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49年6月畢業於中正大學本科,1950年1月開始會計工作歷經40年,1989年12月離休,曾任江西省南昌公路運輸局財務科長、宜春汽車分局(宜春地區汽車運輸總公司)財務科長、副局長、總會計師。高級會計師職稱。江西省交通會計學會常務理事、江西省汽車運輸會計學會副理事長。1989年10月進宜春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國註冊會計師。主管財務後,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抓住成本、收入、資金三環,以成本為主環;1955年參加全省制訂汽車運輸成本核算辦法,試點推廣,頗見成效,1959年制訂腳踏車成本核算辦法,效果更佳,1963年代表出席財政部全國財務工作會議,經驗材料列為會議材料第14號,20多年來企業成本、利潤指標一直居全省同行業之首,單位1979年被首批命名為大慶式企業,中央交通部選定代表江西作資料交換單位。
主要成就
為強化預控1972年首先推行費用包幹辦法,堅持十幾年效果顯著,1983年—1987年先後又擬訂利潤包乾超利分成經濟責任制辦法、四聯經濟責任制等辦法,為兼顧國家、企業、職工三方面的權益起到重要作用。1987年選寫了汽車運輸企業留利分配中幾個問題的探討為題的文章,刊登於江西交通會計刊物1987年第1期。在收入與資金方面,採用三對口、定額管理等同步措施,以確保企業利潤攀升經久不衰。
個人榮譽
歷年被部、省評為先進財務單位。40年財務工作的歷程,證實了知識通過實踐檢驗,經驗積累升華知識,以及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起著主導作用的必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