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神崇拜

水神崇拜

水神崇拜是世界上部分民族信仰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一種植根於傳統農業社會中的自然崇拜。是農耕自然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風調雨順是人們最大的願望,水神崇拜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都很盛行,主要表現在信仰對象十分廣泛,信仰形式多種多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從唐代開始,龍王崇拜逐漸興起和普遍化,這對於中國民間信仰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
水神崇拜是世界上部分民族信仰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一種植根於傳統農業社會中的自然崇拜。是農耕自然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風調雨順是人們最大的願望,水神崇拜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都很盛行,主要表現在信仰對象十分廣泛,信仰形式多種多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從唐代開始,龍王崇拜逐漸興起和普遍化,這對於中國民間信仰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

蕭山地區

水神崇拜天官地官水官

特徵一:崇祀水神的多樣性

蕭山崇祀的水神中,有的屬於英雄神,如大禹伍子胥關公晏公媽祖等。大禹,神話中的治水英雄。《莊子·秋水》云:“禹之時,十年九潦。”傳說大禹在今進化鎮塗川村一帶,開新江,導洪流,保塢湖,用疏導方法治水見效,深受村民尊敬,並娶塗川女為妻。大禹治水的傳說在蕭山流傳甚廣,大禹是蕭山人心目中的治水之神而倍受崇拜。今塗川村有塗山福主廟,供奉大禹。伍子胥,春秋時吳國大夫。《越絕書》載,“威陵萬物,歸神大海。蓋子胥水仙也。”西興(今濱江區)原有寧濟廟,祀奉浙江潮神伍子胥。關公,原型為三國蜀國大將關羽,宗教中護法神名,相傳其威能震懾江潮。舊時南陽沿江堤塘經常坍塌,百姓飽受江潮襲擊之苦。那時流傳一首民謠:“南面烏石頭(白虎山之烏龜),北面鹽官頭(海寧鹽官),中間龍王推潮頭,關帝引潮坐上頭,龍王逃走不回頭,洪潮奔騰驚不休。”由是民眾在江邊建造關帝殿,塑關帝鎮海治潮。晏公,江西臨江府清江鎮人,元初以人才應選入官,為文錦局堂長。《越中雜識》載,相傳晏公常“靈顯江湖,人立廟祀之”。明代被玉封為“神霄玉府晏公都督大元帥”,後因保佑海運,被封為“顯應平浪侯”。進化鎮魯家橋麻溪之濱,建有晏公廟,此為蕭山惟一的晏公廟,今存。麻溪向來水利地位十分重要,故鄉民建廟供奉晏公,以求神佑。媽祖,名林默,福建莆田漁民女兒,她素行濟世,常乘舟巡遊於島嶼之間,救助海上遇險船隻,為人治病,後因海難而不返。傳說她羽化升天,福建、台灣、浙江沿海等地人民尊其為海上女神。相傳媽祖修過錢塘江堤,蕭山百姓立廟供奉她。民國《蕭山縣誌稿》載:“天后宮,在城內里橫河,一在沙地嚴亹山,清乾隆三十五年移建亨字號。”今河莊鎮民主村建有娘娘廟,供奉天后宮娘娘。
蕭山崇祀的水神中有的屬於地方神祇,如張夏、湯太守等。《越中雜識》載:“宋兵部郎中張夏,治海塘有功,封寧江侯。雍正三年,敕封靜安公,置祠奉祀。”張夏,北宋蕭山人,俗呼“張老相公”。曾治理過蕭山和錢塘兩縣的海塘,功績卓著。蕭山民眾將其尊為水神,沿江多立廟祀奉。湯太守,明代會稽太守湯紹恩,任上治理蕭紹平原水系,建造三江閘,使方圓數百里免水潦之患,蕭山百姓感其恩德。舊時河上白燕聖帝廟祀奉湯太守,其神龕額書“江流砥柱”,聯云:“星拱環七道行看影落彩虹利濟何須呼野渡,宿應憶三江又見靈昭白燕分光到處沐覃恩。”
蕭山崇祀的水神,還有神話中積蘆灰止淫水的女媧,舊時雲石有女媧殿;佛教中尊為“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等,蕭山寺廟所供奉的大都是渡海觀音,即腳踏鰲魚、手持楊枝水瓶的觀音渡海之像,以取水波不興之意。總之,蕭山崇祀的水神門類齊全,豐富多彩,具有宗教文化的多樣性。

特徵二:崇祀地域的廣泛性
無論南片、里畈還是沙地,蕭山民眾皆崇祀水神,供奉水神的寺廟遍布各地,但從總體上看以沿江和沙地區為多。例如張神廟,主要分布在浦陽江、錢塘江畔,以及沙地區。民國《蕭山縣誌稿》載:“靜安綏佑公廟,在縣東北十里長山之麓,宋時建,祀漕運官張夏……一在縣東十九里新林周……一在螺山,一在臨浦蕭紹交界處,一在十都桃里……一在石岩堰,一在長興鄉潭頭,一在聞堰,一在沙地正字號。”其實張神廟遠不止這些,如河上鎮下門村張毛廟,進化鎮泥橋頭村靖江廟,坎山鎮東蓍草庵,黨山鎮梅龍殿,相公殿,益農鎮鎮龍殿、頭段廟,黨灣鎮鎮海殿,靖江鎮靖江殿,義蓬鎮靖海殿、定海殿,南陽鎮鎮海殿等,都主供張夏。側供張夏的寺廟更多,諺云:“沿江十八廟,廟廟祀張神”。供奉其他水神的寺廟雖不及張神廟多,但其分布情況大致相同,到處皆有。可見,水神崇拜作為一種文化現象,舊時蕭山各地民眾都信奉,具有一定的廣泛性。

特徵三:祀神習俗的功利性
舊時蕭山崇祀水神,分平時崇祀和急時崇祀兩種。平時崇祀一在年節舉行,例如正月初一祭天地菩薩、歲終請年菩薩等。俗傳蕭山所請的年菩薩“黃山西南”,是位“赤卵年菩薩”,他為搶救西江塘,脫掉衣服奮不顧身跳入江中,結果大堤保住了,而他卻被無情洪水吞沒。所以蕭俗請年菩薩女人須迴避,深夜祭請,打開大門,用五牲福禮,燒太隆元寶,主祭男子念念有詞,祈求來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二在神誕之日舉行廟會崇祀,例如:二月初七至初九黃山西南廟會,祀寧邦保慶王和保國資化威勝王。二月十九舉行香會,祈晴禱雨。三月初六張神會,各地張神廟皆舉行廟會。五月初六起瓜瀝迎神會,從各廟抬張神、溫元帥等神偶,巡行數日。五月十三南陽白虎山關帝廟舉行關帝會。六月廿四黨山雷公廟會。七月十六河神會,是夜沿江放河燈祭龍。八月十八潮神會,沿江一帶迎神、觀潮。廟會崇祀最為普遍,會期一至三天不等,屆時善男信女到寺廟燒香誦經,廟內演戲,有的還舉行迎神賽會,商賈雲集,熱鬧非凡。廟會習俗雖帶有文化娛樂和物資交流的成分,而且後來逐漸向這方面發展,但無論其初衷還是實際主旨都是崇祀神佑,都是為娛神、酬神、祈神,以保平安,免遭水患。

產生原因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

蕭山古屬越地,《史記·封禪書》載:“越人俗鬼”,“祠天神上帝百鬼”。明萬曆《蕭山縣誌》載:“俗尚鬼,多淫祀。”蕭山歷史上的水神崇拜,除了與社會習俗有關,還有著地域、人文、經濟等諸多深刻的社會原因和文化原因。
第一,蕭山位於杭州灣南翼,襟江帶海,歷史上多次海進和江河變道,灘涂漲坍無度,境內水旱災害頻發,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鄉人在抗禦自然災害的過程中產生了水神崇拜,這是最主要原因。據史書記載,遠古時代蕭山一帶發生過三次海進,蕭山汪洋一片,海岸線直達石牛山、船塢山、雲門山附近,洪水肆虐,先民被迫退居深山。於是產生了女媧鍊石補天以止淫水的神話,雲石女媧殿的來歷,就是與海進的自然現象和先人治水的經歷有關。至晚更新世後期,海退發生,會稽山以北大片海相沉積層出水成陸,蕭紹平原逐漸形成,但是水患形勢依然嚴峻,於是產生了大禹治水的神話。浙江大學終身教授陳橋驛說:“早期流傳於越人之間的神禹治水錶達了他們‘神’定勝天的願望”。越人面對這塊當時被洪水所吞噬的故土,幻想和期待著有這樣一位偉大的神靈,能夠驅走滔滔洪水,讓他們回到富庶、美麗的平原上去,這是產生大禹治水神話的根本原因。
歷史上浦陽江在臨浦以下河道多變,唐末以前浦陽江從臨浦散漫向東北方向,流經臨浦湖、西城湖、莫家港、龕山等地出錢塘江。五代至宋,浦陽江主流借道西小江從紹興三江口出海。南宋以降多次開鑿磧堰山,直至明成化間麻溪築壩後,方引浦陽江北出磧堰。錢塘江河口段在明清時期,江道發生“三門演變”,即江道自南大門、中小門,至乾隆中期完全走北大門,南沙逐漸開墾成陸。浦陽江、錢塘江流道多變,必然引起江堤多變。多變的江堤經不住上游山洪、下游涌潮的衝擊,堤坍塘潰也就多,因此蕭山歷史上決堤水患頻繁。據志書記載,自南宋紹興十三年至1949年的800餘年間,共發生水災100多次,其中錢塘江、浦陽江、永興河、凰桐江等江河堤塘塌決77次,縣城被水淹40多次。例如:明崇禎元年(1628)春正月,大風雨,海溢,溺人畜,亡菜傷稼。七月連雨,廿三日颶風大作,拔樹倒屋,酉刻海水驟溢,從白洋、瓜瀝而入,漂沒廬舍田禾,共淹死一萬七千二百餘口,老稚婦女不在數內。民眾面對洶湧的江河,無情的水災,巨大的損失,在生產力落後的歷史條件下,十分需要得到一種外來力量的保護,而傳說中的水神恰恰能夠“靖江”、“護堤”,“綏佑”,因此產生水神崇拜順理成章。所以浦陽江錢塘江臨江一線堤塘,堤畔多建寺廟,供奉張夏等各路水神,祈求神佑。
第二,在長期治理江河海塘過程中,湧現不少傑出人物,他們死後往往被立廟祭祀,當作水神供奉,這是鄉人產生水神崇拜的原因之一。歷史上錢塘江、浦陽江等臨江大堤經常潰決坍塌,因而修堤固塘從未間斷,其中不乏大規模修築江塘的成功之作。那些親主其事的地方官員、作出貢獻的鄉賢名人,其事跡或載入志書,或口耳相傳,特別受到百姓崇敬和愛戴,有的死後還被封為水神。例如,後梁開平四年(910)吳越王錢鏐親理塘政,徵集軍民修筑西江塘,並在築塘技術上發明“簍石塘”之法,即用竹籠內裝巨石的“簍石”,層層砌疊而不被江潮吞噬。西江塘的成功修築,使蕭山百姓大得其益。錢王父子在築塘治水的同時,還在蕭山建殿封神,西殿在黃山,供奉錢王所封寧邦保慶王,南殿在孝悌鄉(今戴村),供奉保國資化威勝王,意在祈求神護,免遭洪澇之災。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西殿、南殿合併一處重建,稱黃山西南殿,仍供奉二王。重建於清代的戴村上董村七都廟,其前身即南殿,仍供奉保國資化威勝王,廟聯雲“西南多山東北多水惟王永保七都”,說明與錢鏐封神建廟,重視水利建設有關。蕭紹一帶百姓把黃山西南當作年菩薩祭請,名為祀二王,實有祭祀吳越王之意,錢鏐是蕭山百姓心目中真正的西江塘守護神。今黃山西南塑有錢鏐坐像,以示紀念。

唐朝時期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圖
祭祀是古代社會中的國家大事,唐代是國家祭祀典制規範化的重要時期。唐朝建立後,在繼承前代祭祀禮制的基礎上,開始著手制定國家禮樂典制。到唐玄宗時期,撰成《大唐開元禮》頒發全國,標誌著統一完備的國家祀典正式形成。

唐代的國家祭祀分為三等:“若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祗、神州、宗廟為大祀;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鎮海瀆、帝社、先蠶、孔宣父、齊太公、諸太子廟為中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眾星、山林川澤、五龍祠等及州縣社稷釋奠為小祀。”同時確定了每歲常祀之制。由此可見,唐代的國家祭祀是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為核心,囊括天神、地祗、人鬼以及先聖先師等幾乎所有重要神靈在內的國家典制。其中水靈崇拜占據重要位置,像岳鎮海瀆、風師、雨師、山林川澤、五龍祠等祭祀,就屬於典型的水靈崇拜。

唐王朝對江河湖海等自然水體的崇拜主要體現為形成了以“四瀆”、“四海”為中心的水神崇拜。所謂“四瀆”即長江、黃河、淮河、濟水;“四海”即東海、南海、西海、北海。對海瀆的祭祀由來已久,至晚在西漢已形成對大江大海的定期祭祀制度。到唐代,對“四瀆”、“四海”的祭祀禮制進一步提高,海、瀆相繼被加封為王、公。唐玄宗天寶“六載(公元747年),河瀆封為靈源公,濟瀆封為清源公,江瀆封為廣源公,淮瀆封為長源公……十載正月,以東海為廣德王,南海為廣利王,西海為廣潤王,北海為廣澤王”。對四瀆水神和四海海神分別按春、夏、秋、冬四季祭祀。立春日於萊州(今山東萊州)祭祀東海海神,唐州(今河南桐柏)祭祀淮河水神;立夏日在廣州祭祀南海海神,益州(今四川成都)祭祀長江水神;立秋日在同州(今陝西大荔)祭祀西海海神及黃河水神;立冬日於河南府(今河南濟源)祭祀北海海神及濟水水神。祭禮非常隆重,“其牲皆用太牢,籩、豆各四。祀官以當界都督刺史充”。有時朝廷還派遣兩京官員和中央官員分命祭祀。如天寶六載,朝廷派遣衛尉少卿李澣祭江瀆,京兆少尹章恆祭河瀆,太子左諭德柳偡祭淮瀆,河南少尹豆盧加祭濟瀆,太子中允李隨祭東海,義王府長史張九章祭南海,太子中允柳奕祭西海,太子洗馬李齊榮祭。除對“四海”、“四瀆”定期祭祀之外,唐王朝還根據現實需要不斷擴大對江河湖海的加封祭祀,如武則天垂拱四年(公元688年)封洛水神為顯聖侯,享齊於四瀆;唐哀帝天祐二年(公元905年)封洞庭湖君為利涉侯,青草湖君為安流侯。唐王朝對一些河瀆湖海的加封,其目的是強化和維護封建等級制度,所謂“星辰岳瀆,是天地之臣也,秩視人臣也”;“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山川視伯、子、男”。同時也從客觀上助長了唐代水神崇拜之風。

唐王朝對與降水有關的自然現象的崇拜主要體現在對風伯、雨師的祭祀上。關於風伯、雨師的祭祀,唐代禮制明確規定:“立春後丑日,祀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於國城東南。”天寶四載(公元745年)頒布了祭祀風伯、雨師的規制:“諸郡風伯壇,請置在社稷壇之東,雨師壇在社稷壇之西,各稍北三十步。其壇卑小於社壇……所祭各請用羊一,籩、豆各十,簋、俎一,酒三斗。應緣祭須一物已上,並以當處群公廨社利充,如無,即以當處官物充。其祭官準祭社例,取太守以下充。”天寶五載又將雷公列入國家祭祀當中,“其以後每祭雨師,宜以雷師同壇祭,共牲別置祭器”。這樣就在國家祀典中形成了以風伯、雨師、雷公祭祀為中心的自然現象崇拜。

唐王朝對岳鎮、山林川澤以及其他神靈的定期祭祀都含有祈求風調雨順的動機在內。據《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志四》載:“京師孟夏以後旱,則祈雨……先祈岳鎮、海瀆及諸山川能出雲雨,皆於北郊望而告之。又祈社稷,又祈宗廟,每七日皆一祈。不雨,還從岳瀆。旱甚,則大雩,秋分後不雩。初祈後一旬不雨,即徙市,禁屠殺,斷傘扇,造土龍。雨足,則報祀……若霖雨不已,禜京城諸門,門別三日,每日一祭。不止,乃祈山川、岳鎮、海瀆;三日不止,祈社稷、宗廟。其州縣,禜城門;不止,祈界內山川及社稷。”至於天旱時祭祀祈雨、水澇時祭祀祈晴的活動更是屢見不鮮。如代宗大曆九年(公元774年),因京城大旱,京兆尹黎幹遍禱於諸神祠,仍未“顯靈”降雨;於是作土龍祈雨,自與巫覡對舞,結果“彌月不應。又禱於孔子廟,帝笑曰:‘丘之禱久矣。’”連孔聖人都成為祈雨的對象,可見唐代國家祭祀中水靈崇拜的範圍相當廣泛。

唐王朝對龍神崇拜的祀典也逐漸規制化。在唐代的國家祭禮中有五龍祠,緣於漢代以來祈雨巫術中的舞五色龍(青、赤、黃、白、黑)配五方(東、西、南、北、中)祈雨的儀式,這種儀式到唐代逐漸演化為祭五龍祠的典制。五龍祠在唐代國家祭祀中雖然屬於小祀,但其祭儀卻非常隆重,直到宋初這種祭禮仍在延續,“國朝緣唐祭五龍之制,春秋常行其祀”。另外,在古代帝王郊祀中還有大雩之祭,也是一種請雨祭祀,雩祭儀式中包含有造土龍祈雨的巫術。上引《舊唐書·禮儀志》中的大雩之祭就有造土龍儀式,京兆尹黎斡的祈雨巫術中也有作土龍祈雨的內容。造土龍祈雨是古代祈雨巫術的傳統方式之一,由此還衍化出一種畫龍祈雨巫術,據唐人鄭處誨《明皇雜錄》記載:“唐開元中,關輔大旱,京師闕雨尤甚,亟命大臣遍禱于山澤間,而無感應。上於龍池新創一殿,因召少府監馮紹正,令於四壁各畫一龍。紹正乃先於西壁畫素龍,奇狀蜿蜒,如欲振躍。繪事未半,若風雨隨筆而生。上及從官於壁下觀之,鱗甲皆濕,設色未終,有白氣若簾廡間出,入於池中,波涌濤洶,雷電隨起,侍御數百人皆見。白龍自波際乘雲氣而上,俄頃陰雨四布,風雨暴作,不終日而甘霖遍於畿內。”這是一個帶有神話性質的故事,或許是巧合,但卻反映了唐代畫龍祈雨的習俗。由於龍池祈雨靈驗,唐玄宗還在位於西京興慶宮的龍池畔“詔置壇及祠堂”,命太常卿韋紹草祭儀。韋縚奏曰:“龍者四靈之畜,亦百物也,能為雲雨,亦曰神也……其饗之日,合用仲春之月……饗之法,請用二月。有司筮日,池傍設壇,官致齋,設籩豆,如祭雨師之儀,以龍致雨也。其牲用少牢,樂用鼓鍾,奏姑洗,歌南呂……今享龍亦請三變,舞用帗舞,樽用散酒,以一獻。”詔從之。又命太常寺以右拾遺蔡孚及王公大臣所獻《龍池篇》等一百三十篇,“考其詞合音律者,為《龍池篇樂章》,共錄十首……每仲春將祭,則奏之”。從此以後,祭龍祈雨成為國家祭祀中的重要祭典。甚至雩祀也在龍堂舉行,如唐憲宗“元和十二年四月,上以自春以來,時雨未降,正陽之月可雩祀,遂幸興慶宮(龍)堂祈雨……相率蹈舞稱慶。後大雨果下”。唐玄宗還在東都凌波池畔置龍女祠,親作《凌波曲》,“每歲祀之”。正是由於統治者的倡導,龍王逐漸成為後世所有水神中最具權威性的祈雨對象。

民間信仰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
與官方正式祀典中神聖威嚴的水神形象相比,唐代民間信仰中的水神崇拜帶有民間社會所特有的種種特點。

在唐代民間信仰中,水神形象並不總是一副正襟危坐、不食人間煙火的尊容。他們也和人一樣有著複雜的社會關係、七情六慾、喜怒哀樂,有時候還貪點酒,甚至受到人們呼來呵去的遣使。如《靈應傳》中記載的涇州善女湫九娘子神的社會關係就非常複雜,據九娘子自稱:“妾家族望,海內鹹知。只如彭蠡、洞庭,皆外祖也;陵水、羅水,皆中表也。內外昆季,百有餘人,散居吳越之間,各分地土,鹹京八水,半是宗親。”其父受封為普濟王,“妾即王之第九女也,笄年配於象郡石龍之少子”。其夫因觸犯天條,遭天譴,“覆宗絕嗣,削籍除名”。九娘子也因此受到牽連,被謫居涇州善女湫為水神。又如并州有妒女泉,“俗傳妒女者,介之推妹,與兄兢,去泉百里,寒食不許舉火,至今猶然。女錦衣紅鮮,裝束盛服,及有人取山丹、百合經過者,必雷風電雹以震之”。鄉民為之立神祠,“祭者投錢及羊骨”。

在人們的想像中,神靈總是萬能的,似乎無所不在、無所不為、無所不曉,所以一般情況下總是人類求助於神靈。但是在唐代民間信仰中,卻經常出現神靈有求於人類的情況。如《宣室志》記載:德宗貞元年間,陳郡袁生嘗於巴川旅舍遇一白衣人,自稱赤水神,“有祠在新明之南,去歲淫雨數月,居舍盡圯,郡人無有治者,使為風日所侵鑠,且日為樵牧者欺侮,里中人視如一抔土耳”。所以來求袁生為他重建祠宇,以時奠祀。又《河東記》記載:憲宗元和年間(公元806~820年),晉陽汾水神台駘廟“廟宇隳漏,風日飄損”,每到下雨廟中神像就被淋濕。有里民黨國清者,善建屋,夢神求之曰:“爾為吾塞其罅隙,無使有風雨之苦。”這兩個水神形象頗有點寒磣。它如前引《柳毅傳》記載:高宗儀鳳年間(公元676~679年)洞庭湖龍王之女嫁與涇水神之子,受到虐待,托書生柳毅傳書;《靈應傳》記載:僖宗乾符五年(公元878年),涇州節度使周寶夢見善女湫水神九娘子訴朝那湫水神欺侮,求借兵助其征討;等等。這些故事雖然只是一些社會傳聞,但反映了民間信仰中的水神形象更加具有人格化的特徵,他們也知道寒凍饑飽,也像人類一樣有婚喪嫁娶,甚至他們的婚姻生活也會出問題,這樣的水神世界完全是將人間社會的生活萬象複製到神靈世界的結果。這與莊重、嚴肅的國家正祀顯然是有所區別的。

但這並未影響民間社會對水神的虔誠崇拜。人們祭祀各類水神主要是基於各種各樣功利性目的,其中祈求風調雨順、災疫不作是最直接的訴求。白居易《黑龍潭》詩雖然諷喻鄉民受巫師所惑,盲目祭祀黑龍潭龍王的愚昧之舉,但卻保留了有關唐代民間水神崇拜的生動資料。詩云:黑潭水深色如墨,傳有神龍人不識。潭上架屋官立祠,龍不能神人神之。豐凶水旱與疾疫,鄉里皆言龍所為。家家養豚漉清酒,朝祈暮賽依巫口。神之來兮風飄飄,紙錢動兮錦傘搖。神之去兮風亦靜,香火滅兮杯盤冷。肉堆潭岸石,酒潑廟前草;不知龍神饗幾多,林鼠山狐長醉飽。狐何幸?豚何辜?年年殺豚將餵狐!狐假龍神食豚盡,九重泉底龍知無?從詩中可以看到,鄉民祭祀黑龍潭龍王的舉動多么可笑與愚蠢,但其目的是非常明確的,其信仰也是頗為虔誠的。裴謂《儲潭廟》詩同樣描寫鄉民祈雨於龍潭,由於碰巧“靈驗”,於是立廟祭祀潭神的情形。詩云:

江水上源急如箭,潭北轉急令目眩。中間十里澄漫漫,龍蛇若見若不見。老農老圃望天語,儲潭之神可致雨。質明齋服躬往奠,牢醴豐潔精誠舉。女巫紛紛堂下舞,色似授兮意似與。雲在山兮風在林,風雲忽起潭更深。氣霾祠宇連江陰,朝日不復照翠岑。回溪口兮棹清流。好風帶雨送到州,吏人雨立喜再拜,神兮靈兮如獻酬。城上樓兮危架空。登四望兮暗蒙蒙。不知兮千萬里,惠澤願兮與之同。有言兮報匪徐,車騎復往禮如初。高垣墉兮大其門。灑掃丹雘壯神居。使過廟者之加敬。酒食貨財而有餘。神兮靈,神兮靈,匪享慢,享克誠。白居易和裴諝都曾做過地方官,詩中描寫的情形都是他們親眼所見,但從中可以看出二人對民間水神崇拜的態度卻是截然不同的。

在唐代民間信仰中,水神還有掌管人之生死的職能。在傳統民間信仰中,以泰山神為代表的山神崇拜和受佛、道兩教影響的陰曹地府崇拜都是基於治鬼主死的基本觀念形成的,水神崇拜也包含有這方面的功利性需求,這大概與水能生育萬物,同時又能吞沒生命的特性有關。在唐人想像中,水中也有治鬼主死的水府。前引《德磷傳》就提到:鄭德磷與韋氏女相戀,不料韋氏所乘舟在洞庭湖上遇風浪飄沒。德磷傷心欲絕,作《吊江姝詩》二首,投水弔祭,“至誠感應,遂感水神。持詣水府,府君覽之”,送還韋氏。韋氏在水府,與其父母“居止儼然,第舍與人世無異……所溺之物,皆能至此,但無火化,所食唯菱芡耳”。這則故事反映出,民間觀念中的水府在治鬼主死方面與地府相比具有自己的特點。

水神也具有預言禍福的職能。唐代廣泛流傳一則傳聞:約在南北朝時,吳江神曾托平原縣民邵敬伯捎信給濟水神,曰:“裕興超滅。”果然就在這年(公元410年)宋武帝劉裕滅掉了南燕慕容超政權。所以唐人相信水神的預言是很靈驗的。水神還能影響人之貧富。據《瀟湘錄》記載:代宗大曆年間(從元766~779年),有喬龜年者,雖家境貧乏卻非常孝順,“夏月,因自就井,汲新水奉母,忽有一青衣人,自井躍出,立於井傍”,原來是井水水神。水神對龜年說:“君當於此井中,收取錢百萬。”言訖而滅。龜年果然得錢一百萬,將其母養老送終。後來龜年因貪心不足,“復又貧乏”,凍餒而死。水神的這種職能類似於財神。

總之,水神信仰是一種根植於傳統農業社會中的自然崇拜,它與農耕自然經濟的生產方式有著密切聯繫,對古代社會生活產生了重要影響。唐代是中國古代農耕自然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水神崇拜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都很盛行。官方的水神崇拜隆重而肅穆,並形成了一整套規範的祭祀禮制,體現出封建等級制度的威嚴;相對而言,民間的水神崇拜形式活潑而又貼近生活,同時又不失虔誠,水神家族也龐大而雜亂,反映了民俗觀念中水神人格化的傾向。不過,水神崇拜作為唐代社會一種全民信仰,官方與民間的祭祀必然產生互動,體現為民間俗信對上層祭祀禮制產生影響,而官方祭祀典制的形成反過來又推動和強化了民間俗信的普及與盛行。

藏族先民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
對水的崇拜,也是藏族先民原始自然崇拜的重要內容之一。素有世界屋脊之稱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雖以眾多的崇山峻岭著稱,同時,也以星羅棋布的高山湖泊聞名於世。僅只在藏北羌塘一帶,就有大小湖泊上千,湖面即達30000平方公里,在喜馬拉雅山麓也有湖泊六十餘個。高原上著名的湖泊有雍借赤宿甲摩(青海湖)、納木錯、色木錯、羊卓雍錯瑪旁雍錯、普莫雍錯以及黃河源頭的扎陵湖和鄂陵湖等;另外還有雅魯藏布江、金少江、怒江、瑪曲(黃河)、瀾滄江等東亞著名大河等,都縱橫或發源於青藏高原。就整個青藏高原來說:既有高拉雲天的崇山峻岭,也有浩翰的湖泊和奔騰的江河。而這些湖泊與江河,同那些崇山峻岭一樣,對世居於此的藏族先民,無論是在生活或是生產勞動等方面,都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如果按照原始自然崇拜近山崇山、近水崇水這種觀點來看待則藏族先民對水的崇拜,也就極自然的了。

不過,在青藏高原上,如果相對來變,山究竟比水要多,藏族先民原始山崇拜這一課題,才會有“山崇拜是藏族先民自然崇拜的基礎”這一提法。但也不能變此而否定,或是忽略了藏族先民們的原始自然崇拜中,對水崇拜的這一存在。由於在青藏高原上江河縱橫、、湖泊星羅棋布,對水的崇拜,也就必然會是藏族先民自然崇拜的一個重要內容,而且水崇拜產生的年代,不一定遲于山崇拜。那些在青藏高原上近江河、近湖泊,也就是近水而居的藏族先民。 

四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在川西北調查讓事實證實,在白馬藏區就發現那裡有水崇拜的存在:那裡的藏民認為:“在河裡、湖裡、水塘里‘都有”水神“。所以他們每當在”藏曆年的大年初一凌晨雞叫時,在各家各戶的門前,都要點燃一堆柴火來敬水神,以祈求來年農獵豐收。然後再到河裡(附近如果沒有河,則到井裡、湖裡或水塘里)取水,把取來的水灑在屋子之中,謂之灑新水,有的在灑新水時,還要唱《灑水歌》”。當地白馬藏人稱這種儀式叫“祈水”或“供水”。 

藏族牧民有舉行祭水的儀式:當地藏族牧民認為江河之中都有神靈,為了祭祀這些水中的神靈,他們把祈禱文寫在布條上(有的是事先由巫師印在布條上的),然後用繩子將其系好,拉在大河、小河上,以注神靈佑護。雲南社會科學院的何耀華先生,對納木依、柏木依藏人部落的水崇拜,是這樣記述的:據當地的老人談,水神被認為是主宰水災的神靈,如果人們在外出時因為飲用了生水得病,也會被認為是觸犯了水神尷造成的(不知是為了什麼原因,他們對在人身上長水瘡、生膿瘡、皮膚紅腫等疾病,也認為是觸犯了水神而受懲罰的結果)。納木依和柏木依藏人地處高山,水災對他們威脅不大,對祭祀水神以祈求消除水災的習俗已逐漸消失,但祭水神治神的活動則一直存在著。

另據格勒、劉一民、張建世安才旦等先生,在藏北那曲卓巴調查時發現:神湖也是藏北民間信仰的重要崇拜物。納木錯是藏北最大的神湖。繞湖轉一周需步行半個月,據說“命大”的人,登上山可以看到湖中的靈異現象。安多多瑪部落共同敬奉的神湖是“錯那”。錯那是那曲,亦即怒江的源頭,距卓格神山約五公里。據說那錯湖底有龍宮,冬季湖面結冰,有人曾看見在冰下面有很大的怪獸,怪獸的眼珠就有卡車輪子那么大。除錯那之外,今安多縣境內還有兩處較小的神湖,一在今果祖鄉境內,稱“卡吐拉姆錯”,一在今崗龍鄉瑪爾覺姆神山腳下,稱“覺姆錯”。

關天神湖,田偉先生還為提供了有關“善湖”和“魔湖”之分的資料:在“岡底斯山附近的瑪旁湖,是能為人們帶來福德的善湖”,湖中清澈的湖水,“不僅能夠清洗掉人們肌膚上的污垢,還可以清除掉人們心靈上的煩惱”。據說如果喝了湖水,還可以消除掉人們身上的各種疾病。另外,在藏北羌塘的扎布曲地方,有一個即使到了冬天也不會封源的小湖,當地牧民都說它是一個“魔湖”,只要誰個的影子投入到這個湖塘之中,誰就會被這個湖塘里的湖魔天吞掉。

首先,這些存在有水崇拜習俗的地域:川西南、川西北以及藏北羌塘等地,都是遠離藏區中心地帶的邊沿地區,是藏傳佛教政教合一政權統治相對較薄弱的地方。而且在以上這些調查資料中,還沒有發現有“喇嘛”參加的任何記載。說明這些祭祀水神的儀式和習俗,還未被納入藏傳佛教的正式儀軌之中,它只是在民間流行。
其次,這種祭把水神的儀式,是相當簡陋和隨便的。沒有藏傳佛教舉行祭神儀式時那種莊嚴隆重,沒有那些繁文得節。而僅僅只是在各自的家門前燃上一堆柴火以作為煙祭;僅僅只是在布條之上書寫或印上些祈禱文之類的文字,系在繩索上,橫掛於大小河面及河岸邊;僅僅只是從河中、井中、水塘之中取點“新水”來,用以灑在住房或帳篷之中(在康巴一帶,每逢藏曆新年的清晨,也有取“新水”這種習俗,不過不是取來灑在屋內,而是飲用,先供人飲,剩下的給牲口飲,據說來年則可人畜兩旺)。……以上的這類祭祀水神的儀式和習俗,都不是屬於藏傳佛教的,或是藏傳佛教影響不大的,是完全可以將其歸之於原始水崇拜在民間遺存這一範疇之內。

埃及水神

水神崇拜水神崇拜
塞貝克是埃及神話中的河水氾濫之神,也有帕特蘇克斯之稱。而它的靈魂是化身作一條神聖的鱷魚來監督人間一切水的事務。
塞貝克在鱷魚城巨大神廟附近的湖中受到當地人的崇拜,它是一條耳朵上戴著金環的老鱷魚。後來崇拜者在它前腿上扣上手鐲,讓它顯得更神聖不可侵犯。在希臘羅馬帝國時代,這位埃及水神更是強烈地吸引了當地人,人們常把自己的午餐,包括一塊餅乾、一片烤肉、一小壺蜂蜜。親自由僧侶在河邊,塞入其鱷魚口中,隨後鱷魚潛入湖中游的對岸。隨著多個世紀的經過,已無人再崇拜水神塞貝克,除了非洲中部維多利亞,思揚則湖南岸原居民,至今還是保留著餵給鱷魚的傳統。在每天的傍晚,在漁民的帶領下,鱷魚會游至岸邊享受人們的魚類貢品。

也因為塞貝克是法尤姆偉神塞巴克的靈魂化身,而塞巴克因幫助邪神塞特而遭世人唾罵,因此水神塞貝克也遭到一些省份的人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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