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邪惡追索》

《向邪惡追索》

《向邪惡追索》,作者(美)布洛克,2008年6月由新星出版社出版,本書為文學類推理小說。

(圖)《向邪惡追索》向邪惡追索

作者: (美)布洛克 著,林大容 譯
出 版 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6-1
字數:
版次: 1
頁數: 375
印刷時間:
開本: 大32開
印次: 紙張:
I S B N : 9787802254800
包裝: 精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小說 >> 偵探/懸疑/推理

編輯推薦

當今歐美硬漢派偵探小說第一人,愛倫·坡終身大師獎、鑽石匕首獎馬爾他之鷹獎夏姆斯獎得主。他的作品擁有最多的崇拜者、精英分子最愛收藏,獲愛倫·坡終身大師獎。
自稱是“人民的意志”的威爾,會先寫一封信到馬蒂‧麥葛羅《每日新聞》的專欄,再用私刑為社會大眾處置幾個法律無法制裁的惡棍,其中有一個兒童殺手,一個黑幫老大,一個炸墮胎診所的兇手,還有一個是黑人種族主義者。
馬修·斯卡德這次的當事人是讓兒童殺手恢復自由的律師,他正被威爾點名,下一個被“人民的意志”處決的就是他……

內容簡介

本書係為台灣書壇有史以來,擁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愛收藏的推理小說。無照偵探馬修·斯卡德從1976年登場至今已逾30個年頭,讀者始終一路追隨他從年輕氣盛直到老而彌堅,從酗酒進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調踽踽獨行於兼具犯罪詭譎與人文藝術氛圍的紐約。從《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讀至最新作品《繁花將盡》,馬修像是現實生活里的某一個人,為了實現正義而偵破一樁樁的案子,同時他也在這個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隨時會被死神奪走的人生另記註腳,“我叫馬修·斯卡德,我是個酒鬼。我無話可說。”馬修從70年代貫穿到90年代末,在與現實同步的小說時間裡,說著精彩動人的故事

作者簡介

勞倫斯·布洛克,享譽世界的美國偵探小說大師,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最傑出的代表。他的小說不僅在美國備受推崇,還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詡為偵探小說故鄉的歐溯。
偵探小說界最重要的兩個獎項,愛倫·坡獎的終身成就獎和鑽石匕首獎均肯定了勞倫斯·布洛克的大師地位。此外,他曾三次榮獲愛倫·坡獎,兩獲馬爾他之鷹獎,四獲夏姆斯獎(後兩個獎項都是重要的硬漢派偵探小說獎項)。
勞倫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系列:
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無執照的私人偵探為主角;
雅賊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書店老闆伯尼·羅登巴爾為主角;
 伊凡·譚納系列:以一名韓戰戰期間遭炮擊從此睡不著覺的偵探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離開辦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偵探為主角。
此外,布洛克還著有殺手約翰·保羅·凱勒系列。
勞倫斯布洛克生於紐約布法羅,現居紐約,已婚,育有二女。

媒體評論

勞倫斯·布洛克是偵探小說界的大師,馬修·斯卡德系列是這個世紀最好的偵探小說。
——喬納森·凱勒曼
偵探小說中的硬漢……這不是輕鬆的閒逛,但卻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紐約時報書評》
我閱讀馬修·斯卡德過程中,感覺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那樣,非要一口氣看完不可。
——候孝賢
好書!
——史蒂芬·金 
雷蒙德·錢德勒和達希爾·漢密特仍然對懸疑小說流派有著深遠的影響。如果說有某個偵探小說作家能夠與他們相媲美,那就是勞倫斯·布洛克。
——《舊金山紀事報》

書摘插圖

向邪惡追索1
八月的一個星期二晚上,我和TJ坐在客廳,看著電視上一個西班牙語頻道里的兩個傢伙在互相打來打去,享受著比那場比賽更為新鮮的空氣。熱浪已經襲擊本市兩周,延續到上個周末總算告終。然後我們享受了完美的三天,有湛藍的天空,乾爽的空氣,氣溫維持在攝氏二十一度到二十六度左右。這樣的天氣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稱之為理想氣候:而出現在紐約的仲夏,你只能稱之為奇蹟。
白天我好好利用了這樣的天氣,在市區里四處遊蕩。回家衝過澡之後,坐在椅子裡。剛好趕上彼得·詹寧斯1播報新聞。前十五分鐘埃萊娜陪著我一起看,然後她進廚房去忙晚餐。TJ 大約在她開始煮意大利麵時跑了過來,但他堅持說自己不餓,也沒法兒待太久。埃萊娜早已習慣他的這些老話,逕自把晚餐的分量加倍,然後TJ被我們說服接受他的那份晚餐,而且一掃而空,還把盤子舔得乾乾淨淨。
“問題就在於,”他告訴埃萊娜,“你的廚藝太好了。現在一到吃飯時間我就想來。一不留神,就被養得胖嘟嘟的。”
TJ自有生存之道。他是個在街上混的小孩,瘦小靈活,第一眼看到他,你會覺得他和其他在時代廣場附近混的黑人小鬼沒什麼兩樣,擺紙牌賭博的攤子,騙點小錢,設法維生或勉強餬口。他的生活當然不僅是如此,但我知道他們很多人不能光看外表。我了解他,但對於其他人,我所能見到的也只是外表。
至於TJ的外表,就像變色龍,會隨著環境而改變。我曾親耳聽到他從聒噪的街頭黑話腔調毫不費力的改變成常春藤盟校式的文雅口音。他的髮型也一樣,我認識他以來的這幾年變來變去,從老式的黑人爆炸頭不斷變短,變了好幾次。一年多前他開始在埃萊娜的店裡幫忙,因而認定溫和體面一點的髮型會比較適當。從此他的頭髮一直剪得前所未有的短,不過服裝風格從他工作時穿的大學預科生行頭到杜斯2常見的小混混打扮都有。今天晚上他穿了一條卡其布褲和一件領尖有扣子固定的男式襯衫。上回我見到他是在一兩天前,當時他穿的是一件松垮垮的迷彩長褲和裝飾有金屬亮片的夾克。
“真希望他們講英語,”他抱怨道,“幹嗎要講西班牙語呢?”
“這樣比較好。”我說。
“難道你能聽得懂他們在講什麼?”
“偶爾能聽懂一兩個詞吧。大部分聽起來只是噪音。”
“你就喜歡這樣?”
“英語播報員太多話了,”我說。“他們就怕自己如果不這么嘰里呱啦講個不停的話,觀 眾會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而且他們老是一再重複講過的東西。他今天的左刺拳打得不夠多。’在我過去十年看過的拳擊比賽中,播報員不說拳手應該多使用刺拳的,總共大概不會超過五場。他們學播報的第一課一定就是學的這個。”
“說不定這個播報員也用西班牙文在講同樣的話。”
“說不定,”我表示同意,“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就不會煩我了。”
“你沒按過靜音按鈕嗎?”
“那不一樣。你需要聽到觀眾的嘈雜聲,聽到拳頭打在身上的聲音。”
“這兩個很少打到對方。”
“都該怪那個穿藍短褲的,”我說,“他的左刺拳打得不夠多。”
不過他的左刺拳打得夠多了,足以讓他成為這場四回合熱身賽的贏家,他被判定獲勝,並得到觀眾一輪敷衍的掌聲。下一場是十回合的輕重量級比賽,很精彩的對決,一個靈活輕巧的年輕拳手對一個已過巔峰時代兩年的重拳手。那個老的——我想他已經三十四歲了吧——利落地擊中對方時,還頗能嚇住那個小伙子,可是歲月拖慢了他速度,使得他擊不中的時候更多。那個小伙子則報以密集轟炸式的拳頭,不過輕飄飄的拳力對雙方都沒什麼影響
“他挺不錯的,”兩個回合後,TJ說。
“真可惜他的拳不夠重。”
“他就是不停地打,慢慢把你打垮。同時他也累積得分。另外那個傢伙每一回合的得分數則是越來越少。”
“如果我們聽得懂西班牙文,”我說, “我們就可以聽到那個播報員講這類東西。要讓我賭這場拳賽,我會押那個老的贏。”
“不奇怪啦,你們這些老古董人類總得團結。此時此地我們還要再看下去嗎?”
“此時此地”是蓋倫產品目錄里的一句廣告詞。蓋倫公司是俄亥俄州埃利瑞亞市的一個裝備商,供應間諜用的電子偵查設備,比如監聽*和辦公室的竊聽器,還有防止自己電話和辦公室被監聽的反*設備。這整個企業處於一種奇怪兩個極端;說到底,他們是促銷公司一半的產品去對抗另一半的產品,而廣告詞常在半途改變立場。“知識就是力量”,他們會在某一頁這樣向你保證,翻過兩頁,他們則提倡“你最基本的權利——個人與公司的隱私權”。前後的論點都很激烈,從“你有知道的權力!”到“別讓他們的鼻子湊近你的公司!”
你難免會想不通,這個公司到底支持什麼?由於“蓋倫”這個名字,則是德國傳說中的智慧之神,我猜想他們會很高興把任何產品賣給任何人,唯一承諾的就是增加他們自己的銷售額,並使他們的利潤達到最大值。可是他們的產品會增加我的銷售額,或提高我的利潤嗎?
“我想沒有這些裝備,我們或許也混能得下去,”我告訴TJ。
“沒有這些最新的科技,我們怎么能逮到威爾?”
“我們不必去逮。”
“因為他不是我們的麻煩?”
“所我所知是這樣。”
“他是全紐約市的麻煩,不管走到哪裡,大家都在談論他,威爾這樣威爾那樣的。”
“他今天又上了《郵報》的頭版,”我說,“可是報上根本沒什麼新鮮的訊息,因為從上星期到現在,他根本沒做任何事。不過報紙想把他放在頭版好多賣幾份,所以報導就是在說全市有多么緊張,等著有什麼事情發生。”
“就只有這些?”
“他們試著把整件事放在歷史的背景里。舉出其他令大眾印象深刻的無名殺手,比方‘山姆之子’3。”
“不同的是,”他說,“沒有人替山姆之子歡呼。”他對著蓋倫目錄的一張照片彈了一下手指。“我喜歡這種變聲電話,可是現在到處都能看到了。連電器連鎖店‘無線電屋’都有。看這個價錢,他們的可能比較好。無線電屋賣得要便宜多了。”
“我並不感到意外。”
“威爾要是打算開始用打電話取代寫信的話,可以用這個。”
“下回我見到他,會轉達這個建議。”
“前幾天我自己差點買了一個。”
“用來做什麼?你的聲音變化還不夠多嗎?”
“我只會改變口音而已,”他說,“這個機器能改變音調。”
“我知道這個機器能做什麼。”
“所以你可以讓自己聽起來像女生,或者小孩。或如果你是女的,可以讓自己聽起來像個男人,那些變態就不會故意講髒話來嚇你。有這種東西真好玩,就像小孩玩玩具一樣,不是嗎?一兩個星期後,等你變不出什麼新把戲了,就會把它扔進柜子,要求媽媽再買新玩具給你。”
“我想我們不需要這個。”
他合上那份目錄,扔到一邊。“我看一樣都不需要,”他說,“你想知道我們需要什麼嗎?我已經告訴過你了。”
“講過好幾次了。”
“我們需要電腦,”他說,“可你就是不肯買。”
“近期會買的。”
“對嘛。你只是害怕自己不會使用罷了。”
“那種害怕,”我說,“和沒背降落傘就不敢跳出飛機是一樣的。”
“第一,”他說,“你可以學,你沒那么老。”
“謝謝。”
“第二,我可以替你操作。”
“玩電動玩具遊戲破關的能力,”我說,“跟理解電腦的能力是兩回事。”
“不會差那么多。你還記得港家兄弟嗎?他們一開始就是玩電動玩具的,現在他們在哪 里?”
“哈佛。”我承認。港家兄弟的真實姓名是大衛·金和吉米·洪,他們是一對電腦駭客, 專門進入到電話公司內部的電腦系統。TJ介紹他們認識我時,他們只是兩個高中生,現在他們人在麻省劍橋鎮4,天知道正在從事什麼大事業。
“你還記得他們幫過我們什麼忙嗎?”
“歷歷在目。”
“你說過幾次你希望他們還在紐約?”
“一兩次吧。”
“不只一兩次,大哥,很多次。”
“那又怎樣?”
“我們買台電腦來,”他說,“我學會了,就可以做那些同樣的屁事了。另外我還可以做 所有合法的事情,比方在十五分鐘內就挖出你必須在圖書館花一整天找的垃圾。”
“你怎么知道該怎么做?”
“外頭有電腦班,不是教你港家兄弟的招數,而是其他的。他們會讓你坐在電腦前教你。”
“好吧,最近就去買,”我說,“也許我會去上課。”
“不,去上課的人是我,”他說, “如果你想學,等我學會就可以教你了。或者有關電腦的工作都由我負責,怎么都行。”
“由我決定,”我說,“因為我是老闆。”
“好吧。”
我開始聊其他的話題,但這時電視上那個老拳手剛好一拳打過去,把小伙子擊倒在地。裁判數到八,小伙子才搖搖晃晃地爬起來,可這個回合只剩半分鐘了。老拳手在繩圈內追著小伙子,有一兩次他們糾纏在一起,可是小伙子撐著沒再倒下,拖過了這回合。
這一回合結束的鈴聲響起時,沒有播廣告,而是把鏡頭停留在年輕拳手的那個角落,拍他等待的表情。播報員針對畫面說了很多話,不過講的是西班牙文,所以我們也不必專心聽。
“關於電腦的事情,”TJ說。
“我會考慮的。”
“媽的,”他說,“你剛被我說動要買,那個老頭兒就偏偏那么幸運一拳打倒對方,害得我們話題中斷。他幹嗎不多等一回合呢?”
“他只是個老頭子,想從另外一個人身上賺點銀子,”我說,“我們老古董人類都這樣的。”
“這個目錄,”他邊說邊手上揮舞著,“你有沒有看過這個夜視鏡?來自俄羅斯還是哪個類似的國家。”
我點點頭,蓋倫公司的廣告上說,那是蘇聯陸軍製造的,可以讓我在廢棄的礦坑底層看清模糊的腳印。
“想不出我們要這幹嗎,”他說,“不過這類東西很好玩。”他又把目錄扔到一邊。“大部分玩意兒都很好玩,根本都是玩具。”
“那電腦呢?一個比其他東西都大的玩具?”
他搖搖頭。“那是工具。不過我幹嗎浪費口水跟你解釋呢?”
“是啊,為什麼?”
我原以為下一回合可以看到有人被擊倒,可是進行到一半,顯然擊倒是不可能發生了。小伙子已經擺脫了先前倒地的影響,我支持的老拳手速度更慢了,出拳更難以擊中對方。我能了解他現在有什麼感覺。
電話鈴響起,埃萊娜在另一個房間接了。電視機螢光屏上,老拳手躲過一拳,艱難地移動著。
埃萊娜進來,臉上有一種無法看透的表情。 “是找你的,”她說,“是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你要稍後再回電嗎?”
“不,我去接,”我說著站起來, “我很好奇他有什麼事情找我。”
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是一顆升起中的明星。身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在過去幾年中,他接了許多頗有爭議的案件,同時也累積了同等的媒體注意力。僅僅是這個夏天,我就在電視上看過他三次,羅傑·艾爾斯5的談話秀節目邀請他討論陪審團系統的觀念已過時,應加以更新的問題。(他的立場是:在民事訴訟可以試驗性實施,但刑事訴訟則不行。)然後他上了兩次CNN的拉里·金6節目,第一次是談洛杉磯的明星謀殺案,然後是討論死刑的優點。(他明確反對死刑。)最近的一次則是他和雷蒙·格魯利奧去參加查理·羅斯7的節目,嚴肅地談論律師名人的話題。“硬漢雷蒙”在談話中提出了許多歷史上的例子,講了多厄爾·羅傑斯和比爾·法倫以及克拉倫斯·達羅8的故事。
在雷蒙·格魯利奧的推薦下,我曾替惠特菲爾德做過一些工作,替他查證一些證人和陪審團可能人選的背景,我還算喜歡他,希望能多跟他合作。現在打電話找我談公事雖然有點晚,不過偵探工作的性質,就是你隨時都可能接到電話。我不介意被打擾,尤其是這意味著有生意上門。到目前為止,這個夏天一直節奏緩慢。當然不一定完全是壞事,埃萊娜和我有機會利用周末長假去鄉下玩了幾趟,只不過我開始有點閒得發慌了。表現就是我早上看報紙時,對本地的犯罪新聞特別著迷,渴望自己能夠參與辦案。
我拿起廚房的電話說,“馬修·斯卡德。”表明自己的身份是為了防止電話可能是由別人代打的。
這個電話是他自己打的。“馬修,”他說。“我是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希望沒有打擾你。”
“我正在看拳擊賽轉播,”我說,“我和那兩個拳手都不怎么投入。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
“好問題。麻煩你老實告訴我好嗎?我的聲音聽起來如何?”
“你的聲音?”
“我的聲音沒發抖吧?”
“沒有。”
“我想也是,”他說,“可是應該發抖的。剛剛我接到一個電話。”
“嗯?”
“是一個《每日新聞》的白痴打來的,不過或許我不該這么說他,據我所知,他是你的一個朋友。”
《每日新聞》的人我認得的沒幾個。“誰?”
“馬蒂·麥格勞。”
“算不上是朋友,”我說,“我見過他一兩次,不過彼此都沒留下什麼印象。我懷疑他是不是還記得我,而我記得他的唯一原因是:我每個星期都會看兩次他登在報上的專欄,已經不知道看了多少年了。”
“不是一星期三次嗎?”
“嗯,星期天我很少看《每日新聞》。”
“我猜是因為你的手指被《紐約時報》占滿了。”
“通常占滿我手指的是油墨。”
“可不是嗎?讓人覺得他們是他媽的故意把報紙印成那樣,好讓字句留在你手上。”
“如果人類都可以登上月球……”
“沒錯,你信不信?大中央車站有個報攤,在一次性的白色手套,好讓你用來翻閱那些他媽的報紙。”他吸了口氣。“馬修,我一直在逃避重點,我猜你已經知道重點是什麼了。”
我已經想到了。“我想麥格勞收到了另外一封信,威爾寄的。”
“是威爾寄的,沒錯。猜猜信的主題是什麼?”
“一定是有關你的某個當事人的,”我說,“不過我不想花力氣去猜是哪一個。”
“因為他們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物嗎?”
“我只是完全沒線索,”我說,“我沒太注意你接的案子,除了我參與過的那幾個之外。而且我也不知道威爾為什麼會關心那些案子。”
“喔,那是一種很有趣的關心方式,我必須說,相當有用,對於我正在進行的案子絕對有用的。”他暫停了一下,在他再開口前的那一剎那,我已經明白他接下來要說什麼了,“他寫的跟我的當事人無關,而是跟我有關。”
“他說了什麼?”
“唔,很多事情,”他說,“我可以念給你聽。”
“你拿到那封信了?”
“是副本,麥格勞傳真給我的。他找警方之前,先打電話給我,然後把信傳真過來。他實在很周到,我不應該叫他混蛋的。”
“你沒有。”
“第一次提到他名字時,我說——”
“你叫他白痴。”
“你說對了。喔,我想他既不是白痴也不是混蛋,就算是,他也是白痴或混蛋類裡面做事周到的一個模範。你剛剛問威爾說什麼。《給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的一封公開信》。我們來看看。‘你畢生致力於讓有罪的人逃脫牢獄之災。’這一點他錯了。在被證明有罪之前,他們都是無辜的。而只要他們有罪的證據能讓陪審團相信,我那些當事人就得進監獄。除非我能抗訴並獲得改判,否則他們就得待在牢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想,當然,威爾的說法相當正確。我曾代表過的大部分當事人都犯過他們被控告的罪名,我想這就足以讓威爾認為他們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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