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進化論

用合乎規律的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前進運動解釋社會變遷的一種社會學理論。它將變異、自然選擇和遺傳等生物學概念用於社會學研究。認為人類社會和生物有機體是相似的,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延續,進化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因而也是人類社會歷史變遷的自然規律。

正文

早期的社會進化論 19世紀下半葉,英國自然科學家C.R.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859)問世後,以自然選擇為中心的生物進化觀念在歐洲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一些思想家進一步把生物進化理論引入社會歷史和文化研究領域,導致了社會進化論的產生。社會進化論的早期代表人物主要有:A.孔德H.斯賓塞L.H.摩爾根E.B.泰勒L.T.霍布豪斯等。早期社會進化論者認為,社會的進化和生物進化一樣,是一個緩慢的、漸進的過程,是從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的直線式的發展。在闡明社會歷史發展的動因時,他們往往訴諸自然界的規律性,大多具有決定論的色彩。早期社會進化論可分為生物進化論和自然主義進化論兩種。生物進化論認為,同生物有機體一樣,社會制度的發展也存在著某種有機規律,它決定著這些制度變化的漸進性和持續性。如孔德提出社會的發展經歷了原始階段(或神學階段)、過渡階段(或形上學階段)和實證階段(或科學階段)的觀點。自然主義進化論從自然哲學那裡繼承了關於“第一推動力”的思想,認為社會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受普遍規律的支配。如有機體論強調社會整體的結構具有決定作用,人類學認為人的本性、人種特徵和遺傳因素對社會生活具有決定性影響;社會達爾文主義認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是生存競爭和自然淘汰,等等。
現代社會進化論 由於早期社會進化論在理論上的粗淺、庸俗和對社會發展作漸進的、狹窄的、直線性的解釋,遭到各方面的批判。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反實證主義思潮在社會意識中影響的增大,傳統的進化觀念受到懷疑,社會進化論在社會學中的影響逐漸減弱。20世紀60~70年代,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受到社會學界普遍關注,引發許多社會學家重新看待傳統進化論,並完善某些概念,出現了新進化論或稱現代社會進化論。
與早期社會進化論不同,現代社會進化論不再對社會發展階段進行猜測,而把重點放在研究不同社會發展的變化模式上。認為社會的發展不是直線式的、漸進的過程,它可藉助文化傳播以跨越某個或某些發展階段;從發生學上看,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必須經過一系列的進化階段,但每一個社會不一定必須經過所有的進化階段。工業化導致了相同的制度和社會模式在全球範圍的發展。現代社會進化論提出了 5種社會變遷類型:①非必然的進化。社會發展到某一階段,可能會導致進一步進化,但也可能不會發生這種進化。②非直線發展的進化。不存在一個所有社會都必然經過的單一發展階梯順序,社會通過相互傳播文化,可以跨越某些發展階段。③非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認為協作化競爭更能帶來進步。④不含最終目標的進化。⑤非同步的進化。經濟的增長、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是必然地伴隨著文化的同步發展。
影響和評價 社會進化論的產生給形上學及神創世界的物種不變論以沉重的打擊,對探索社會發展的自然規律性和對社會發展進行客觀的、科學的研究起了積極的作用。但它把社會發展僅僅理解為漸變、改良,反對質變、飛躍,未能跳出形上學的窠臼。K.馬克思對此進行了科學的批評,並闡明人類社會的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社會的發展總趨勢是由低級向高級發展,進化是一個迂迴的、曲折的、辯證的、永無止境的過程。社會進化是人們由盲目地改造社會走向自覺地改造社會的結果,它只是社會發展的一種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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