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

用財物脫罪或抵免過失,騫後期當斬,贖為庶人。——《漢書·張騫傳》。又如:贖刑(用財物抵免刑罰);贖命(以財物營救犯人,使脫免刑罰);贖鍰(用錢贖罪;贖罪的金錢);贖錢(贖罪的錢);贖銀(用以贖罪的銀錢);贖絹(贖罪用的絹帛);贖庸(出錢以免除勞役)。

基本信息

基本字義

(贖)shú(ㄕㄨ)

用財物換回抵押品:~身。~金。~買。

用行動抵銷、彌補罪過:立功~罪。

1.

用財物換回抵押品:~身。~金。~買。

2.

用行動抵銷、彌補罪過:立功~罪。

〈動〉

(1) (形聲。左形,右聲。本義:用財物換回人或抵押品)

(2) 同本義 [ransom]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 華元於 鄭。——《左傳·宣公二年》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 華元於鄭。”

其時傳說也更加紛繁,說他可以贖出的也有。——《為了忘卻的紀念》

(3) 又如:贖生(購買生物來放生);贖票(出錢贖回被匪徒綁走的肉票)

(4) 用財物脫罪或抵免過失 [atone for]

騫後期當斬,贖為庶人。——《漢書·張騫傳》。

“騫後期當斬, 為庶人。”成語有“贖罪立功”。

又如:贖刑(用財物抵免刑罰);贖命(以財物營救犯人,使脫免刑罰);贖鍰(用錢贖罪;贖罪的金錢);贖錢(贖罪的錢);贖銀(用以贖罪的銀錢);贖絹(贖罪用的絹帛);贖庸(出錢以免除勞役)


漢字演變

贖

康熙字典解釋

酉集中貝字部 贖

【廣韻】【集韻】【韻會】?神蜀切,音?。

【說文】貿也。

【玉篇】質也。以財拔罪也。

【書·舜典】金作贖?。

【傳】出金以贖罪。又【集韻】殊遇切,音樹。

【詩·秦風】如可贖兮。

【釋文】贖,又音樹。又【集韻】亦姓。

書法

贖的書法

現代含義

[①][shú]

[《廣韻》神蜀切,入燭,船。]

“贖1”的繁體字。

⑴用錢物或其他代價換回人身或抵押品。

⑵買。

⑶謂抵銷或彌補過失。

⑷通“續”。接合。

補充說明

贖當

shúdàng

〖redeemsth.pawned〗用錢贖回抵押在當鋪的物品

贖回

shúhuí

〖ransom〗用財物換回

贖回抵押品

贖價

shújià

〖ransomprice〗為贖回抵押品所開出的價碼

贖金

shújīn

〖ransom〗贖回抵押品所用的錢

贖買

shúmǎi

〖buyout〗

用錢贖身或贖回抵押品

指國家有代價地把私營企業等收歸國有

贖身

shúshēn

〖redeem〗以錢物換回人身自由,特指奴婢妓女等用財物換得人身自由

贖罪

shúzuì

〖atoneforone'scrime〗在基督教的教義中,認為人類有“原罪”,故人生來皆負有罪孽。其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即代表流其寶血為世人贖罪,使世人免去其原罪;又指以功勞抵免刑責,如:立功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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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是shu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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