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據地銀行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革命根據地由人民民主政權建立的銀行。以建設根據地,鞏固革命政權,衝破敵人經濟封鎖為宗旨。它有革命政權的信譽和公營經濟的保障。

正文

 它的任務是:發行貨幣,建立獨立統一的貨幣制度和金融市場;領導信用合作社,打擊高利貸,反對封建剝削;低利借貸,大力發放農貸,支持工農業生產,組織貿易,開展經濟鬥爭;建立健全金庫制度,組織收入,增加財源,支持財政,保障供給,支持革命戰爭。隨著革命戰爭形勢的發展,革命根據地銀行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分散到統一的過程。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由於敵人的分割封鎖,中央蘇區、湘鄂西、海陸豐、鄂豫皖、閩浙贛、湘鄂贛、湘贛、川陝、陝甘等革命根據地都建立有各自的銀行。建立銀行最早的是海陸豐根據地,1928年2月20日海豐縣蘇維埃人民委員會頒發第四號命令,建立勞動銀行,使工農貧民在革命過程中有借貸機關,得以從事生產,發展社會經濟。1931年11月,中央蘇區的第一次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規定:實行統一幣制,幫助勞苦民眾,開辦工農銀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的第一次執委會議上決定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1932年2月1日正式開業,毛澤民任行長,下設業務、總務兩處。在長征途中,國家銀行幹部參加後勤供給工作,同時組織貨幣的發行和收兌。長征到達陝北後,與陝北根據地的陝甘晉蘇維埃銀行合併,成立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西北分行,林伯渠任行長。
抗日戰爭時期,西北分行改為陝甘寧邊區銀行,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山東、華中、大別山等抗日革命根據地相繼建立了各自的銀行。1941年“皖南事變”後根據鬥爭的需要,各革命根據地先後禁止國民黨政府的法幣流通,發行獨立的貨幣,推動了根據地金融事業的發展。
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隨著解放區的擴大,根據地的銀行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並日趨統一。1947年10月陝甘寧邊區銀行與西北農民銀行合併。同年11月石家莊解放,不久晉察冀和晉冀魯豫根據地合併為華北解放區,兩地銀行也合併為華北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的前一年,1948年12月,在華北銀行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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