三天蜂王漿,則發育成不育的工蜂,負責采蜜、分泌蜂王漿、建造巢穴、養育幼蟲、保衛巢穴等。

歷史沿革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提出的發生在東大陸原始社會後期的三次社會大分工,即遊牧部落從其餘的野蠻人群中分離出來;手工業和農業的分離;商人階級的出現。

第一次社會大分工

發生在野蠻時代的中級階段。

人類在早期的征服自然過程中,有些部落學會馴養動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資料,隨著較大規模畜群的形成,這些部落就主要從事畜牧業,使自己從其餘的野蠻人群中分離出來,成為遊牧部落。遊牧部落生產的生活資料不同於其他部落,而且數量較多,從而促進了交換的發展,使經常的交換成為可能。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數人,於是,個體勞動代替了共同勞動,相應地出現了私有制,家庭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男子從事的畜牧業成為謀生的主要手段。男子在家庭中取得了統治地位。後來,農業和手工業也有所發展,穀物成為人類的食物,出現了織布機和青銅器,人們開始掌握礦石冶煉和金屬加工。一切部門生產的增加,使人的勞動力能夠生產出超過勞動力所必需的產品。於是戰俘不再被殺掉,而被吸收為勞動力,成為奴隸。這樣,就零散地出現了奴隸制。第一次社會大分工的結果產生了第一次社會大分裂,社會分裂為兩個階級:主人和奴隸、剝削者和被剝削者。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

出現於野蠻時代的高級階段。

鐵制工具的使用和生產技術的進步,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使手工業向多樣化發展。如此多樣化的活動已經不能由一個人來進行了,於是發生了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隨著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出現了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商品生產。交換的發展,使貴金屬成為占優勢的貨幣商品。在社會上一旦出現了貨幣財富,它便成為人們追求的對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會想方設法積累財富。在剩餘產品逐漸增多的情況下,提高了人的勞動力的價值,在前一階段還是零散現象的奴隸制,現在成為社會制度的本質組成部分。

第三次社會大分工

發生在文明時代的門檻。

由於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一個不從事生產只從事交換的商人階級。他們作為生產者之間的中間人,剝削生產者,並取得了生產的領導權。交換髮展的需要產生了金屬貨幣。貨幣借貸、利息和高利貸也相繼出現。土地私有權被牢固地確立起來,土地完全成為私人財產,它可以世襲、抵押以至出賣。現在除了自由人和奴隸的差別以外,又出現了富人和窮人間的差別。這是隨著新分工產生的新的階級劃分。財富更加集中,奴隸人數增多,奴隸的強制性勞動成為整個社會的經濟基礎。由於有了階級對立,於是產生了國家。

恩格斯對於三次社會大分工的論述,是與他把人類社會劃分為蒙昧時代野蠻時代文明時代的論述相結合的。三次社會大分工發生於野蠻時代的中後期,經過這三次大分工,人類進入文明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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