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地方稅務局

機構概況

蕪湖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現為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工作。目前,市地稅局下設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徵收管理分局)、6個派出機構(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涉外分局、鏡湖區分局、弋江區分局、鳩江區分局、三山區分局),其中稽查局、徵收管理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為副縣級建制,其餘分局均為正科級建制;下轄3個縣地稅局(蕪湖、繁昌、南陵縣地方稅務局),各縣地稅局均為市地稅局主管當地地方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市地稅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一科、稅政二科、國際稅務科、基金(費)徵收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財務監督科)、機關黨委辦公室等11個職能科室和1個事業性質的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

征管範圍

蕪湖市地方稅務局現負責徵收管理的地方稅、費(基金)種類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菸葉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11個地方稅稅種;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5項社會保險費;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教育附加、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垃圾處理費等8項其他基金費。1994-2009年,蕪湖市地稅局連續16年完成了省地稅局和市政府下達的各項收入任務。年組織收入規模由1994年的1.86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74.55億元,16年累計組織稅費收入355.17億元,其中:地方稅(含教育費附加)234.08億元,年均14.63億元;社會保險費(從1998年起接手徵收工作)收入110.44億元,年均9.2億元。

機構榮譽

市地稅局機關為第二屆全國文明單位和安徽省第八屆文明單位,蕪湖縣地稅局、繁昌縣地稅局、南陵縣地稅局、鏡湖區分局、弋江區分局、鳩江區分局等6個單位為安徽省第八屆文明單位,稽查局、徵收管理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等3個單位為蕪湖市文明單位標兵,涉外分局、三山區分局為蕪湖市文明單位。市地稅局還先後榮獲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國稅務系統檔案工作優秀集體、全國“全民健身與奧運同行”活動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省財稅系統先進單位、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全省地方稅務工作綜合評比(績效考評)優秀單位(9次)、全省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全省衛生先進單位、全市文明系統(第三屆)、全市文明行業、全市創建文明城市先進集體等稱號,並從1999年以來連續11次受到市政府的年度通報嘉獎。市地稅局的直屬機構——徵收管理分局(原市地方稅務徵收局)2001年被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辦、人事部等四部門聯合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榮譽稱號。2008年,市局機關工會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模範職工之家”,被省總工會授予“全省模範職工之家”;徵收管理分局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南陵縣地稅局稽查局被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另有4個部門被表彰為“安徽省青年文明號”;市局還獲得全市垂直管理部門目標考核優秀單位、全市“學習型機關”等先進稱號。2009年,市局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第二屆全國文明單位,下屬3個單位被命名為第九屆蕪湖市文明單位標兵,2個單位被命名為第十三屆蕪湖市文明單位;市局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單位”稱號,被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評為“安徽省學法用法示範機關”;市局圖書室被安徽省總工會命名為“職工書屋”;市局機關黨委被市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市局辦稅服務廳代開票視窗被市直機關工委授予“共產黨示範崗”稱號。此外,機構成立以來,全市地稅系統還湧現出了如省(市)勞動模範、“十佳公僕”、“巾幗建功”先進個人、全省“十佳”女稅官以及全國稅務系統優秀工作者、全省地稅系統先進工作者、奧運火炬手等一批先進個人。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全省地方稅收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編報、分配本地區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組織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負責本地區地方稅的徵收、管理、稽查和納稅服務工作,指導本地區地方稅收業務。(四)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五)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六)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七)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八)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九)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十)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十一)負責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組織稅收宣傳。(十二)承辦省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蔣敏(市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聯繫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鮑峰林(市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稅政一科、二科、基金(費)徵收科,聯繫蕪湖縣地稅局、鏡湖區分局。李昌平(市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地方稅務治安辦公室,聯繫南陵縣地稅局、鳩江區分局、三山區分局。張維民(市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畫財務科、國際稅務管理科、稽查局,聯繫繁昌縣地稅局、徵收管理分局、涉外分局。張克平(市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工作、辦公室、監察室(財務監督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聯繫弋江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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