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吉安所

吉安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景山東街吉安所右巷10號。是清代宮眷死後停靈的處所。在明代,此處為司禮監。司禮監是明代內宮中最有權勢的衙門,設有提督、掌印、秉筆、隨堂等太監。至民國[中華民國]時,尚存司禮監的地名。為東城區重點保護文物。

基本信息

建築布局

吉安所吉安所
吉安所占地廣闊,今仍可知其範圍,但內中建築已大部分改觀。現存儀門3間,為硬山筒瓦箍頭脊。西有順山房5間,東有假山。東西配房各5間,房頂同儀門,前帶走廊。

北房現為水泥瓦頂的新式建築,再北為停靈大殿。該殿為綠琉璃瓦黃剪邊,歇山頂,前出一卷,後帶抱廈,為一斗三升斗拱,面闊7間,進深3間,現殿內隔成幾間屋子。院內寬敞,種了一些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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