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使館舊址的大門用磚作兩側愛奧尼式門柱和拱券外廊,其尺度適中,形式簡潔。拱券上作三角山花,頂部為半圓形拱券裝飾。院內原還有一棟屋頂上用台階式山花與組合式券窗作裝飾的辦公樓,為十六世紀後期荷蘭尼德蘭時期的建築風格。它用紅磚砌牆,以白石作隅石與門窗的框罩。現存的西樓也是辦公樓,地上兩層,磚木結構,其正中兩間為入口,做成凹入的券
凸廊,上下兩層均採用愛奧尼式廊柱作突出重點的處理。該樓也是紅磚砌牆,以白石為隅石與門窗罩來突出表面。現存的東樓原為大使的官邸,地上兩層,地下一層,磚木結構,其正面主入口用白石砌築,突出其形象;其側翼凸出,下為敞廊,上為居室,體形簡潔而富於變化。其正中上層檐口採用與大門門頭形態相同的半圓拱券裝飾,意在通過互用某種手法或構件的方式,求得整個使館建築風格上的相對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