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害變法

申不害變法

申不害變法 是戰國時期法家人物申不害在韓國境內的一個改革。申不害除了與其他法家人物一樣講法治外,主要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即任用、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認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再根據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提拔和清除。“術”的提出,對於當時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相當重要的意義。變法使韓國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

基本信息

背景

申不害,原為鄭國京(今河南滎陽東南)人,戰國中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75年鄭國被韓國滅亡,鄭地納入韓國版圖,韓國的版圖擴展到中原一帶,與楚國接壤。但是韓國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從國土面積,還是從國力上講,都不能算是強國(地理位置使韓無擴張空間)。此時,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湧,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在已經進行的變法中,魏國的李悝變法是比較成功的一個榜樣。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韓昭侯也想用一個法家人物主持變法。他選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1年,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

申不害除了與其他法家人物一樣講法治外,主要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即任用、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認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再根據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提拔和清除。“術”的提出,對於當時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申不害特別指出君主要暗中用“術”,不讓臣子知道,這實際上成了一種權術。這種權術保證了君主的權威,不至於旁落。但是,過分強調“術”,沒有相應法治制約,那么臣下也可以運用權術來應付君主,所以,申不害教韓昭侯用術的結果,使相當一部分大臣也變得老奸巨猾起來。

但總體上來說,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績的。《史記》上說:申不害在韓國變法十幾年,國家太平,兵力強盛。而且,韓國還在擴張上取得不小成績。公元前353年攻東周,取陵觀、刑丘(今河南溫縣東北)、高都(今河南洛陽南)、利(不詳),公元前346年韓國又與魏國聯合出兵,攻取了楚國的上蔡(今河

南上蔡西南)。看來,申不害的學說儘管被韓非指出有許多不足,但他主持的韓國變法,確實是收到了富國強兵的效果。

所以,在韓國歷史上,申不害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政治改革家。

變法內容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實行進一步改革,並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太平御覽》引)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申子"大體編》)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戰國策"韓策一》)的說法。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評價

申不害在韓國實行以“術”為主的法制,經過15年改革,加強了君主集權,使韓國“國治兵強”,政治局面比較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但實行這種政策也產生了另一個後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術”取決於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較正確,有能力,國家就會比較興旺;相反,國家就會陷入混亂,老百姓就會遭殃。正因為申不害與韓昭侯用“術”有餘,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因此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韓國的問題。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又衰落了,因此申不害變法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但申不害重“術”的法制思想卻為歷代封建帝王加強君主集權提供了理論和經驗,也為一些人搞陰謀詭計開了先河。

申不害相韓19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與商鞅變法對比

同一時期秦國(商鞅)變法和韓國(申不害)變法結果很不同在於,與其說是變法不徹底,不如說是變法的立足點不同:前者秦國立足的法,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爵位不得功不能世襲,奴隸可封將軍;而後者韓國也是法制,但是側重的不是法律條文,而是執法的國君。
君臣關係,秦國變法之後,司馬錯、甘茂、張儀、甚至水工鄭國都不是秦國人,秦國按法律按軍工或者政績封官,同時這些人可以在朝堂之上大膽諫言,比如司馬錯諫言取四川。而韓國呢,雖然也是按律按軍工或者政績封官,但是還得看看韓國國君的臉色,還得看看現在在位大臣的臉色,
公元前353年,魏國又起兵伐趙,包圍了趙國都城邯鄲。趙成侯派人向齊國和韓國求援。韓昭侯一時拿不定主意,就詢問申不害,應如何應對。“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擔心自己的意見萬一不合國君心意,不僅於事無補還可能惹火燒身,便回答說:“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而苦思之。”意為“這是國家大事,讓我考慮成熟再答覆您吧”。隨後,申不害不露聲色地遊說韓國能言善辯的名臣趙卓和韓晁,鼓動他們分別向韓昭侯進言,陳述是否出兵救趙的意見,自己則暗中觀察韓昭侯的態度,摸透了韓昭侯的心思。於是便進諫說應當聯合齊國,伐魏救趙。韓昭侯果然“大悅”,即聽從申不害意見,與齊國一起發兵討魏,迫使魏軍回師自救,從而解了趙國之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圍魏救趙”的故事。韓昭侯從申不害處理外交事務的卓越表現及其獨到的見解,發現這位“鄭之賤臣”,原來是難得的治國人才,於是便力排眾議,於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革圖強。同樣是懲罰,秦國太子犯法,太子傅秦孝公的兄弟被割去了鼻子。而韓國,同樣要看韓君和大臣的臉色。
韓國也是按能力用人,可申不害本人卻給別人走過“後門”總而言之,秦國變法雖然也看君王,也看秦孝公的支持,沒他的支持秦國成不了。但是秦國變法,立足於法,法不必權貴,猶如洪水猛烈沖刷革新,等秦孝公死後,雖然商鞅被車裂了,但是變法的成果卻深入人心,於是法令繼續執行。而韓國,立足的是執法的君王,必不是完全的法制,多少帶一點人制,其結果猶如江河入海,遇大山要繞行,半天入不了海。。。結果等韓昭侯死後,法令也就容易被廢除,也就不夠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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