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3年11月——1978年03月,江西省永修縣虬津公社插隊知青,民辦教師;1978年03月——1982年01月,江西大學哲學系學生;
1982年01月——1986年12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綜合處、第二秘書處秘書;
1986年12月——1990年06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副處長;
1990年06月——1993年08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處長;
1993年08月——1995年05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1995年05月——1998年02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1998年02月——1999年09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年09月——2001年12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副主任(其間,2001年03月——2001年07月參加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1年12月——2002年01月,江西省鷹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2年01月——2006年11月,江西省鷹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6年12月——2010年03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0年03月——2013年01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3年01月——2013年04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3年04月——2017年09月,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免信息
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胡憲辭去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下一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