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檔案稿本

18894—2002規定,其代碼為:M—草稿性電子檔案 U—非正式電子檔案 F—正式電子檔案。

電子檔案稿本是指在計算機內以代碼存儲,以漢字顯示。根據GB/T 18894—2002規定,其代碼為:M—草稿性電子檔案 U—非正式電子檔案 F—正式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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