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經濟區

九十年代後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礎上出現了“大珠三角”的概念。 “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江門7個城市組成(不含香港澳門2個特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珠江三角洲。 大珠三角地區“大珠三角”有兩個不同的區域,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粵港澳。

簡介

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簡稱珠三角經濟區,是組成珠江的西江、北江和東江入海時衝擊沉澱而成的一個三角洲,面積大約一萬多平方公里。一般來說它的最西點定義在三水。 2009年1月8日,《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規劃範圍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

概述

“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於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後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礎上出現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來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實際上 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個不同層面既相互區分又緊密關聯的概念。 珠江三角洲,即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市和肇慶市,總人口4230萬,土地總面積41698平方公里,其中建設用地(包括城市建設用地、建制鎮建設用地和村莊建設用地)面積6640平方公里。

小珠三洲地區

“珠三角”概念1994年10月8日首次正式提出設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江門7個城市組成(不含香港澳門2個特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珠江三角洲。後來,“珠三角”範圍調整擴大為由珠江沿岸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珠三角經濟區。

大珠三角地區

“大珠三角”有兩個不同的區域,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粵港澳。目前 通常所說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廣東、香港、澳門三地構成的區域。

泛珠三角地區

“泛珠三角”是內地沿海南部通向世界的重要門戶地區。近年來提出了“泛珠三角”的概念,其包括廣東、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9個省區和香港、澳門2個特別行政區,簡稱“9+2”。

大珠三角城鎮

大珠三角城鎮群地域範圍包括香港、澳門和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市的全境,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和惠陽區、惠東的博羅縣,肇慶市的端州和鼎湖區、高要和四會市,土地面積超過42831.5平方公里。 大珠三角的多層次、多中心的空間發展模式,其中,“一灣三區”是指珠江口灣區和廣佛、港深、澳珠三大都市區。對外,它將以“標誌”角色形成類似於紐約、倫敦等全球城市功能的核心空間;對內,以“中樞”角色帶動大珠三角城鎮群、環珠三角地區的整體發展。未來,通過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大珠三角將實現城際一小時交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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