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喏巴歇

麻喏巴歇,1293~1478年統治印度尼西亞大部地區的封建王國。首都建於布蘭達斯河附近的新辟村落麻喏巴歇。麻喏巴歇在爪哇語中意為“苦馬賈果”(木蘋果)。

簡介

1293~1478年統治印度尼西亞大部地區的封建王國。首都建於布蘭達斯河附近的新辟村落麻喏巴歇。麻喏巴歇在爪哇語中意為“苦馬賈果”(木蘋果)。中國元、明史籍稱其為麻喏巴歇、麻喏八歇、門遮把逸、滿者伯夷。
王國的盛衰 1293年,羅登·韋查耶聯合元兵推翻查耶卡旺後,卻背約襲擊元兵;元兵從爪哇撤走,韋查耶建立麻喏巴歇王國。
建國初期,羅登·韋查耶及其繼承人查耶納加拉平定內亂以鞏固新王朝的統治。1331年,韋查耶之女特莉布哇諾棟卡黛維執政,加查·瑪達被提升為麻喏巴歇的首相。他逐步成為王國的實際統治者。在其領導下麻喏巴歇王國達到全盛時期。其疆域東起伊里安島,西至馬來半島吉打地區。與印度、中國、緬甸、暹羅、占婆、真臘等國建立友好關係。麻喏巴歇繼室利佛逝之後一度發展成為海上強國。1377年,麻喏巴歇乘勢征服巨港王國。
1389年拉查沙納加拉去世後,國勢由盛轉衰。不斷的對外征伐和對內加強剝削引起國內人民的日益不滿和反抗。1401~1406年間王族內部爆發的一連串爭奪王位的內戰,大大削弱了王國的力量。14世紀初各屬國及其直接統治下的爪哇沿海各封建領主紛紛獨立。馬六甲海峽的控制權為馬六甲王國所奪。1478年東爪哇封建領主擊潰麻喏巴歇軍隊。首都陷落,王國遂亡。
政治制度 王國實行中央集權統治。中央設軍事、內政、司法、移民 4部,由首相統轄。地方分爪哇本土和“屬國”兩部分。本土分省、縣、鄉 3級。各級官吏由中央統一任免。“屬國”要定期納貢。司法機構統一處理訴訟事務。中央組織專人編纂新法典。中央軍事部門統一指揮水軍或陸軍。
經濟與文化 14世紀中葉,王國的統治中心東爪哇地區的經濟和文化獲得顯著發展。首都由原來的一個小村落發展成為擁有幾十萬人口的繁華城邦。在較為乾旱的地區和城邦周圍的農村已有縝密的水利系統;各種手工業生產技術如制絹和印染技術以及金銀器皿的製造、木雕、牙雕、編織等都有進步,產品遠銷中國、印度和印支半島等國。對外貿易的活躍促進了廚閩、錦石和泗水等海港城市的繁榮興旺,城鎮人口各擁有千餘家。貨幣經濟有所發展,海港城市與外商交易時已使用金、銀、銅、錫鑄造的貨幣,中國歷代銅錢也在此流通。但封建制在這裡還沒有得到充分發展,國王雖擁有很大權力,然而他不是全國土地所有者。農民向國王或采邑主繳納賦稅,但土地仍歸農村公社所有,不許自由買賣。
經濟的繁榮和國力的強盛帶來文藝的興盛,著名史詩《納卡拉克達卡瑪》就是掌管佛教陵廟的長官、大文豪普拉班扎於1365年完成的。也修建不少陵廟建築,其中最重要的是巴納達蘭陵廟群,大部分是特莉布哇諾棟卡黛維和拉查沙納加拉在位時期興建的,最大的陵廟壁上刻有《羅摩衍那》(一部分)和《克列斯納耶納》的故事,成為麻喏巴歇時期的文明象徵。皮影戲盛行,內容多以印度史詩為題材。
流行佛教密宗和印度教濕婆教派。13世紀末伊斯蘭教傳入印尼。
與中國關係 1325年和1333年王國的高級官員阿迭多跋摩曾以使者身份兩次訪問中國,恢復與元朝的關係。1369年(明洪武二年),明太祖主動派使節往訪,建立兩國之間新的友好關係。1370~1499年的近130年間,兩國使臣來往頻繁。特別是鄭和七下西洋(1405~1433),每次必訪爪哇。麻喏巴歇第 7代國王勃烈·巴摩丹(1451~1453在位)還請求明朝皇帝“冊封”,明代宗朱祁鈺即“賜蟒衣,傘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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