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法

聯合法是1840年7月由英國議會通過的關於上、下加拿大省合併的法案。

聯合法

正文

1837年,上、下加拿大兩省改革運動發展成為武裝反抗。反抗雖被鎮壓,但迫使英國殖民當局不得不改變殖民統治方式。1839年新總督德拉姆伯爵J.G.蘭布頓提出《關於英屬北美事務的報告》,認為上、下加拿大動亂根源之一是英裔與法裔加拿大人之間的民族糾紛。他建議上、下加拿大省合併為一個加拿大省,英裔和法裔按人口比例選舉代表產生責任政府。1840年 7月,英國議會通過《聯合法》。1841年 2月10日,兩省正式合併。《聯合法》關於議會中的代表名額分配問題沒有採納人口比例制,而是給予上、下加拿大以同等數量的代表額。兩省合併,未能改變英裔和法裔對峙局面,加拿大省政局長期不穩。1867年加拿大自治領建立,加拿大省重新劃分為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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