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忠浩

黃忠浩

黃忠浩(1859——1911),字澤生,清末湖南黔陽人。興實業,任湖南全省礦務總公司西路總理,辦教育,一度任湖南教育總會會長,掌軍事,1907年統領湖北巡防軍及荊襄水師,次年任四川兵備、教練兩處總辦,升提督 。

基本信息

簡介

基本簡介

黃忠浩(1859-1911)清末將領。湖南黔陽(今湖南省黔陽縣,位懷化市東南)人,字澤生,為清末將領。

人物經歷

早年以優貢生捐資為內閣中書,主講沅州(今芷江縣,位懷化市西南)教席,因協助地方當局創建官辦工礦企業,而深受信賴。1895年(德宗光緒二十一年)招募鄉勇五百人,入鄂守田家鎮(今鄂東廣濟縣境)炮台,又為張之洞賞識。1902年(德宗光緒二十八年)升任湖南營務處總辦,1903年廣西柳州(今柳州市)爆發農民起義,他曾率軍前往殘酷鎮壓,升任總兵。1910年升任湖南提督,次年為巡防營統領。1911年10月22日湖南新軍起義,他負隅頑抗,被義軍擊斃。著有《黃黔陽遺詩抄》。

生平

基本信息

黃忠浩,字澤生,清黔陽人。曾入長沙校經堂讀書,潛心農、工、商、兵諸學。光緒十四年(1888)優貢。後屢試不第,主講沅州書院,集資試開金礦,並襄助沅州知府朱其懿整理地方財政,頗為朱所賞識。後納資捐內閣中書。

光緒二十一年

光緒二十一年,黃奉鄂撫譚繼洵命,募鄉勇500名,駐守田家鎮炮台。湖廣總督張之洞見其治軍嚴謹,調領武靖營,遷駐武昌洪山。

光緒二十三年

光緒二十三年,湖南巡撫陳寶箴倡辦新政,黃被邀回湘整頓軍事。返湘後,另募新軍仿照西法進行訓練。又主張興辦礦務,自雇礦師,勘察礦藏,與喻先容等合資開採黔陽金礦和漵浦、芷江等處鉛礦。戊戌變法失敗,黃受到牽連,賴新任巡撫俞廉三開脫,得免遭革職。

光緒二十八年

光緒二十八年,黃捐得道員銜,被派去日本考察,藉機調查礦政。回湘後,與甘肅候補知府喻光容等呈請創辦沅豐總公司,集股銀20萬兩,遍勘湘西辰、沅、永、靖等府所屬礦山、次第開採。獲準後,自任總公司經理。同時,注意發展湖南教育事業,與胡元伙,等籌辦新式學堂。二十九年春,明德學堂成立,黃兼任學堂校董,後又兼任明德國小總理。同年,應新任湘撫趙爾巽邀請,總理全省勞務,後一度擔任湖南教育會會長。

光緒三十年

光緒三十年,廣西會黨起來,奉旨馳往鎮壓,不久即授狼山鎮總兵,後改署右江鎮總兵。廣西會黨主力失敗後,他主張以“撫”代“剿”,實行“開礦屯墾”。因與兩廣總督岑春煊意見不合被劾免職。回湘後,應湖廣總督趙爾巽命,領湖北全省巡防軍,兼統荊襄水師。趙調任四川總督,黃也離職回湘。是時,湖南各界為爭取“湘路自辦”的鬥爭初獲勝利,正加緊籌款集股築路。黃與龍璋、譚延闓一同主持籌款,力拒外債。還建議仿行川路抽心租股之法,頗受重視。

光緒三十四年秋,黃應趙爾巽召,任四川兵備、教練兩處總辦,兼督練公所總參議。宣統二年(1910)五月,升署四川提督。

宣統三年

宣統三年春,黃離川回湘,投入立憲運動。時清廷頒布“鐵路國有”政策,將粵漢、川漢鐵路主權出賣給帝國主義者。他曾借赴京機會面責郵傳部長盛宣懷。是年六月,革命黨人活動頻繁,新任湖南巡撫余誠格,為防範革命黨,邀黃出任中路巡防營統領,鎮守長沙。到任僅三天,焦達峰率新軍和會黨發動長沙起義。黃決意與革命黨人為敵,被押解至小吳門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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