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離婚潮

貴陽離婚潮

貴陽離婚潮是指2012年10月貴陽市雲岩區因頒發的《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確權實施細則》的農房確權政策規定,每戶確權房屋不超過240平方米而引發的該地區群體性離婚事件。

簡介

貴陽離婚潮是指貴陽市雲岩區因頒發的《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確權實施細則》的農房確權政策規定,每戶確權房屋不超過240平方米引發的該地區群體性離婚事件。雲岩區數百村民扎堆來到婚姻登記處,就為辦理離婚手續。排隊的人中,下有剛結婚兩三個月的青年夫婦,上有坐在輪椅上的八九十歲老人。不少村民表示,離婚就是為了增加農房確權面積。
雲岩區這股離婚熱潮已經在當地持續了一周左右。近一周來,雲岩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平均每天要辦理離婚手續120餘對,與以前每天20餘對形成巨大反差。而離婚熱潮出現的時間,正是雲岩區向轄區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農房確權登記宣傳一周之後。

事件經過

現場現場

村民舉家排號離婚
2012年10月30日10點左右,雲岩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被前來離婚的村民擠得水泄不通。一名90歲高齡的老人被兒女們用輪椅推著,前來辦離婚手續。一對結婚僅3個月的夫婦也來辦離婚。甚至有一些村民,兩代多戶舉家辦離婚。
不但離婚登記視窗,結婚登記視窗也在辦理離婚登記。大廳里,代寫離婚協定的地方人潮湧動,一些人拿到“標準”的離婚協定後,就簽字按手印。填寫離婚理由時,“因夫妻倆沒有共同語言,感情破裂,經常吵架”成為標準格式。
排隊離婚者中,不少人清晨6點就來了,但前一天來排隊離婚的手續還未辦完,他們需要繼續等待。

離婚量激增近5倍
雲岩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劉主任表示,這段時間她已經忙昏了頭。登記處的8名工作人員每天從上午8點30分忙到下午6點過甚至7點才能下班。劉主任介紹,以前這裡的婚姻登記處每天就辦理20餘對夫妻的離婚,但出現離婚熱潮後,每天平均辦理的離婚手續有120對。
一名來辦結婚證的市民感慨,這是他見過的最“和諧”的離婚場面,夫妻雙方笑呵呵地寫離婚協定,笑呵呵地辦理完離婚手續離開。
下午4點多,由於離婚佇列有人插隊,大廳里吵成一片,人群中出現了推搡。後來,兩位村民站到了登記的工作檯上,他們清點前來離婚的人,每戶只準一人留在大廳。工作人員從工作間寫號,讓這兩名維護秩序的村民幫忙發號,被喊到號數就前來辦理離婚手續。

原因

2012年10月1日至17日,雲岩區向轄區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農房確權登記的宣傳。一周后,該轄區出現了眾多居民排隊離婚現象。
黔靈鎮改茶村68歲的村民劉先生說,他和老伴感情很好,但為了給兒女們留下更多的有正規手續的房子,他們決定前來離婚。他在雲岩區房屋確權登記的宣傳資料上看到,一戶能確權的房屋面積為240平方米。如果他和老伴離婚了,一戶就成了兩戶,能確權的房屋面積就是480平方米。

村民傳言未確權算違建
據一名村民介紹,前來離婚的家庭擁有的房屋面積肯定超過了確權上限240平方米,“聽說,確權工作結束後,未確權部分都被當作違法建築處理,因此大家心都慌了”。
據了解,當地許多村民的房屋上千平方米,甚至有幾千平方米的。一些人認為即便離婚分為兩戶後,確權面積與實際面積相差太大的村民,乾脆不離婚,靜觀其變。

官方說法

村民誤讀了惠民政策
據云岩區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管理局副局長伍封榮介紹,《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確權實施細則》(下文簡稱《細則》)是根據《貴陽市集體土地範圍內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和《貴陽市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建設和登記的暫行規定》制定的,目的是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相關政策檔案,進一步規範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登記工作,維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遏制違法建設的行為,因此是個惠民政策。

《細則》規定,原則上按“一戶一宅”進行確權;每戶住宅確權的控制標準為:不超過用地面積130平方米,建築面積240平方米。
對於雲岩區的離婚潮,伍封榮稱“出乎我們的意料”。他說,村民們誤讀了這個惠民政策,“雲岩區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集中對轄區村民的農房進行確權,這期間的確權實行簡化手續。集中辦理期後,還要把農房確權工作常態化,只是那時候確權手續比簡化手續期間更為嚴格。對於每戶超出實施細則規定面積的,暫按無證房保留,因此無需離婚。政府部門出台的確權政策,目的就是為了維護村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呼籲大家不能為了農房確權而離婚,利益最大化有可能給家庭帶來難以彌補的遺憾”。

評論

為了多分房,老百姓扎堆離婚或者臨時找人閃婚並不算新鮮事,早在2005年重慶市郊的人和鎮就出現了居民扎堆離婚為分房的事,而2006年遼寧丹東某國小40名教師為多分房而集體離婚更是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等等。
從法律上講,民眾為了多分房選擇扎堆假離婚並不違法,符合離婚的自由原則,但是我們應當看到這種為了分房而假離婚的行為帶有很高的風險,很危險。一方面有可能出現假戲真做的情況,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假離婚協定上的財產分割變成了最終事實,當事人最後落得個“人財兩空”的後果,這樣的事已經發生了很多,而選擇假離婚的人也非常清楚這一點。另一方面,按照新婚姻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假離婚之後即使如約真的復婚,但是復婚之前確權的住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再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雖然風險非常這么高,然而還是有很多人不惜冒險選擇集體離婚。從表面上,扎堆離婚就是為了今後多分房,尤其是目前高房價激發出了強大的誘惑力。但是,從深層次角度說,筆者認為,背後的主要推動力則是政府出台了錯誤的政策,是不適當的政策引發了老百姓扎堆離婚的怪現象。
此次貴陽出現的扎堆離婚現象,直接原因是即將開始的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確權工作。按照當地政策規定,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房確權,不是按照農民現有宅基地面積和住房面積進行確權,而是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的確權面積實行最高限制,超過標準的住房面積不納入確權範圍之類。換言之,超出面積屬於違規建築,而今後出現了拆遷等情況,超出確權面積部分也不給予補償,縱然超出確權面積部分是農民合法建設的住房,是農民的合法財產也無用。很顯然,按照這樣的政策規定,嚴重侵犯了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民要想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不遭損害,只能採取另類對策,而離婚就是最好的對策,可以化整為零,一戶最高確權面積就可以變成多戶最高確權面積。可以說,農民為今後多分房而扎堆離婚是無奈之舉,是對錯誤政策和高房價的一種草根性掙扎。
我們與其批評一些人為了多分點住房,不惜冒險假離婚,倒不如反思我們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否科學、合理、公平,看看我們的政策有沒有漏洞。從這個角度說,避免扎堆離婚亂象再次發生,關鍵不是我們勸導老百姓不要假離婚,也不是宣講假離婚帶來的風險,而是在制定政策時一定要實事求是,要從老百姓切身利益出發,不能讓老百姓利益受損,不能讓老百姓吃虧,拆遷補償完全可以按照一比一補償,拆老百姓多少房子,就補老百姓多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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