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花地嘴遺址2004年6—8月,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與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聯合對該遺址進行了正式發掘。經過數次發掘,共發現重要遺蹟有:4條環壕,3個祭祀坑,10餘座房址,數個灰坑及2座陶窯。祭祀坑主要在位於遺址的西北部;房址在西北部也有發現,但主要集中在遺址的中、南部;灰坑主集中在房址周圍;4條環壕由北向南呈弧狀圍繞遺址。
花地嘴遺址它的發現使學術界對嵩山、萬安山以北等地區的新砦期文化更加重視,繼而加深對早期夏文化研究。同時由於這一地區正好位於諸多文獻中記載的與夏代早期“五子之歌”有關的“洛汭”地區,所以它的發現亦會對早期夏史中有關問題的研究有所幫助,對探索夏代早期城址文化和中華文明之源也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2004年8月19日,河南省建設廳、河南省文物管理局,豫文物(2004)330號檔案公布花地嘴遺址的保護範圍。
文物遺存
花地嘴遺址在花地嘴遺址發現了以下器物:
(1)骨、石、蚌器。骨器的總量較少,主要以骨箭頭、骨錐為主;石器中最常見的就是梯形的單孔石刀、石鑿、石箭頭、石斧、石鑽、石鏟、網墜等,另外,還不時地發現製作精細的細石器;蚌器方面,最常見的主要是箭頭和刀。
(2)陶器。通過這次工作,獲得的陶器材料主要有:深腹罐、高領罐、附加堆紋瓮、淺盤豆、高足或小足鼎、澄濾器、平底盆、缽、深腹碗、器蓋、鬹、觚杯、盉、甑、甗、斝等。
(3)發現玉器、硃砂繪陶禮器、諸多動物骨骼及農作物顆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