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年-1982年西南政法學院師資班哲學專業本科,後在美國洛杉磯加州大學法學院獲研究生學歷。
1995年從西南政法學院辭去教職下海成為社會執業律師,發起創辦西部第一家以留學生為主的律師事務所“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擔任該律所執行合伙人。
重慶市新的社會階層專業人士聯合會會長(兼職)。
國內政法系統享有盛名的“西政七八級”出身的學院派律師之一,提出“當事人中心說”和“法律預防說”的律師行為理論。
全國為數不多的積極參政和參與立法的律師全國人大代表,在參政和參與立法方面有很大社會影響。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2003),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人物榮譽
2001年,接受重慶市人大委託,起草了《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
2003年以來,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提出多份引起轟動的議案建議,近幾年來更連續多年要求全國人大就公務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立法,頗為社會關注。
曾獲“全國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貢獻先進個人”、“重慶市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等榮譽稱號。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31日,當選重慶市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