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關於開展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工作的通知

2、通過認定的鄉鎮中心幼稚園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五年。 4、制定有切實可行的幼稚園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認真履行好中心幼稚園職能。 5、鄉鎮中心幼稚園由鄉鎮教辦直屬管理,無中、國小代管現象。

泰教辦發〔2005〕45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泰安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為落實《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單位)關於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泰政辦發〔2004〕65號)精神,加快我市鄉鎮中心幼稚園建設,推動全市農村學前教育健康快速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認定標準
依據《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辦園標準》(見附屬檔案一)進行認定。
二、 認定程式
1、縣市區自查。各縣市區、泰安高新區對照《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辦園標準》進行自查,凡自查合格的幼稚園,由縣市區(泰安高新區)統一組織填寫《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申報表》一式三份(見附屬檔案二),報我局基礎教育科。
2、市複查。對申請認定的幼稚園,我局統一組織進行複查認定。凡認定合格的幼稚園,由我局發文公布,並頒發“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牌匾。
三、時間安排
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單位)關於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到2010年,各鄉鎮都應建有符合標準的中心幼稚園。各縣市區、泰安高新區要制定科學的總體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確保到2010年鄉鎮中心幼稚園全部通過認定。
每年8月份,各縣市區、泰安高新區組織自查,並於8月20日前將《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申報表》上報我局基礎教育科。9月份,我局組織複查認定。
四、其他
1、自2006年起,申報泰安市級規範化幼稚園、山東省級示範幼稚園驗收的鄉鎮中心幼稚園,須首先通過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
2、通過認定的鄉鎮中心幼稚園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五年。
附: 
一、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辦園標準
二、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認定申報表
泰安市教育局
二OO五年九月九日
附屬檔案一:泰安市鄉鎮中心幼稚園辦園標準
一、園舍、設備、規模

1、幼稚園設在鄉鎮駐地安全區域內,為全日制幼稚園,規模不小於六個班(小、中、大各兩個班)。服務區內3-6周歲幼兒入園率在95%以上,並積極開展3歲前幼兒的早期教育。
2、幼稚園是獨立的建築群體、獨立的園所,通風、向陽、無污染、無噪音。園舍建築符合國家規定的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要求,做到功能配套,分區合理。室外活動場地生均4m2,集中綠化用地生均2m2。有沙池、自然角、飼養角和種植園地。整個環境達到綠化、美化、淨化、兒童化、教育化的要求。
3、全園有盥洗室、教職工辦公室、檔案資料室、廚房、幼兒綜合活動室、保健室、幼兒廁所、傳達室等房舍。各班設有活動室,有適合幼兒午休需要的房間和設施。
4、配備五件以上大、中型戶外活動器械和一定數量的角色遊戲、結構遊戲玩具和沙、水遊戲場地。各班有取暖設備和幼兒飲水設施,配備風琴、錄音機、彩電、VCD等必要的電化教育設施,配備數量足夠的標準桌、單椅,有適合幼兒需要的玩具櫥、(架)、圖書架,有進行教育活動必需的教具。幼稚園保健室配備保健櫥或保健箱,備有常見病、外傷用藥品。
5、幼稚園使用省統編活動用書,配備教育、安全掛圖。幼稚園適合幼兒閱讀的圖書生均5冊以上,幼教刊物3種以上,教師使用的教研資料和圖書人均8冊以上。

二、人員配備及任職條件

1、設立園長1人,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副園長1-3人。專職教師每班2人,根據本園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育員、財會人員、保健員、門衛、炊事員。幼稚園配備專門的幼兒教師編制。
2、幼稚園工作人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於職守,身體健康。
3、園長為公辦在編教師,具有中等幼兒師範學校(含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及以上學歷;具有幼稚園教師資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園長培訓合格證書;從事學前教育工作三年以上,能夠履行幼稚園園長職責;具有較強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善於指導教學和科學管理幼稚園。
4、幼稚園教師具有幼兒師範學校(含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學歷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證書,能勝任本職工作。其他工作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三、領導與管理

1、鄉鎮中心幼稚園由鄉鎮政府舉辦,辦園經費納入鄉鎮財政預算,用於中心幼稚園建設和幼兒教師的工資發放。中心幼稚園要配備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公辦教師。經濟欠發達地區,鄉鎮政府在堅持政府辦中心幼稚園的前提下,可積極吸納社會資金,不斷改善辦園條件。
2、中心幼稚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在鄉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幼稚園的全面工作。中心幼稚園園長的待遇和管理參照中心國小校長的待遇和管理辦法執行。
3、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制定各類人員的目標責任,人員職責明確,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各類文書檔案,科學分類,妥善保管。
4、制定有切實可行的幼稚園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認真履行好中心幼稚園職能。把中心幼稚園辦成當地學前教育的教育教研中心、師資培訓中心、實驗科研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精神文明視窗。
5、鄉鎮中心幼稚園由鄉鎮教辦直屬管理,無中、國小代管現象。

四、衛生保健與安全

1、幼稚園嚴格執行衛生部頒發的《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制度》和衛生部、原國家教委頒發的《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和制度。
2、幼稚園制訂合理的幼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在正常情況下幼兒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於兩個小時。
3、建立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健康檔案。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一次,每季度測體重、視力一次,並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認真做好各種傳染病的預防工作,控制傳染病的蔓延。幼稚園工作人員錄用前全面查體,在職人員每年全面查體一次,且有備案資料。
4、做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堅持晨檢,定時對幼兒所用物品和教玩具進行消毒。對幼兒進行衛生常識教育,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自我保護能力。
5、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實行責任制,把安全工作內容落實到每一位教職工,確保幼稚園安全。近三年無責任傷害事故。

五、保育和教育工作


1、認真貫徹《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和《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辦園指導思想端正,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面向全體幼兒,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2、幼稚園保育和教育工作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為幼兒提供豐富、健康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幼兒多方面發展的要求。
3、幼稚園教育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重視幼兒的個別差異。以發展幼兒的知識、技能、能力、情感、態度為目標,以遊戲和綜合活動為基本活動形式,注重環境的創設。制定切實可行的、富有彈性的工作計畫,並靈活執行。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生活,以發展的眼光對幼兒做出合理的評價。
4、幼稚園教育無國小化、成人化、學科化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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