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掣籤制度

金瓶掣籤制度

金瓶掣籤制度,即用金瓶掣籤的方式來認定藏傳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轉世靈童,是清王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式設立的制度。自清朝以來,藏傳佛教活佛達賴和班禪轉世靈童需在中央代表監督下,經金瓶掣籤認定。歷史上,第十世、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喇嘛和第八世、九世、十世班禪額爾德尼以及第五世、六世、七世、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經由該儀式產生。

簡介

西藏的活佛轉世制度是藏傳佛教特有的宗教首領傳承方式。這種傳承方式把佛教的基本教義、儀軌和政教上層錯綜複雜的政治因素、宗教因素協調起來,解決了宗教首領的地位和政治、經濟權力的傳承和延續問題。活佛轉世制度相沿既久,到清朝已流弊叢生,需要由朝廷制定相應的法規加以整飭。乾隆帝制定的金瓶掣籤制度,就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活佛轉世制度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由來

金瓶掣籤制度金瓶和玉簽

用金瓶掣籤的方式來認定藏傳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轉世靈童,是清王朝乾隆五十七年(1972年)正式設立的制度。

元明以來,西藏事務俱是由西藏宗教上層和信奉藏傳佛教的蒙古王公以及西藏的大貴族操持。皇帝對西藏重大事務時爾也派欽差進藏督辦。清朝時期,中央政府加強了對西藏的直接控制。康熙雍正、乾隆皇帝考慮到對邊遠蒙古部族的約束,都對西藏達賴班禪兩大活佛體系採取優撫政策。

在清朝康熙至乾隆時期,西藏各教派紛爭激烈。遊牧於青海的蒙古汗王和西藏的地方勢力,用各種辦法控制西藏的大活佛,以便擴張自己的勢力,並鞏固所獲得的特權。當時,蒙藏地區大活佛圓寂之後,轉世靈童主要是由最有名望的跳神巫師“吹沖”來認定。雍正五年,清政府正式在西藏設立駐藏大臣衙門,內閣學士僧格和副都統馬喇成為首任駐藏大臣。駐藏大臣不僅直接掌管西藏政務,還直接督察西藏宗教重大事務。對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除了“吹沖”降神以外,還需報駐藏大臣,並由駐藏大臣上奏北京大皇帝恩準。“吹沖”在各種賄賂下,在跳神中,假借神諭,指定的活佛轉世靈童大多出自蒙古王公或西藏的大貴族之家,有的甚至還是“吹沖”家族中人。這種大活佛幾都出自一家的現象,也是促使乾隆皇帝下決心整治西藏活佛轉世制度流弊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西藏實行金瓶掣籤制度,源由噶瑪噶舉紅帽系活佛確朱嘉措叛國,勾引廓爾喀人入侵西藏事件的發生。

金瓶掣籤制度波米·強巴洛珠活佛在掣籤
清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5年),噶瑪噶舉紅帽系第十世活佛確朱嘉措外逃到廓爾喀國(今尼泊爾),並挑唆廓爾喀國王發兵西藏。廓爾喀人第一次侵藏獲利不多,到乾隆五十六年,廓爾喀兵再次入侵西藏,將扎什倫布寺洗掠一空後,又攻打日喀則宗城堡。乾隆皇帝派嘉勇公福康安為大將軍,率兵入藏,由日喀則一路南下,將廓爾喀兵逐出西藏,並挾軍威,一路掃蕩,最後兵臨廓爾喀首都加德滿都城下。廓爾喀國王投降,並將確朱嘉措的屍骨、妻小及掠去的扎什倫布寺部分財物一併送至福康安軍前,表示永不敢犯邊界,還許諾向大清國五年一朝貢。

福康安班師西藏後,按乾隆皇帝旨意對西藏事務進行了整飭,嚴懲確朱嘉措的叛國行為,廢除了噶瑪噶舉紅帽系活佛轉世,查抄了該系的寺廟和財產,並強令其所屬百餘名紅帽喇嘛改奉黃教。從此,噶瑪噶舉紅帽系在西藏銷聲匿跡,不復存在。為使西藏長治久安,對外不受外人侵擾,對內治理有法可依,乾隆皇帝派人與達賴、班禪的僧俗要員商議,制訂出《欽定二十九條章程》。該章程使清王朝治理西藏的制度更加完善,得到西藏上層由衷地擁護。

《欽定二十九條章程》第一條就立下了金瓶掣籤制度。

“一、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靈童的問題。依照藏人舊例,確認靈童必問卜於四大護法,如此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之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尼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的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置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和班禪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護淨潔,並進行供養。”

金瓶又稱為“金奔巴”或“金本巴”(“奔巴”藏語意為“瓶”)。金瓶掣籤制度特別設立了兩個金瓶,一個放在北京雍和宮,專供蒙古地區大活佛轉世靈童掣籤用。另一個置放在拉薩大昭寺,專門供西藏、青海等地掣籤定大活佛轉世靈童。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達賴、班禪等轉世時,均須經金瓶掣籤認定。

金瓶掣籤制度建立後,第一個啟用金瓶掣籤並得到認定的達賴是九世達賴的轉世靈童,即十世達賴楚臣嘉措;第一個用金瓶掣籤認定的班禪是七世班禪轉世靈童,即八世班禪丹白旺修。自清王朝至民國的200多年間,僅西藏一地,就有格魯、噶舉、寧瑪三派的39個活佛轉世系統70余名活佛通過金瓶掣籤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個用金瓶掣籤認定的大活佛是十世班禪轉世靈童,即十一世班禪確吉傑布

註:按歷史定製,藏傳佛教大活佛的轉世靈童須經金瓶掣籤認定,唯獨噶瑪噶舉派的活佛噶瑪巴例外,其轉世靈童主要是由上一世噶瑪巴的遺囑來認定,但必須經過中央政府的批准。

實施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籤制度之後,次年即有喀爾喀賽音諾彥部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的商卓特巴那旺達什到西藏通過拉穆吹忠、八世達賴喇嘛等,力圖指認土謝圖汗車登多爾濟之子為前世額爾德尼班第達的轉世,此事為乾隆帝查覺。乾隆帝即派員到喀爾喀另行尋訪聰慧幼童五名具奏,派皇子(八阿哥)及理藩院堂官到場監督,將五名幼童的名姓、出生年月日寫簽放入金瓶,在雍和宮舉行掣籤,掣出齊旺扎布為轉世的呼畢勒罕。乾隆帝對此甚為滿意,下令“將來藏內遇有應出之各呼畢勒罕,和琳當照此辦理,則從前聽信吹忠之積習,自無難永遠革除”。這是實行金瓶掣籤的首例,其後這一辦法在蒙藏地區普遍推行。

清朝對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堅持實行金瓶掣籤,不過也有免予掣籤的特例。

金瓶掣籤制度僧人樂隊
嘉慶九年(1804年)十月廿日八世達賴喇嘛圓寂,首次遇到應以金瓶掣籤確定達賴喇嘛轉世的問題。三年後西藏攝政濟嚨呼圖克圖向駐藏大臣玉寧、文弼報告,在各地所報靈異幼童中以德格甸麻地方出生的春科土司之子最為靈異。玉寧、文弼接報後與七世班禪、濟嚨呼圖克圖、第穆呼圖克圖及噶倫、代本等前去驗看,又召集僧俗官員集會商議後,向嘉慶帝奏報驗看靈童的情形,並轉奏七世班禪、濟嚨呼圖克圖領銜的請求將德格甸麻出生的靈童免予金瓶掣籤作為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的奏摺。由於濟嚨呼圖克圖等以全藏僧俗名義懇請,嘉慶帝對此考慮不周,輕信所奏,作為特例予以批准。嘉慶十三年(1808年)藏曆九月廿二日,九世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坐床。

嘉慶二十年(1815年)九世達賴喇嘛圓寂。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底,攝政第穆呼圖克圖等面見駐藏大臣玉麟、珂實克稱,里塘出生一靈異幼孩,十分聰慧福相,應驗卜兆無疑,各處再查不出可作呼畢勒罕之人,請求駐藏大臣代奏,將里塘幼童免予掣籤作為九世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次年2月,玉麟、珂實克將此情形奏報。但是這一次嘉慶帝不再允許免予掣籤,並嚴加斥責,稱:前次八世達賴喇嘛轉世時允準免予掣籤,是“朕一時輕信,至今猶以為悔。今里塘所報幼孩,其所述靈異,只出該處僧俗人等之口,何足徵信?若遽聽其言,定為達賴喇嘛之呼畢勒罕,此與從前指定一人者何異?該喇嘛狃以為常,將從前皇考聖斷設瓶掣籤之訓豈不日久漸廢。倘各處所報呼畢勒罕亦俱援此例,又將何以應之。此事殊有關係,玉麟等於第穆呼圖克圖率眾呈請時不嚴行駁飭輒代為陳奏辦理,實為錯誤。玉麟、珂實克均著傳旨申飭。此次里塘所報幼孩亦不必駁退,即作為入瓶簽掣之一。仍飭該呼圖克圖等再行上緊尋訪,俟其有具報者,總須再得其二,方可將三人之名一同緘封入瓶,遵照定製,對眾誦經

彼時玉麟、珂實克二人,一人封名,一人掣籤,不令該喇嘛等經手,其掣出者方系達賴喇嘛真呼畢勒罕,必能住世長久,為眾信奉。著將此旨明白傳諭第穆呼圖克圖,毋許再行瀆請”。接此聖旨後,策墨林諾們罕向前後藏、阿里等地各宗谿頭人發出通知,要他們訪查,將所有靈異幼童據實呈報。結果在工布、仁蚌、昌都阿塘乃仲、昌都薩崗各訪得一名。經過詳細考查後,直到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策墨林活佛與僧俗官員商議後一致同意,以里塘幼童和昌都兩名幼童上報,請駐藏大臣文乾轉奏,請求準予掣籤。當年九月,道光帝降旨準奏。道光二年(1822年)正月十五日,舉行了確定達賴喇嘛轉世的首次金瓶掣籤。當年四月底,道光帝批准金瓶掣籤的結果。當年八月八日上午,由掣籤確定的呼畢勒罕、里塘藏民羅桑年扎之子在布達拉宮坐床。此即十世達賴喇嘛楚臣嘉措。

金瓶掣籤制度僧人在安放金瓶
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世達賴喇嘛圓寂。道光二十年底駐藏大臣孟保、海朴據西藏攝政策墨林諾們罕的報告,向道光帝奏稱,已訪得西藏所屬之桑昂曲宗及四川打箭爐所屬之孔薩土司等處出生幼童四名,擬令幼童家屬和師傅將幼童帶來拉薩,由班禪額爾德尼和策墨林諾們罕面加試驗。翌年五月,四名幼童陸續到拉薩東面的桑阿林寺後,二十一日由駐藏大臣和七世班禪、策墨林諾們罕等前往看驗,認為均有靈異,乃決定將四人名字入瓶掣籤。經各寺呼圖克圖等在布達拉宮對金本巴瓶誦經七日後,於農曆五月二十五日(藏曆為二十四日)舉行掣籤。這次掣出的呼畢勒罕出自平素賣柴貧苦藏民之家,於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四月十六日在布達拉宮坐床,道光帝派章嘉呼圖克圖等入藏“看視”達賴喇嘛坐床,並向達賴喇嘛頒賜金冊金印及御賜禮品。此即十一世達賴喇嘛克珠嘉措。

鹹豐三年(1853年)七世班禪丹貝尼瑪圓寂,鹹豐五年(1855年)十一世達賴喇嘛克珠嘉措圓寂,這樣出現了西藏歷史上罕見的差不多同時尋訪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的轉世呼畢勒罕的情形。鹹豐六年(1856年)駐藏大臣赫特賀據扎什倫布寺索本堪布扎薩克喇嘛郎結曲批的稟報,向鹹豐帝奏報在後藏墜倉和前藏霞克巴地方各尋訪到靈異幼童一名,請求準許以此入瓶掣籤認定。八月間將幼童及其親丁師傅接到拉薩,住在功德林拉讓,經駐藏大臣及各呼圖克圖看驗。當年九月,鹹豐帝頒布上諭批准掣籤。接此上諭後,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布達拉宮薩松南傑殿皇帝聖容前舉行金瓶掣籤。掣定後藏墜倉出生的幼童為呼畢勒罕。即由扎什倫布的一名卓尼爾到功德林拉讓向靈童及其父母報喜。掣籤結果奏報鹹豐帝批准後,鹹豐十年(1860年)十月初二由駐藏大臣恩慶主持呼畢勒罕在扎什倫布寺舉行坐床,是即八世班禪丹貝旺秋。這次掣籤是以金瓶掣籤確定班禪額爾德尼的轉世的首例。

十一世達賴喇嘛圓寂後,鹹豐七年(1857年),西藏攝政熱振活佛向駐藏大臣滿慶稟告,由西藏各地呈報靈異幼童並經初步考察,攝政和噶倫及各呼圖克圖僧俗官員商議,認為在桑日、沃喀、達布出生的三個幼童最為靈異,請求以他們入瓶掣籤。鹹豐帝批准了所奏事項。藏曆土馬年(1858年)正月初二日,金本巴瓶從大昭寺被迎請到布達拉宮供有皇帝聖容唐卡的薩松南傑殿,由經師普布覺活佛等高僧和南傑扎倉僧眾一起對金本巴瓶舉行十一天的供養誦經儀軌。當月十三日舉行金瓶掣籤,從金本巴瓶中掣出一個簽牌,由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等人共同查看,隨即向眾人宣讀沃喀洛桑丹增居美的名字。當時眾人由於抑制不住的興奮,齊聲呼喊“拉嘉洛(神勝利了)!”駐藏大臣即向沃喀靈童之父道喜,靈童之父向皇帝聖容磕頭謝恩,向駐藏大臣和各大呼圖克圖獻了哈達。掣籤結果奏報鹹豐帝批准,鹹豐八年(1858年)三月初一日鹹豐頒布上諭準奏。鹹豐十年(1860年)七月三日呼畢勒罕在布達拉宮坐床,此即十二世達賴喇嘛赤列嘉措。

光緒元年(1875年)十二世達賴喇嘛圓寂。兩年後攝政濟嚨呼圖克圖向駐藏大臣松溎稟告 ,經請班禪大師等占卜授記,護法降神,明示靈童出生在東方或東南方,各地所報靈異兒童中經班禪大師等考查,認為達布朗敦出生的靈童徵兆殊異,舉止非凡,為眾人所矚望,故祈請轉奏皇上恩準免予金瓶掣籤,予以認定。此後又由各呼圖克圖、噶倫、三大寺堪布等僧俗大眾蓋印畫押,向駐藏大臣呈遞公稟,懇求免予掣籤。經松溎轉奏,光緒帝批准,決定將達布朗敦出生的靈童免予掣籤,作為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此即十三世達賴喇嘛圖丹嘉措。

金瓶掣籤制度靈童坐床
光緒七年(1881年)八世班禪圓寂。光緒十三年(1887年)總管扎什倫布寺事務的扎薩克喇嘛蘇堃諾們罕羅布藏頓柱向駐藏大臣文碩稟報,經尋訪和考察,找到在後藏托布加、前藏達布、墨竹工卡出生的靈異兒童三名。其中的托布加出生的幼童,經駐藏大臣指令確切複查據實申報後,仍以委實吉祥有兆上報,請求以此三名幼童入瓶掣籤。經文碩向光緒帝奏準後,即將三名幼童及其親屬接到拉薩。次年正月十五日在布達拉宮薩松南傑殿皇帝聖容唐卡前舉行金瓶掣籤。先由攝政第穆呼圖克圖、甘丹赤巴、扎什倫布寺扎薩克喇嘛等人誦經,然後由文碩將三名幼童之名抄寫於簽上,放入金瓶中搖動,再用象牙筷子從中揀出一隻,是塔布地區出生的侖珠嘉措。文碩即向光緒帝奏報了此次掣籤的情形。光緒帝批准後,班禪呼畢勒罕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正月初三日在扎什倫布坐床,是即九世班禪曲吉尼瑪。

綜上所述,自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籤制度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一百多年中,除九世和十三世達賴喇嘛是作為特例免予掣籤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喇嘛和八世、九世班禪額爾德尼都是經過金瓶掣籤認定的。據清理藩院秘檔,到光緒三十年(1904年),僅西藏地區據不完全統計就有39位主要活佛轉世系統(含達賴、班禪系統)的靈童舉行過金瓶掣籤。這些靈童涉及格魯派、噶舉派、寧瑪派等。

確定達賴、班禪轉世呼畢勒罕的金瓶掣籤的程式和儀注有以下幾點共同之處:

1、在清朝皇帝任命的攝政活佛或總管扎什倫布寺事務的扎薩克喇嘛主持尋訪靈童後,由攝政召集僧俗官員會議,確定三名(或兩名、四名)呼畢勒罕侯選人,將詳細情形向駐藏大臣稟報,請求轉奏皇帝批准舉行金瓶掣籤。

2、在皇帝御批同意後,將確定的呼畢勒罕候選人及其親屬和師傅等接到拉薩,並經駐藏大臣和攝政、各大呼圖克圖看驗,認為確有靈異後,方能舉行掣籤。

3、在掣籤前將金本巴瓶從大昭寺迎到布達拉宮供有乾隆皇帝的僧裝畫像(聖容)和皇帝萬歲牌位的薩松南傑殿,由大呼圖克圖率三大寺及布達拉宮南傑扎倉僧眾(確定班禪轉世呼畢勒罕時還有扎什倫布寺僧人)誦經祈禱七天或九天。

4、掣籤之日,駐藏大臣和各大呼圖克圖、僧俗官員集會,用滿文和藏文書寫名簽,核對無誤後,由一名駐藏大臣封簽(用黃紙包裹),放入金瓶中。

5、由在場的呼圖克圖及高僧等誦咒祈禱,由另一名駐藏大臣搖動金瓶,然後掣出一簽,當眾宣讀掣中者名字,並交給在場藏漢官員傳閱,然後還要取出未掣中的名簽傳閱,以示書寫及掣出的名簽真實無欺。掣籤後即派人去呼畢勒罕住處報信祝賀。

6、掣籤的情形和結果由駐藏大臣上奏皇帝,得到皇帝批准後,向呼畢勒罕宣讀聖旨,才算完成金瓶掣籤的全部程式。

7、經皇帝批准並派大員主持,舉行坐床典禮(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班禪額爾德尼在扎什倫布寺),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繼位事務才最後結束。

歷史意義

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實施金瓶掣籤制度,對當時的西藏、蒙古地區社會和佛教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意義深遠。

首先,在政治上,金瓶掣籤是對活佛轉世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通過制定頒布法律文書和採取一系列措施,將活佛轉世呼畢勒罕由吹忠降神來指定,改變為由金瓶掣籤來決定。究其實質是清朝中央政府以此維護和保持對認定大喇嘛轉世呼畢勒罕的權力,這就進一步體現並強調了在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大活佛轉世問題上中央的權威。此外,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大活佛示寂後,從轉世靈童尋認、掣籤乃至坐床都是遵照國家法定製度按部就班進行的,由駐藏大臣親自照料,按照程式逐一報經皇帝批准,這就履行了法律和行政手續。

第二、從宗教上看,由於金瓶掣籤制度的實施完全按照藏傳佛教儀軌來進行,在宗教上符合藏傳佛教的基本教義,這就確定了金瓶掣籤在宗教上的合法性,順利地解決了宗教首領的地位和政治、經濟權力的傳承、延續問題。因此被佛教界、上層貴族世家和信教民眾所接受。

第三、實施金瓶掣籤,把認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大呼圖克圖、大活佛等轉世呼畢勒罕的權力,從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以防止蒙藏上層貴族奪取宗教權力,造成地方勢力的膨脹,避免了歷史上教派內部、教派與世俗貴族勢力之間爭奪轉世呼畢勒罕的矛盾鬥爭乃至戰亂的發生,有利於蒙藏社會的長期相對穩定。

金瓶掣籤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整飭、改革西藏行政管理體制,確立系統治藏法規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管理大活佛的一項關鍵措施。它既符合政治手續、法律手續,也符合宗教手續;既體現了中央政府的權威,又體現了西藏地方隸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的歷史事實;有利於維護和穩定蒙藏地區的社會局勢,安定邊疆,團結宗教上層人物和廣大僧俗民眾。金瓶掣籤制度的設定和實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確的,具體操作是可行的。經過百餘年的實踐證明,它是一個創造,積累了豐富經驗,給後人以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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