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芳[烈士]

肖芳(1905-1931),原名肖大椿,又名肖方。湖北羅田膝家堡洗兒嶺人。武漢中學畢業。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羅田麻城特支書記,羅田縣長。大革命失敗後加入葉挺部教導團,參加南昌起義,隨軍南下潮汕失敗後,赴廣州參加廣州起義。1931年10月因肅反擴大化在河南光山白雀園被錯殺,1945年七大追認其為革命烈士。

基本信息

生平簡介

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南下廣州,考入黃埔軍校第四期。
1926年5月,回家鄉,進行革命活動。以滕家堡平民國小為中心,宣傳革命思想,成立了滕家堡青年協進會。9月,選為羅田縣農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1927年切,任羅田縣縣氏。創辦訓練班,親自講授革命理論,發展黨的組織。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率領農民自衛軍百餘人,與敵人展開鬥爭。同年冬,活動於商南關王廟、銀沙販、胭脂拗地區,與商南黨組織取得聯繫,利用社會關係,秘密活動,串連民眾,打擊和鎮壓惡霸地主。
1928年初返鄉組織農民武裝。
1929年2月,商城南部、麻城東北部、羅田北部劃為特別區,任中共特別區委委員。五月初,參加制定商南武裝起義計畫,與徐子清同志共同負責總的指揮。商南起義勝利後,任紅三十二師九十八團團長。
1930年春,任紅一軍三師副師長。
1931年1月,任中央教導第二師師長。5月,任紅四軍十二師副師長兼三十四團團長。參加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第一、第二次反“圍剿”。
1931年10月,因肅反擴大化於河南光山白雀園被害。
1945年七大追認其為革命烈士

任職情況

歷任羅(田)麻(城)特支書記,羅田縣長。1928年初返鄉組織農民武裝。任中共特區區委委員。商羅麻起義軍總指揮。領導商南起義後成立紅十一軍,任第三十一師九十七團團長,紅一軍第三師副師長、師長。1931年任皖西紅軍教導二師師長。鄂豫皖紅四軍第十二師副師長兼三十四團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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