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黍約

雞黍約

雞黍約,漢語詞語,指為友誼深長、聚會守信。雞黍,即以雞作菜,以黍作飯。指招待賓客的家常菜餚,也用以表示招待朋友情意真率。

歷史典故

雞黍約

亦作“雞黍”。1.指餉客的飯菜。語本《論語·微子》:“止 子路 宿,殺雞為黍而食之。”《北史·盧道虔傳》:“﹝ 盧道虔 ﹞為尚書同僚於草屋之下設雞黍之膳,談者以為高。” 宋 司馬光 《招鮮于子駿范堯夫》詩:“軒車能朅來,雞黍足充餒。” 明 徐復祚 《紅梨記·初會》:“雞黍慚無,深媿居停。” 清 方文 《禊日與蔡芹溪同舟作》詩:“良朋鹹在茲,先期命雞黍。”
(2).借指深厚的情誼。 唐 秦系 《早秋宿崔業居處》詩:“雞黍今相會,雲山昔共游。” 唐 王起 《和李校書》:“詰朝始趨鳳闕去,此日遂愁雞黍違。” 五代 李瀚 《蒙求》詩:“ 陳 ( 陳重 ) 雷 ( 雷義 )膠漆, 范 ( 範式 ) 張 ( 張劭 )雞黍。” 清 錢謙益 《送蕭孟昉還金陵》詩:“雞黍交期雪涕頻,相看不語且沾巾。”參見“ 雞黍約 ”。

東漢 範式 在他鄉與其至友 張劭 約定,兩年後當赴 劭 家相會。

劭 歸告其母,請屆時設酒食候之。母曰:“二年之別,千里結言,爾何相信之審邪?” 劭 謂 式 信士,必不乖違。至其日, 式 果至。二人對飲,盡歡而別。事見《後漢書·獨行傳·範式》。後以“雞黍約”為友誼深長、聚會守信之典。 唐 唐彥謙 《道中逢故人》詩:“良會若同雞黍約,暫時不放酒杯空。” 宋 蘇軾 《送沉逵赴廣南》詩:“君歸赴我雞黍約,買田築室從今始。” 清 吳蔚光 《瑣窗寒·暮秋》詞:“待小春,開了山梅,重尋雞黍約。”

“雞黍之約”是在金鄉縣流傳的一個古老的民間故事,至今老人們還在講述。

東漢明帝年間,汝南秀才張劭在赴洛陽應舉途中,與山陽(金鄉)范莊人範式同宿一店。夜間範式突發時症(即感冒),張劭盡力照顧範式。病好後二人結拜為兄弟。之後二人同游太學。畢業時,正值重陽節,二人達成了重陽節“雞黍之約”,隔期互拜尊親的約定。兄弟間你來我往,殺雞炊黍厚待對方,多年一直遵守。轉眼又是一年重陽節,張劭殺雞煮黍,一直等到傍晚,範式也沒到。三更時分,隱隱見範式飄然而至。原來,範式辭官回歸故里,因忙於事務,疏忽了重陽雞黍之約。當他想起時,已不可能在重陽節這天趕到汝南。範式遂刎頸自殺,魂靈如期去赴雞黍之約。範式轉眼竟不見了。張劭辭別妻母,奔赴山陽為範式送葬,在憑弔範式後也在其靈柩前自刎而死。人們把范張二人同葬在一起。漢明帝憐其信義深重,為勵後人,改范莊村為“雞黍村”並撥銀兩在雞黍修墳建廟,即“二賢祠”廟和“范張林”。“雞黍之約”主要歌頌範式、張劭二人的誠信精神。範式為了遵守誠信,連生命都可以拋棄。張劭同樣為了兄弟情誼不惜弒命。這種誠信精神與撼天動地的氣魄,為後人所敬仰。誠信是“雞黍之約”這一經典故事的主線,千年傳唱不衰。“雞黍之約”的版本眾多,不僅有民間文學口口相傳,國史文獻、文學經典也有記載,更有歷代文人墨客寫詩賦詞禮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