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政時期

訓政時期

孫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國”程式的第二階段。 孫中山把建立民國的程式分為軍政時期、訓政時期、憲政時期三個時期,主張在訓政時期施行約法,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考試合格的人員,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並對人民進行運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一省之內全部縣實現自治時,即可結束訓政,進入憲政時期。

簡介

孫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國”程式的第二階段。
孫中山把建立民國的程式分為軍政時期、訓政時期、憲政時期三個時期,主張在訓政時期施行約法,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考試合格的人員,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並對人民進行運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一省之內全部縣實現自治時,即可結束訓政,進入憲政時期。

詳細信息

1928年國民黨召開二屆五中全會,宣告“軍政時期”結束,“訓政時期”開始。蔣介石打出“以黨治國”的旗號,宣布“統一軍政”“實施訓政”,名曰加強中央統治,實為排除異己,建立獨裁統治。所謂“訓政”就是國民黨一黨專政,就是蔣介石獨裁專制。
1931年5月12日國民黨一手包辦的“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從1931年公布到1948年5月舉行“國民大會”後結束,在國民黨統治區內共施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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