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弗里斯的《突變論》首次用“顆粒遺傳”的觀念解釋物種起源問題,當然不能指望他“一語中的”,但這股原始衝擊力震撼了當時許多生物學家,包括當時的爾文主義者,對德弗里斯學說表示讚賞與歡迎,1905年英國自然科學協會通過了德弗里斯的材料就是明證。
內容簡介
有人指出:“德弗里斯在月見草中所觀察到的突變現象後來證明大多是屬於染色體畸變或染色體重排,有些甚至是多倍體”(J.鮑勃);現查看《突變論》中“第五代出現的巨型月見草(Oe.gigas)”就很符合多倍體植株的形態待征。那末怎能排除德弗里斯的試驗地里發生過多倍體突變成種的現象呢?
當然,這里發生的“突變”不是通常意義的“基因突變”,而是“染色體組的突變”。是誰規定了自然界只能“基因突變成種”,不能“染色體畸變成種”、“染色體組加倍成種”?縱觀當今生物學,“染色體組加倍成種”已獲得實踐驗證,而“基因突變成種”的實例尚未發現一個,我們有什麼理由棄已證的命題,而信待證的命題?
還是回到德弗里斯《突變論》的本義上來,德弗里斯的時代誰也不知道“基因突變”、“染色體畸變”…,德弗里斯講的“突變”實指物種可以驟變發生(照德弗里斯原意:新物種可以不經過變種或中間狀態、直接從母種發生)。今讀《突變論》可以領悟裡面確實有“驟變成種”、“原地成種”的資料。《突變論》的思想光輝並不因前人解讀有誤而被抹去分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