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事

隸事,以故事相隸屬。謂引用典故。

釋義

隸事,以故事相隸屬。謂引用典故。

出處

《南史·王諶傳》:“ 諶 從叔 摛 ,以博學見知。尚書令 王儉 嘗集才學之士,總校虛實,類物隸之,謂之隸事,自此始也。 儉 嘗使賓客隸事多者賞之,事皆窮。”

袁枚 《隨園詩話補遺》卷一:“其隸事、不隸事,作詩者不自知,讀詩者亦不知:方可謂之真詩。”
王國維人間詞話》卷上:“人能於詩詞中不為美刺投贈之篇,不使隸事之句,不用粉飾之字,則於此道已過半矣。” 以《長恨歌》之壯采,而所隸之事,只“小玉雙成”四字,才有餘也。梅村歌行,則非隸不辦①。白、吳優劣,即於此見。不獨作詩為然,填詞家亦不可不知也!官名。十六國後燕置。
《晉書·慕容垂載記》:“(慕容垂)建留台於龍城,以高陽王慕容隆錄留台尚書事。”在帝王出征時,主持後方留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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