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解決山東懸案條約

這些條款,仍然保留了日本在青島和山東的許多特權,違背了全國人民要求無條件收回青島的意願,中國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1922年2月6日,與會各國簽訂《九國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即《九國公約》。 由於日本堅決反對,中國的山東問題未列入會議議程,改在中日兩國之間舉行雙邊談判,美英派觀察員列席。

1921年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美國倡議召開了“關於限制海軍軍備和遠東及太平洋區域問題的華盛頓會議”,歷史上又稱“太平洋會議”。此次會議的目的是為了削弱日本勢力,重新劃分遠東及太平洋區域的勢力範圍。日本歸還青島和山東主權問題,被列為會議一項議程。經過雙方交涉,2月4日簽訂條約。
簽約的文本共3項,除了《解決山東懸案條約》28條之外,還有附約6條和協定條件16條。主要內容包括:德國租借地、德國所占的公產和青島海關、青煙、青滬海底電線交還中國;膠濟鐵路、青島鹽廠和青島、濟南的電台由中國贖回;礦產由中日合辦;日本於6個月內撤兵等等。這些條款,仍然保留了日本在青島和山東的許多特權,違背了全國人民要求無條件收回青島的意願,中國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此後,圍繞歸還青島和山東主權的史實說明,《解決山東懸案條約》雖然已經簽訂,但是,歸還山東主權的歷程卻曲折而又艱難。
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簽訂《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即《五國海軍協定》,條約規定各國主力艦總噸位限額,英美各為52.5萬噸,日本31萬噸,法意各為17.5萬噸,即維持5:5:3:1.75:1.75的比例。同時規定航空母艦的噸位限額為英美各13.5萬噸,日本8.1萬噸,法意各6萬噸。該條約又是美國的勝利,它限制了英國和日本的海軍力量,使美國得以同海上霸主英國平起平坐。
中國代表在會上提出解決中國問題的“十項原則”,其中包括尊重和維護中國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取消外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和一切特權,廢除“二十一條”,收回山東主權等要求,同時也包括了美國一再強調的“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內容。美國出於反對日本獨占中國和為自己創造擴張條件的動機,支持中國的要求,同時將“十項原則”改為“四條原則”,削弱其中的反帝內容和要求,突出“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英國支持美國的做法。
1922年2月6日,與會各國簽訂《九國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即《九國公約》。條約全文共有9項條款,要點是確立美國主張的“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原則,這又是美國取得的重要成就。條約雖然宣稱各國必須尊重中國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卻沒有採納中國提出的取消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關稅自主等合理要求。
由於日本堅決反對,中國的山東問題未列入會議議程,改在中日兩國之間舉行雙邊談判,美英派觀察員列席。日本在談判中耍盡花招,企圖保住在巴黎和會上得到的非法權益,但是在中美英3方的壓力之下也不得不作出讓步。2月4日,中日兩國簽訂《解決山東問題懸案條約》及《附約》,其中規定:日軍撤出山東省,膠州灣德國租借地和青島海關的主權歸還中國,膠濟鐵路由中國以5300萬馬克(合3200萬銀元)的代價贖回,前德屬煤礦由中日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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