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掣籤制

金瓶掣籤制

金瓶又稱“金奔巴瓶”。是清乾隆57年(公元1792年)清朝中央專門為藏傳佛教呼圖克圖大活佛以上\n\n\n金瓶掣籤制轉世靈童掣籤而精製的。每個金瓶中都配備了五支大小相同的象牙籤牌。據史料記載,金\n奔巴瓶系純金製品,淨重2850克,高34公分,口徑12公分,腹部直徑21.3公分,系國家特級文物。

由來

用金瓶掣籤的方式來認定藏傳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轉世靈童,是清王朝乾隆皇帝時期(1792年)正式設立的制度。此定製採用以來,已有三個班禪和六個達賴的轉世靈童經由金瓶掣籤認定
。算起來,藏傳佛教前後共有70多名大活佛是通過金瓶掣籤認定的。
藏傳佛教發展到今天的規模,雖經過了漫長的歷史,但從一開始就形成了比較穩定的特色。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寫到過:藏傳佛教有兩個特點,即血肉和靈魂是釋迦牟尼佛教理論,而骨架則
是西藏古老的“苯教”(6)儀式。)這種特色,我在下一章里將較為詳細地談到。
在清朝康熙至乾隆時期,西藏各教派紛爭激烈。遊牧於青海的蒙古汗王和西藏的地方勢力,用各種辦法控制西藏的大活佛,以便擴張自己的勢力,並鞏固所獲得的特權。當時,蒙藏地區大
活佛圓寂以後,轉世靈童主要是由最有名望的跳神巫師“吹沖”來認定。“吹沖”在各種賄賂下,在跳神中,假借神諭,指定的活佛轉世靈童大多出自蒙古王公或西藏的大貴族之家,有的甚至還是“吹沖”家族中人。比如六世班禪、扎什倫布仲巴呼圖克圖和噶瑪噶舉紅帽十世活佛三人是親兄弟;多傑帕姆四大教主級活佛出自一家;三世達賴由青海蒙古王公俺答汗贈“達賴”名號,四世達賴轉世就是俺答汗的曾孫;七世班、八世達賴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噶倫丹澤班珠、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均系姻親。
這種大活佛幾乎都出自一家的現象,也是促使清朝乾隆皇帝下決心整治西藏活佛轉世制度弊端的一個重要原因。
元、明以來,西藏事務俱是由西藏宗教上層和信奉藏傳佛教的蒙古王公以及西藏的大貴族操持,皇帝對西藏重大事務時爾也派欽差進藏督辦。清朝時期,中央政府加強了對西藏的直接控制
。康熙、雍正、乾隆皇帝考慮到對邊遠蒙古部族的約束,都對西藏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體系採取優撫政策。清高宗乾隆帝以為“佛法始自天竺,東流而至西番,其番僧又相傳稱為喇嘛。……其
達賴、班禪額爾德尼之號,不過沿元明之舊,換其襲(束加力)耳。蓋中外黃教,總司以此二人。各部蒙古,一心歸之。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諂敬番僧也。”(7))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清中央政府在西藏派駐滿漢清軍3000名以守邊務,同年還沿進藏之要徑設定糧台塘汛。雍正四年,雍正帝欽準理藩院所奏,“西藏設駐藏大臣一員,辦前後藏一
切事務。”(8)雍正五年,清政府正式在西藏設立駐藏大臣衙門,內閣學士僧格和副都統馬喇成為首任駐藏大臣。從此一直到清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清王朝滅亡的185年之間,清中央政府前前後後向西藏調派駐藏大臣173人次(直接到任者有114人)。駐藏大臣不僅直接掌管西藏政務,還直接督察西藏宗教重大事務。對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除了“吹沖”降神以外,還需報駐藏大臣,並由駐藏大臣上奏北京大皇帝恩準

過程

關於藏傳佛教轉世靈童的確認,其實有著嚴格的過程和標準。雖然在藏傳佛教傳承的歷史當中曾有過並不完全相同的確認方法,但其實質並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比如從一些佛經典籍的記載來看,在乾隆五十七年時,對轉世靈童的認定是通過這樣幾種方式進行的:一、抓鬮。如尋訪出幾個幼童,各方意見相持不下,難以確定時,即採用抓鬮法來確定。二、護法神漢作法降神指定。三、高僧占卜指定。四、世俗統治者指定。如第巴桑結嘉措指定的第六世達道嘛倉央嘉措等,但這些只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特例。五、僧俗統治者共同商定。後兩種特例說明,活佛轉世神秘化或簡單化,都服從於統治者的需要。
但到了1792年制定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中則規定用金瓶掣籤制度來確認轉世靈童。《喇嘛說》碑文中記載為:金瓶掣籤之前,要將各方尋訪到的候選靈童的名字書於簽上,每童一簽,貯於金瓶之內。由活佛會同駐藏大臣在眾高僧面前舉行掣籤儀式,掣出一名作為轉世靈童。經過數百年的傳承,如今已不再採用上面所說的這些方法了,尋找轉世靈童的一般程式是::首先確定活佛轉世的方向,然後由寺院派出高僧分赴各地秘密尋訪靈童。確定候選靈童若干,最後確定其中一個為轉世靈童,迎回寺廟,舉行坐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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