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論

摩奴法論

《摩奴法論》(舊譯《摩奴法典》)是印度教倫理規範的經典著作。作者摩奴託名於傳說中的人類始祖。曾經長期是印度教社會的法制權威,對於現代印度社會生活仍然具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近現代各國學者歷來把它當作研究古今印度社會的基本文獻。

圖書信息

摩奴法論

摩奴法論摩奴法論
又名: 舊譯《摩奴法典
作者: 摩奴 蔣忠新 譯
ISBN:9787500461616, 7500461615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
出版日期:2007-08
定價:¥25.00

內容提要

《摩奴法論》(舊譯《摩奴法典》)是印度教倫理規範的經典著作。作者摩奴託名於傳說中的人類始祖。全書分十二章。前半部分以婆羅門為主要對象論述印度教徒一生四個階段的行為規範;後半部分著重論述國王的行為規範即國家的職能,主要講占全書四分之一篇幅的十八個法律。全部內容涉及個人、家庭和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諸如禮儀、習俗、教育、道德、法律、宗教、哲學、政治、經濟、乃至軍事和外交等等,構成以四種姓制度為基礎的印度封建社會的一個理論模式。兩千多年來,《摩奴法論》曾經長期是印度教社會的法制權威,對於現代印度社會生活仍然具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近現代各國學者歷來把它當作研究古今印度社會的基本文獻。

目錄

《摩奴法論》漢譯本序
譯者前言
第一章:創世說、本書提要
第二章:“法”的定義和本源、再生人的聖禮和宗教義務、梵行期的法
第三章:家居期的法(一)
第四章:家居期的法(二)
第五章:家居期的法(三)
第六章:林居期的法、遁世期的法
第七章:國王的法(一)
第八章:國王的法(二)
第九章:國王的法(三)
第十章:雜種姓、四種姓的職業
第十一章:贖罪法
第十二章:行為的果報──轉世與解脫
附:《摩奴法論》原書目錄
譯後記

編寫目的

編寫本書作者(作者群),據中國學者季羨林的說法,是屬於婆羅門階層的人士,而編寫的目的,在於維繫以婆羅門為中心的社會秩序,因而“挖空心思,捏造神話,創製律條,規定風習”。季羨林又指出,婆羅門編寫的內容與其時代的社會並非完全吻合,有一些則是他們的主觀想法。

成書年代

據舊有說法,本書是由梵天親身啟示給摩奴,然後由婆利古仙發表的。[2]到了近代,學者們對本書的編成作過研究,中國學者劉家和歸納指出,本書當中部份內容反映了很古的風俗(例如婚姻、生子的某些規定),同時亦提到希臘人、塞人、中國人(Cinas,大概是來自“秦”字),以此推斷本書編成很難早於公元前3世紀。但本書並非寫成於一時一刻,因書中內容涵蓋不同時期的內容。自19世紀時期學者畢勒爾(Georg Bühler)所提出的成書於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2世紀的說法後,成為了本書編成年代的主要說法。91;393;
印度學者迦奈(Pandurang Vaman Kane)則提出另一種學說,認為本書有“原始的”和“較晚的”兩種,前者要早於公元前4世紀便已寫成,後者則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版本。91;493;
此外,尚有學者代立特(J Duncan M Derrett)提出的成書於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1世紀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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