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級別

高校行政級別

高校行政級別是指在中國大陸根據各高等學校的不同而有相應的行政級別。下面所說的行政級別是指高校校長(黨委書記或者院長)的行政級別,這是在中國大陸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2010年6月6日頒布的《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規定,高校將取消行政級別。

基本信息

簡介

大學行政級別的劃分:中國大陸有三十二所高校行政級別都為副部級,其中加上了副大軍區級的國防科技大學。如下:

地域分布

北京區(7所)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天津區(2所)天津大學南開大學
東北區(3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陝西區(3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上海區(3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
江蘇區(2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
湖北區(2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區(2所)中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安徽區(1所)中國科技大學
福建區(1所)廈門大學
廣東區(1所)中山大學
浙江區(1所)浙江大學
四川區(1所)四川大學
重慶區(1所)重慶大學
山東區(1所)山東大學
甘肅區(1所)蘭州大學
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廳局級,專科高校是副廳局級。例如河南師範大學安陽師範學院都是省屬高校,就屬於廳級,而安陽工學院安陽市市屬高校就屬於局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