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國家稅務局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洪洲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華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艦

機構概況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7月,由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垂直領導,是主管淮北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級別為正處級。截至2006年底,全市國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437名,其中濉溪縣國稅局137人,市本級300人。2005年9月規範機構設定以後,我局共轄5個區縣局,分別是開發區、相山區烈山區杜集區和濉溪縣國稅局,另外還有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市局機關共設11個行政科室,1個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公室,另設一個機關黨委辦公室、一個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在人教科),一個數據管理辦公室(掛靠在征管科),另外還有兩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國家稅務局和淮北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承擔稅收信息採集職能:負責全局涉稅信息的採集、發布,與稅收分析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涉稅信息內容規範,明確信息採集方法、流程,對信息採集、處理各環節工作內容進行統一規劃、組織實施,接收政府部門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信息,拓展外部信息的採集渠道,參加市政府組織的信息交流、信息交換、聯席會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負責貫徹註冊稅務師行業政策和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受理市轄範圍所有納稅人的涉稅申請和納稅申報,承擔稅款徵收和稅務行政審批等工作;負責“一戶式稅收征管檔案”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原則上分為前台(負責受理涉稅業務及申請)、後台(負責審核調查審批)、事後(負責資料最終歸檔)三個部門。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工作;承辦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關事項;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和監控、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3.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負責全市除大企業外的重點稅源納稅人的稅源監控與評估工作;承辦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擬定風險特徵指標,建立風險特徵指標庫,明確稅收風險等級,製作、維護分析監控模型,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軟體需求,運用指標模型、採取人機互動方式,對集中採集的信息進行分析,定期發布企業風險等級或預警信息,提出風險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任務和對象,明確要求和完成的時限;負責對基層部門風險應對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及市局、省局布置的稅收分析相關工作;定期接收省、市局發布稅源管理信息;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4.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5.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機構

1.稽查局
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區)局機構設定

縣(區)局按照縣和市轄區行政區劃設定,級別為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縣(區)局一般內設7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股級。
對轄區面積小、納稅戶數少、收入規模不大,且稅務人員在50人以下的區局,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減少其內設機構,將人事教育科與監察室合併,改稱政工科,設專職監察崗位。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及系統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業務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外事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徵收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機構

濉溪縣局設1個直屬機構,即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濉溪縣局稽查局內設綜合、選案、稅務檢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5個股。

(三)事業單位

縣(區)局設1個事業機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為縣局的派出機構,一般按經濟區域設定,級別為副科級。稅務分局不設內設機構。
稅務分局主要負責是: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開發區機構設定

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淮北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開發區局),級別為副處級。
開發區局,參照區局設7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綜合業務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徵收科、稅源管理科;設1個事業單位,即信息中心。其級別均為副科級。

領導信息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榮力
王榮力,男,漢族,本科學歷,歷任阜陽縣經委幹部,阜陽縣委組織部幹部科副科長,阜陽縣行流區委書記,阜陽縣體改辦主任,阜陽縣工業局局長,阜陽縣稅務局局長,阜陽市稅務局局長,阜陽市國稅局局長,阜陽地區國稅局副局長,掛職省國稅局稽查分局副局長,省國稅局進出口處副處長、處長。現任淮北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洪洲
王洪洲,男,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歷任淮北市稅務局征管科辦事員、科員,淮北市稅務局人教科科員、副科長,淮北市國稅局征管科副科長,科長。現任淮北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流轉稅管理科、車輛購置稅管理辦公室、財務科工作。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徐長興
徐長興,男,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歷任部隊戰士、班長、排長,淮北市稅務局相山分局專管員、科員,淮北市稅務局人教科科員、副主任科員,淮北市國稅局人事科副科長、科長。現任淮北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稅收法規科、內部審計工作。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華
男,漢族,本科學歷。歷任宿州市稅務局(縣級)辦事員、副所長、指導員、分局局長,宿縣地區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宿州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蕭縣國稅局局長、黨組書記,宿州市國稅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現任淮北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進出口稅收管理科、稽查局工作。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艦
黃 艦,男,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歷任淮北市稅務局高岳稅務所專管員,淮北市稅務局高岳稅務所副所長,淮北市國稅局高岳分局副局長、主任科員,淮北市國稅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淮北市國稅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淮北市國稅局總經濟師。現任淮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教科、服務中心、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總會計師:孫雪峰
孫雪峰,男,漢族,山東大學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歷,歷任淮北市稅務局稅政科、征管科科員,淮北市稅務局相山分局副局長,淮北市國稅局第二分局副局長,淮北市國稅局第一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淮北市國稅局人事科科長。淮北市國稅局助理調研員。現任淮北市國稅局總會計師,協助局長分管計畫統計科、信息中心、機關黨辦(包括工、青、婦、計畫生育)、基建辦工作。
淮北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劉世長
劉世長,男,漢族,安徽廬江人,1964年8月出生,198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歷任巢湖行署稅務局計會科辦事員、科員;巢湖行署稅務局所得稅徵收組科員,巢湖地區國稅局稽查局局長助理,巢湖地區國稅局流轉稅科副科長,巢湖市國稅局流轉稅科科長,和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6年12月任淮北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助局長分管分管國際稅務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徵收管理科、數據處理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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