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作者摩奴,是婆羅門教的祭司根據吠陀經與傳統習慣而編成的。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摩奴法典》全書凡十二章,其結構順序是按婆羅門教奴一生和修行的歷程所編排的,內容融合宗教哲學道德法律等各種規範
《摩奴法典》《摩奴法典》
其核心則可以歸結為一點,即確認和保護種姓制度(verna)。法典將人按等級高低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並規定了各種姓的不同地位、權位和義務。不同種姓的人其權利義務極不平等。這種不平等表現在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婚姻、繼承等各個方面。所以可以說《摩奴法典》是一部典型的種姓法、等級法。除此以外,《摩奴法典》中還包含了許多關於古代印度歷史、宗教哲學、政治經濟和社會風俗的資料,對於研究古代印度社會和文化都極具價值。

內容簡介

古印度婆羅門教的法律和法規的彙編。又稱《摩奴法論》,相傳為“人類的始祖”摩奴所編,故名。實際上,是婆羅門教的祭司根據吠陀經與傳統習慣而編成的。法典內容駁雜,大約編成於公元前2~公元2世紀(一說為公元後的頭幾個世紀)。傳至今日之《摩奴法典》共12章,2684條。第 1章講述創世紀的神話;第2章至第6章論述婆羅門教徒的四住期的行為規範;第7章至第9章主要包括民法、刑法、婚姻制度、繼承法;第10章是關於種姓的法律;第11章是贖罪法;第12章包括因果報應、輪迴轉世之說。其中,純粹法律的篇幅約占全書的 1/4。
法典的核心內容是宣揚種姓起源的神話,宣稱婆羅門種姓為“一切創造物的主宰”。旨在維護印度種姓制度。法典論列各種姓的不同地位、權利和義務,規定依違種姓制度的獎懲。
《摩奴法典》對印度歷史和社會具有廣泛而持久的影響。英國殖民者統治印度時仍把法典作為私法的典範繼續援用。其影響遠及緬甸、泰國、爪哇和巴厘等地。這部法典涉及面廣、內容豐富,為研究古代印度歷史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資料。
法典現存 7、8種9~18世紀的梵文注釋本。西方學者曾發表一些譯註本。其中有法國迭朗善的法譯本,英國畢勒爾的英譯本,俄國埃里曼諾維奇的俄譯本,蘇聯伊林的校訂本。中國出版兩種漢譯本:馬香雪從法譯本轉譯的《摩奴法典》;蔣忠新從梵文原本譯出的《摩奴法論》。

目錄

《摩奴法典》評介
第一卷創造
第二卷淨法梵志期
第三卷婚姻家長的義務
第四卷生計戒律
第五卷齋戒和淨法的規定婦女的義務
第六卷林棲和苦行的義務
第七卷國王和武士種姓的行為
第八卷法官的任務民法與刑法
第九卷民法與刑法商人種姓和奴隸種姓的義務
第十卷雜種種姓處困境時
第十一卷苦行與贖罪
第十二卷輪迴最後解脫
總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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