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過死蔭之地》

《行過死蔭之地》

此書係為台灣書壇有史以來,擁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愛收藏的推理小說。無照偵探馬修·斯卡德從1976年登場至今已逾30個年頭,讀者始終一路追隨他從年輕氣盛直到老而彌堅,從釀酒進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調踽踽獨行於兼具犯罪詭譎與人文藝術氛圍的紐約。從《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讀至最新作品《繁花將盡》,馬修像是現實生活里的某一個人,為了實現正義而偵破一樁樁的案子,同時他也在這個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隨時會被死神奪走的人生另記註腳,“我叫馬修·斯卡德,我是個酒鬼。我無話可盡。”馬修從70年代貫穿到90年代末,在與現實同步的小說時間裡,說著精彩動人的故事。 ——《誠品好讀》

基本信息

(圖)《行過死蔭之地》行過死蔭之地

作者: (美)布洛克 著,唐嘉慧
出 版 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4-1
字數:
版次: 1
頁數: 381
印刷時間:
開本: 大32開
印次: 1
紙張:
I S B N : 9787802254602
包裝: 精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小說 >> 偵探/懸疑/推理

編輯推薦

當今歐美硬漢派偵探小說第一人。愛倫·坡終身大師獎、鑽石匕首獎、馬爾他之鷹獎、夏姆斯獎得主。
勞倫斯·布洛克是偵探小說界的大師;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紀最好的偵探小說。
  ——喬納森·凱勒曼
偵探小說中的硬漢……這不是輕鬆的閒逛,但卻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紐約時報書評》
我閱讀馬修·斯卡德過程中,感覺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那樣,非要一口氣看完不可。
 ——候孝賢
好書!
——史蒂芬·金
雷蒙·錢德勒和達希爾·哈米特仍然對懸疑小說流派有著深遠的影響。如果說有某個偵探小說作家能夠與他們相媲美,那就是勞倫斯·布洛克。
 ——《舊金山紀事報》
此書係為台灣書壇有史以來,擁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愛收藏的推理小說。無照偵探馬修·斯卡德從1976年登場至今已逾30個年頭,讀者始終一路追隨他從年輕氣盛直到老而彌堅,從釀酒進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調踽踽獨行於兼具犯罪詭譎與人文藝術氛圍的紐約。從《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讀至最新作品《繁花將盡》,馬修像是現實生活里的某一個人,為了實現正義而偵破一樁樁的案子,同時他也在這個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隨時會被死神奪走的人生另記註腳,“我叫馬修·斯卡德,我是個酒鬼。我無話可盡。”馬修從70年代貫穿到90年代末,在與現實同步的小說時間裡,說著精彩動人的故事。
——《誠品好讀》

內容簡介

那是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上午十點三十分到十一點之間,弗朗辛·庫利對丈夫說她要出去一下,上行走去買菜。
“開我的車吧,”他建議道,“我不出門。”
“你的車太大了,”她說,“每次開你的車都覺得好像在開船。”
“隨你。”他說。
他那輛別克公園大道和她那輛豐田凱美瑞都停在他們家房子後面的車庫裡。房子位於布魯克林灣脊區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間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鐸式的半木質結構建築,外牆刷了灰泥。弗朗辛發動她那輛凱美瑞,倒車出庫,按了搖控器的按鈕,車庫的門隨之降下。接著她一路倒車,開到了街上。到達第一個十字路口時,她將一盤古典音樂錄帶塞進播放機里,是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裡她聽爵士樂,因為那是凱南最喜歡的,可是自己開車的時候她總是放古典音樂。

作者簡介
勞倫斯·布洛克,享譽世界的美國偵探小說大師,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最傑出的代表。他的小說不僅在美國備受青睞,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詡為偵探小說故鄉的歐洲。
偵探小說最重要的兩個獎項,愛倫·坡獎的終身成就獎和鑽石匕首獎均肯定了勞倫斯的大師地位。他曾三次獲愛倫·坡獎,兩獲馬爾他之鷹獎,四獲夏姆獎(後兩個獎項都是重要的硬漢派偵探小說獎項)。
勞倫斯被稱為“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系列: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無執照的私人偵探為主角;雅賊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書店老闆伯尼·羅登巴爾為主角;伊凡·譚納系列:以一名韓戰期間遭炮擊從此睡不著覺的偵探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離開辦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偵探為主角。
此外,布洛克還著有殺手約翰·保羅·凱勒系列。
勞倫斯·布洛克生於紐約布法羅,現居紐約,已婚,育有二女。
勞倫斯·布洛克作品年表:1966《睡不著覺的密探》;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1977《謀殺與創造之時》《別無選擇的賊》;1978《衣櫃裡的賊》;1979《喜歡引用吉卜林的賊》獲尼羅·伍爾夫獎;1980《閱讀斯賓諾沙的賊》;1981《黑暗之刺》;1982《八百萬種死法》;1983《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八百萬種死法》獲夏姆斯獎;1986《酒店關門之後》;1987《酒店關門之後》獲馬爾他之鷹獎;1989《刀鋒之先》;1990《到墳場的車票》;《刀鋒之先》獲夏姆斯獎;1991《屠宰場之舞》;1992《行過死蔭之地》;《到墳場的車票》獲馬爾他之鷹獎;《屠宰場之舞》獲夏姆斯獎.愛倫·坡獎;1993《惡魔預知死亡》;1994《一長串的死者》;《把泰德·威廉斯交易掉的賊》;1995《自以為是亨弗萊·鮑嘉的賊》;《一長串的死者》獲愛倫·坡獎;1997《向邪惡追索》圖書館裡的賊》;1998《每個人都死了》《殺手》;1999《麥田賊手》《黑名單》;2001《死亡的渴望》;2003《小城》;2004《伺機下手的賊》;2005《繁花將盡》。

書摘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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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上午十點三十分到十一點之間,弗朗辛·庫利對丈夫說她要出去一下,上街去買菜。
“開我的車吧,”他建議道,“我不出門。”
“你的車太大了,”她說,“每次開你的車都覺得好像在開船。”
“隨你。”他說。
他那輛別克公園大道和她那輛豐田凱美瑞都停在他們家房子後面的車庫裡。房子位於布魯克林灣脊區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間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鐸式的半木質結構建築,外牆刷了灰泥。弗朗辛發動她那輛凱美瑞,倒車出庫,按了遙控器的按鈕,車庫的門隨之降下。接著她一路倒車,開到了街上。到達第一個十字路口時,她將一盤古典音樂錄音帶塞進播放機里,是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裡她聽爵士樂,因為那是凱南最喜歡的,可是自己開車的時候她總是放古典音樂。
她是個很有吸引力的女人,身高五英尺六英寸,體重一百一十五磅,胸部豐滿,蜂腰窄臀。捲曲而有光澤的黑髮向後梳理,露出整個臉龐。黑眼睛,鷹鉤鼻,嘴唇極其豐滿。
照相的時候她總是緊閉嘴唇。據我所知她有兩顆暴牙,那兩顆門牙比下排牙齒突出很多,因為對這項缺陷感到自卑,她很少露齒而笑。結婚照里的她春風滿面,洋溢著幸福,但仍然沒有露出牙齒。
她的皮膚是橄欖色的,很容易曬黑。當時她已經有了夏天流行的古銅膚色,因為二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她和凱南是在牙買加內格爾的海灘上度過的。以前她曬得更黑,可是現在凱南讓她必須用防曬油,還限制她曬日光浴的時間。“對你不好,”他對她說,“太黑了就不好看了。一直躺在太陽下面會讓一顆李子變成一粒梅乾。”李子就這么好嗎?她可真想知道。“李子又熟又多汁。”他對她說。
她從家裡的車道開出去,開了半條街左右,也就是到達第七十八街和殖民路交口的時候,一輛藍色廂型貨車的司機也跟著發動引擎。他先讓她往前又開了半個街區,然後便從路邊駛進路中間,跟在她後面。
她在灣脊大道上右轉,開到第四大道再左轉往北。到六十三街轉角上的達戈斯蒂諾超級市場時,她減速向前滑行,接著把車停在離超市半條街遠的一個停車位里。
那輛藍色廂型貨車經過她的凱美瑞時繼續往前開,在附近繞了一圈,然後就停在那家超市正前方的消防栓旁邊。
弗朗辛-庫利離開家的時候,我還在吃早餐。
前一天晚上我睡得很晚。埃萊娜和我在東六街上的一家印度餐廳吃了晚飯,然後趕到拉斐特街上的公共劇院看新改編演出的話劇《勇氣母親》。我們的位子很不好,有的演員講話根本聽不清楚。本來中場休息的時候就想走,可是其中一位男演員是埃萊娜鄰居的男友,我們想等謝幕之後到後台去稱讚他的演技,後來又決定跟他一起到附近街角的一家酒吧喝一杯。結果那地方擠得水泄不通,真讓我搞不懂。
“太棒了,”走出酒吧時我對埃萊娜說,“他在台上三個小時,講的話我一句都沒聽清楚,剛才我坐在他對面一個小時,也沒聽清楚他在說什麼。我懷疑他是個啞巴。”
“那出戲沒有三個小時,”她說,“大概也就兩個半小時吧。”
“感覺像三個小時。”
“感覺像五個小時!”她說,“咱們回家吧。”
我們回到她的住處。她替我煮了咖啡,自己泡了杯。我們一起看了半小時CNN,廣告時間聊了聊天。接著我們上床,一個小時之後我起床摸黑穿好了衣服。走出臥室時她問我上哪兒去。
“對不起,”我說,“我沒想吵醒你。”
“沒關係。你睡不著?”
“是啊,我覺得好像透不過氣,不知道為什麼。”
“去客廳里看看書,或者把電視打開,不會吵著我的。”
“算了,”我說,“我覺得有點煩躁,步行回旅館或許能讓我平靜點。”
埃萊娜的公寓在五十一街,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間。我住的西北旅館在五十七街,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間。外面很冷,本來我想叫計程車,可是走一條街之後就不覺得冷了。
在一個街口等紅綠燈時,我無意中瞥見兩幢高樓之間的月亮。幾乎快月圓了,難怪,那個晚上就是有月圓的感覺,血管里的血在奔騰,讓我老覺得想做點什麼事,可就不知道到底應該做什麼。
要是米克·巴盧在城裡,或許我會去他的酒吧找他。可是他現在在國外,而且我此刻的情緒,進哪個酒吧都不會平靜。回到家後,我拿起一本書,挨到大約四點,才把燈關了,上床睡覺。
早上十點鐘我已經坐在街角的火焰餐廳,吃了一份簡單的早餐,順便讀讀報紙,主要是看看社會版的犯罪新聞和體育版。全球版永遠只報導危機,我無暇關心,除非國內或國外真的是大禍臨頭了,否則無法引起我的興趣;太遙遠了,我的心力拒絕為之煩憂。
上帝知道,我閒得很,每條新聞都可以細細讀,再加上招聘欄和租售版。前一個星期,一家辦公室設在熨斗大廈里的規模頗大的偵探社給了我三天的工作,可是後來就沒音訊了,而我最後一次靠自己關係做的工作,更不知已是哪年哪月的事。我的錢沒有問題,所以並不是非工作不可,而且我也已經學會每天給自己找點事情做,不過我還是希望能做點什麼。月亮雖已西沉,但昨夜的焦躁感並未因此沉寂。它還在那兒;血液在輕微地發燒,皮膚下說不上哪裡在癢。可無論如何,你就是撓不到。
弗朗辛·庫利在達戈斯蒂諾超市里逛了半個鐘頭,裝滿一個購物車,付了現金。送貨員替她把三大袋物品裝進購物車裡,跟隨她出了超市,走到她停車的地方。
那輛藍色廂型貨車還停在消防栓前面。貨車的後門敞開,兩個男人下了車站在人行道上,顯然在研究其中一個人手上拿的記事板。領著送貨員的弗朗辛經過他們面前時,兩人都朝她這邊看。等她把她那輛凱美瑞的後車箱打開時,那兩名男子已鑽回貨車,關上車門。
送貨員將購物袋放入後車箱,弗朗辛給了他兩塊錢小費,這是普通人出手的兩倍,還有很多顧客連一個子兒都不會給。凱南教她給小費要大方;不必過頭,但要慷慨。“慷慨是誰都負擔得起的。”他對她說。
送貨員把購物車推回超市,弗朗辛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沿著第四大道朝北駛去。
那輛藍色廂型貨車隔著半個街區的距離跟隨著她。
我不能確定弗朗辛從達戈斯蒂諾超市到大西洋街上那家進口食品店走的路線。她可能沿著第四大道一直走,到達大西洋街;也可能上高恩努斯高速公路進入布魯克林南區。我不可能知道,不過也不要緊;總之她駕著那輛凱美瑞到了大西洋街與克林登街的交叉口。西南邊的街角上有一家名叫阿萊波的敘利亞餐廳,它的隔壁,位於大西洋街上的就是那家食品店。其實那是家大型熟食店,店名叫做“阿拉伯美食店”(不過弗朗辛從來不用這個名字,跟大部分去那兒買東西的人一樣,她總是稱它為“阿尤布的店”,阿尤布是以前的店主,十年前搬到聖地亞哥去了)。
弗朗辛把車停在大西洋街北側設有計時器的停車位上,幾乎就在阿拉伯美食店的正對面。她走到街角等綠燈,過了馬路。等到她走進店裡時,那輛藍色廂型貨車已經在阿萊波餐廳的卸貨區停下,就在阿拉伯美食店隔壁。
她在店裡待的時間不長,只買了幾樣東西,不需要人幫忙提。大約在十二點二十分時她走出店門。當時她穿著煤灰色長褲,上身穿了兩件毛衣,外面是象牙白的粗毛線衣,裡面是朱古力色的套頭毛衣,外套一件駱駝毛大農;肩膀上挎著皮包,一隻手拎著塑膠袋,另一隻手拿著車鑰匙。
這時,貨車的後門打開了,那兩名先前鑽出貨車的男子又走到人行道上。弗朗辛一從店裡出來,他們立刻一左一右走到她身邊。同時,車裡的另一名男子發動了引擎。
其中一名男子開口說:“庫利太太嗎?”她轉過頭去,他很快地把皮夾打開又合上,讓她瞄到一個徽章,不過也可能什麼都沒看清楚。第二名男子說:“你得跟我們走。”
“你們是什麼人?”她說,“到底怎么回事?你們想乾什麼?”
兩名男子一人抓住她的一隻手臂,在她還沒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已經扯著她穿過人行道,一起鑽進貨車。前後總共不過幾秒鐘,他們已經架著她進了貨車,關上車門。貨車隨即駛離路邊,淹沒在繁忙的交通之中。
儘管當時是正午時分,儘管這起綁架案就發生在繁忙的商業街上,但沒有一個人看清楚整個過程,僅有的幾位目擊者對於自己目睹的部分也不是很確定。整件事想必發生得極快。
如果弗朗辛在他們開始動手那一剎那往後退一步,大叫但她沒有這么做。在她恢復行動能力以前,已經上了貨車,車門也已經關了。或許那時她開始叫喊、掙扎,或試圖那樣做,但已經太遲了。
我很確定當他們抓走她時我在做什麼,我去參加法爾賽團體的中午聚會。聚會通常是在工作目的十二點三十分到一點三十分舉行,地點在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會。那天我去得比較早,所以那兩名男子架著弗朗辛穿過人行道鑽進貨車時,我肯定自己正坐在那兒喝咖啡。
我不記得那次聚會的細節了。這幾年來我一直在參加戒酒協會的聚會,頻率之固定,連我自己也感到驚訝。雖然現在去得不如剛開始戒酒時那么頻繁,不過平均一個星期也總會去個五次。那次聚會應當是遵循那個團體的老規矩,前十五到二十分鐘先讓一位主講者敘述個人經驗,接下來一個鐘頭再進行集體討論。我在討論時間好像沒發言;如果有,我應該會記得。我相信那天一定有人說了些有趣的話,每次聚會沒都有。只是那次聚會有給我印象特別深的事。
聚會之後我去吃午餐,之後我打電話給埃萊娜。接電話的是應答機,表示她出門了,或者就是她有伴。埃萊娜是個應召女郎,陪伴客人是她的謀生之道。
我在兩輩子前遇見埃萊娜,當時我是個口袋裡揣著一枚簇新的金色警徽的酗酒警察,有一個住在長島的老婆和兩個兒子。我們倆的關係維持了兩年,當時對彼此都有好處。我是她工作上的好朋友,能夠幫她避開麻煩,還有一次在接到電話傳呼後立刻趕到,將一個死在她床上的客戶運送到商業區的一條小巷裡。她則是典型的夢中情人美麗、聰明、風趣、專業技術高明;而且從頭到尾都要求不多,令人愉悅。只有*才能如此完美,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我離開家人與工作之後,埃萊娜便和我斷了聯繫。直到有一個從我們共同的過去中鑽出來的怪物露面了,並同時威脅到我們兩人,才又讓我們倆聚在一起。令人驚異的是,從此我們便一直沒有再分開。
她有她的公寓,我有我的旅館。一個星期有兩天、三天或四天我們會見面。那些夜晚到最後通常會以回她公寓為結束,並且我在那兒過夜的時候也比較多。我們偶爾一起出城一周,或過個周末。就算哪天不見面,也幾乎都會通個電話,有時還不只打一次。
雖然我們從未談到要放棄別的對象,但基本上我們倆都已經這么做了。我沒和別人約會,她也一樣——當然客戶除外。隔一段時間她便會踩著高跟鞋走進某個旅館房間,或是帶某人回她的公寓。在我們剛開始在一起時我對這些事從不介意;老實說,也許這還是她的吸引力之一,所以我覺得現在我也不應該介意。
如果哪天我真的介意了,我隨時都可以開口要她別做了。這些年來她賺了不少錢,大部分都存了起來,投資在收入不斷增加的房地產上。即使停止此種生活方式,她的生活水準也不會受到影響。
不知道為什麼我卻一直沒有開口,或許因為我不想對自己或對她承認我介意吧,同時我也不願意做出任何可能會改變我們倆關係的舉動;這份關係並沒破裂,我也不想彌補什麼。
但情況還是變了;這沒有別的可能。不是因為別的,就因為一直以來,一切都沒有發生變化。
我們都避免用“愛”這個字,雖然愛無疑是我對她、她對我的感覺。我們避免討論結婚或同居的可能,雖然我知道自己想過,顯然她也想過,但我們就是沒有談。這是一個我們從來沒碰過的話題,除此之外,我們也從來不談愛,或是她的職業。
當然,我們遲早得考慮這些事,得討論、得處理。但現在我們過一天算一天;自從我消耗威士忌的速度不再比別人蒸餾威士忌快之後,我學會了以這種態度面對整個人生。有人說過,生意再大,不如過一天算一天,這世界不正是這么對待我們的嗎?
那個星期四的下午四點差一刻,庫利位於殖民路上家裡的電話鈴響了。凱南·庫利拿起電話,一個男人的聲音說“嘿,庫利,她一直沒回家,是吧?”
“你是誰?”
“我是誰不乾你屁事。你老婆,你的阿拉伯雜種在我們手裡。你到底要不要她回去?”
“她在哪裡?讓我跟她講話。”
“嘿,庫利,操你媽去吧!”那男人說完電話就掛斷了。
庫利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對著死一般寂靜的電話筒大吼“餵”,努力地想著下一步該怎么做。他跑到屋外,衝進車庫,確定了自己的別克還在,而她的凱美瑞不在。接著他沿著車道跑到外面街上左右張望,再回到屋內,拿起電話。他聽到撥號音,拚命想,卻不知該打給誰。
“上帝啊!”他大叫,然後放下電話筒,又大吼,“弗朗辛!”
他衝到樓上的主臥室,嘴裡還叫著她名字。她當然不在房裡,但他還是忍不住要去看,他非把每個房間都看過一遍不可。那幢房子很大,他叫著她的名字,在每個房間衝進衝出,對於自己的恐慌,他既是旁觀者,也是當事人。最後他終於回到客廳,這才發現剛才沒把電話掛好。天哪,如果剛才他們想找他,一定打不通。他把電話掛好,用意志力命令它響,果真幾乎就在同時,電話響了。
這次是另一個男人的聲音,比較平靜,比較有修養。他說“庫利先生,我剛才一直打電話給你,但一直占線,你在跟誰通話?”
“沒有,我電話沒掛好。”
“我希望你沒打電話報警。”
“我沒有打電話給任何人,”庫利說,“我以為我把電話掛了,結果發現話筒擺在旁邊。我太太在哪裡?讓我跟我太太講話。”
“你不應該不掛好電話,也不應該打電話給任何人。”
“我沒有。”
“尤其是不應該打電話報警。”
“你要什麼?”
“我想幫你把太太找回來,如果你還要她回來的話。你要她回來嗎?”
  “老天,你到底……”
 “回答我的問題,庫利先生。”
  “對,我要她回來。我當然要她回來。”
  “我想幫你。別讓你的電話占線,庫利先生,我會再跟你聯絡。”
“餵?”他說,“餵?”
但電話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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