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城

歸化城

歸化城,即呼和浩特市舊城,是一座有430年歷史的塞外名城。它北枕巍峨起伏的陰山山脈大青山,可通北部豐美的草原;南臨波濤滾滾的黃河水,與鄂爾多斯高原隔河相望;東連連綿起伏的蠻汗山;西連河套,為西進甘寧之門戶。它坐落於黃河、大黑河沖積而成的平原上。這裡土地肥沃,地形平坦,灌溉便利,地理上稱為前套平原、土默川平原,史稱敕勒川豐州灘。

歸化城歸化城

簡介

歸化城歸化城

明隆慶六年(1572),駐牧於土默川的蒙古族首領阿勒坦汗召集各族能工巧匠,模仿元大都,在大青山之陰,黃河之濱,破土建設具有八座樓和琉璃銀殿的雄偉美麗的城池。該城竣工後,明廷賜名為"歸化城"。這座規模較大的城池,在層巒疊嶂的青山輝映下,顯露著一派蒼鬱生機。當時的歸化城由青磚砌成,遠望一片青色,當地蒙古族人民給她起了一個美麗的名字,叫"庫庫和屯",又譯為"呼和浩特",漢意為"青色的城",歸化城也就是今呼和浩特舊城區的雛型。

歷史

在明朝以前,塞外草原上還沒有一座像樣的城池。據《明史》記載,明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阿拉坦汗和三娘子開始共同主持修建一座名叫庫庫和屯的城池。有記載說,庫庫和屯城進人施工階段後,三娘於是主要的主持者。萬曆三年,城池建成,明朝政府賜名為歸化城。 在修建歸化城時,阿拉坦汗已經進入老年,並且疾病纏身。因此,三娘子積極輔佐丈夫處理各種事務。萬曆九年(公元158l羊),坷勒坦汗和三娘子再次擴建歸化城,又修築了一座規模宏偉的外城。據《玉泉區志》記載,明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察哈爾部林丹汗,“克歸化城,奪銀佛寺”。明崇禎五年(公元1636年),皇太極戰敗林丹汗,追到歸化城後縱火燒城,唯獨對銀佛寺倍加保護。後來的歸化城是清朝在廢墟上又重新建立起來的,但是人們為了紀念三娘子,仍然將歸化城稱為三娘子城。

規模

據《阿拉坦汗傳》記載,這座城池是模仿元大都的樣式修建的,有8座樓和琉璃金鑾殿。 另據《歸綏縣誌》記載,歸化城“周二里,卻以磚,高三丈,南北門各一”。不過,由於史書上沒有詳細記載,已經無法了解當時這座城池的規模和建築布局等詳細情況了。

保商團

歸化城的經濟歸化城的經濟

從清朝初年至中華民國時期,在草原青城——歸化城(即呼和浩特市)活躍著一支地方保全隊伍,這支隊伍叫保商團。200多年來,這支保全隊伍在維持社會治安,保衛商路方面作出了一定貢獻。

歸化城的保商團建立於清朝初年,清初時,清廷為了鎮壓進步力量,鞏固其統治地位,令各省府州縣組織“鄉勇”,俗稱鄉勇兵。各大城市為了維持地方治安,也在招募“鋪勇”。

辛亥革命以後,歸化城的商業團體組織也有所改變。原設于歸化城三仙廟的四鄉耆和十二總領,於1921年改組為歸綏商務會,會長是樊贏州。為充分發揮“鋪勇”這支保全隊伍的作用,使其更好地協助軍警,維持地方治安,時任綏遠將軍的張紹曾撥給“鋪勇”一批槍枝,並對“鋪勇”這支保全隊伍加以整頓。為此,做出一些具體規定:凡規模大的商號,如大盛魁、南北通順店等商號,每號必須出勤“鋪勇”3人,普通商號各出1人;並規定了對“鋪勇”的待遇:在應徵期間的伙鋪,除每年應得的工資外,並按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分別給予補貼。當時“鋪勇”隊伍有150餘人。

1914年,“鋪勇”這支保全組織曾改名為“體育會”,不久,又改稱“保衛團”,團丁人數也有所增加。這時,商務會的會長是大盛魁商號的總經理段履莊,此人氣魄很大,他一上任就以綏遠改為特別行政區為名,將歸綏“商務會”改為綏遠總商會。

1915年,綏遠地區土匪活動猖狂,因而歸綏與外蒙,新疆之商路受到很大威脅。當時,綏遠總商會為了維護商路,保護旅蒙商的利益,綏遠總商會會長段履莊請準綏遠都統,將土默特的兩個騎兵連和設並召招收的一個騎兵連,連同原由“鋪勇”改編的“保衛團”,合編為保商團,並增購步槍300餘支,成為一支力量強大的保全隊伍。

歸化城的保商團成立後,眾人推舉舍利圖召的銀海喇嘛為團長。該團在改編整頓後,綏遠商務總會撥出現金3萬元,在設並地草原上建起了一座規模較大的營房,作為保商團的駐地。不久,保商團通過與達爾罕旗的協商,將駐防在百靈廟蒙古騎兵,改編為該團的一個連,分段負責起維護商路與護送商貨的任務。

辛亥革命後,外蒙宣布獨立,旅蒙商的商業活動受到很大限制。因而,北運貨物逐漸減少。但此時京綏鐵路已通往大同,保商團的護路任務已轉移到張家口、大同一帶,護送著東來西往的貨物。

中華民國19年(1930年),保商團團長銀海喇嘛因病逝世,即由銀海喇嘛任團長時期的副官埃勒格曾擔任團長。中華民國23年(1934年),保商團第二連連長於子和暗中勾結日寇,陰謀叛變。但陰謀敗露,逃往察北。日偽日期,於子和曾任偽西北自治軍總司令,曾率兵滋擾固陽一帶,罪大惡極。

同年夏,綏遠總商會選任賀秉溫為會長,改任崇普門為保商團團長。這時,綏遠商路日見縮短,保商團的編制,也就裁減為一個連了。

1937年秋,日寇占領了綏遠地區,原綏遠商會會長賀秉溫投靠了日寇,當了漢奸。漢奸賀秉溫等人組織起地方自治維持會,將保商團調入歸綏市,並將這支保全隊伍作為歡迎日寇的儀仗隊。不久,日偽機關相繼成立,保商團的槍枝全被沒收,它的命運從此宣告結束。

商都

歸化城歸化城

明末清初,歸化城的大南街、大北街、大東街、大西街、大召前、小召前、北門、南茶坊等地就已形成商業街區,當時舉眾商之首的是:天元號、宏圖號、范家號,被譽為三大號。康熙35年以來,又有大盛魁、元盛德、天義德等商號相繼成立,實力大大超過老三大號,被譽為新三大號。隨之,商界就有了自己的組織——崇厚堂。崇厚堂設立“四鄉耆”負責主持常務工作,維繫各商社及其商號。當時最大的商社是“集錦社。”它的商號多是大外路的通事行。

所謂“大外路”就是到蒙古草原上的烏里雅蘇台(前營)和科布多(後營)做買賣的商號;所謂“通事行”就是指用蒙語做生意的商號。除集錦社外,還有青龍社、伏虎社等七大社、八小社。崇厚堂直接聯繫這十五個商社及其所屬商號,後來又增加了十二個“總領”,協助“四鄉耆”開展工作,“總領”由各社輪流值班。
武川縣的可可以力更鎮的商號是以通事行和六陳行為主營的,六陳行就是經營糧食、油、酒等食品類加工的商號,居民也多為以拉駱駝、跑趟子車趕高腳的車倌馱夫。通事行的商號有義盛昌、萬盛公、慶生厚、義盛隆、隆和義和兼營六陳行生意的廣成魁。六陳行主要商號有元盛興和天合公。從可鎮到召河是通事行運送貨物和羊、馬的大營路(從歸化城到前後營的路)。所以這裡是先有商號後有居民。因此,這一帶的村名多用商號作名稱,如大興長、福如東、西成豐、四合義、廣義泰、三義元等。有的一個村里就有數家商號,如“三義元”村又有三義成、元生厚、萬興盛三家通事行兼營六陳行的商號。遠在遼金時期,河口鎮就成為貨物集散轉運的重要碼頭;元代設水驛,派巡軍,保護商船。清初,上游的寧夏、河套的糧油、鹽鹼等物資和下游的晉西北、河曲、保德、準格爾等地的煤炭石器、木料等均運到河口交易。此外還有山西朔縣、平魯、左雲、右玉等地的物資和歸化城、張家口、京津等地的絲綢、布匹、雜貨也要船載集聚到河口交易,經營範圍北至蒙古國、俄羅斯,南達晉陝,東連察哈爾、京津,西接河套、寧夏、甘肅、新疆,成為重要的國際貿易河運口岸。

當時的商號有太谷縣侯少成投資的雙和店、祁縣康永財的惠德成、河口曹明德的德順元,興辦各種買賣。甘草行有公義長、榮升昌、慶和成、慶隆店,年運甘草四、五百萬斤,價值四、五十萬兩白銀。錢行有義和永、德成厚、德和昌、復恆益。糧店有雙和店、寶隆元、德義成、世興店等。據史料記載有商號92家,號伙2800多人,商船200多隻,河路船工1000多人,居民千戶,人口上萬。建立行會、商會數十個,每年節假日都要由商會舉辦廟會、河神會和社火活動。因此,托縣才產生了雙牆秧歌、漫瀚調、二人台、晉劇等民間文藝班子。

歸化城的商界領袖是大盛魁。

大盛魁初名“吉盛堂”,後改名“大盛魁”,它開闢了馱道茶路,北通烏里雅蘇台、科布多、恰克圖、莫斯科;西通新疆奇台和迪化。除蒙古國俄羅斯外,還與法、德、英等國際商人有業務來往。

中國它在京、津、滬、杭、晉、陝、冀、魯、豫、湘、鄂、浙、廣、贛、閩等省市設立了分支、分號和坐莊人員,素有“集二十二省之奇貨”之稱,並在漢口設立馬莊,出售草原駿馬良駒。

當時歸化城、包頭村、大同、左雲、右玉等周邊的許多手工業作坊的原料及產品全依仗大盛魁等商號為他們供應和銷售。因為大盛魁有馱隊有商道有驛站有分號有網點,總之一句話,在購、運、銷等方面可以提供一條龍連鎖服務。

而以大盛魁為典範的歸化城眾商號,繁榮了歸化城的貿易市場,當時僅羊馬交易就盛況空前,每年羊上百萬隻、馬二十多萬匹,交易後的羊馬,通過京羊路,把羊送往京津冀;馬路把馬運往全國各地,趕赴山西河北河南等地騾馬大會進行再交易。

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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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 嫁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的青年男女到了結婚的年齡時,他們的親屬就為他們物色對象。男方家若看中某一家的少女,即請人去女方家求婚。若女方家應允,兩家即開始議婚。也有男方家有錢有勢,女方家雖不願意,但最終強迫而成的情況,不過不常見。一般經求婚,女方的家長同意後,男方家即托媒人議婚,雙方家長作主決定訂婚的日期和其他問題。

訂婚要送訂婚禮,又叫“獻彩禮”,即由男方家備置磚茶、白酒、點心(以上都要雙數)和“羊背子”(蒙人敬神、待客用綿羊煮的全羊肉食)一隻,以及給女方的金銀首飾、衣料等物,有時還要送若干錢。這些訂禮,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父母將禮物收下,這叫“小定”。

小定後數月或年余舉行“大定禮”。男方家饋送“羊背子”兩隻,用以招待女方家的親戚;大饅頭百餘個送給女方家的親戚,以代通知;另外,還要送白乾酒兩大瓶、金銀首飾數套、哈達兩塊及四季衣服等。“大定”這天,女方家要殺羊擺宴款待客人和親友。俟親朋安席後,媒人就單膝跪在炕沿邊,面向親友持壺敬酒,並以蒙語高聲朗誦聯姻的祝詞。祝詞的大意是:

“奉上,奉上,敬獻酒席宴上,送來美麗的衣服,寶貴的首飾,請貴方收下。禮物雖然微薄卻表誠懇心愿。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祖代相傳。男才女貌、匹配相當,天定良緣,配偶成雙,美滿幸福,白頭到老。謹向親家賓客致以賀忱!”接著媒人給諸賓客逐一敬酒,並把哈達和首飾、衣料等物獻給女方家長。女方家長喜笑顏開地接受了哈達,便算答應了婚配,這時媒人要求女方家把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及時辰八字寫給男方家。之後,媒人入席上坐,共同飲酒進餐,大家猜拳行令一直到席散。

“大定”之後,男方家寫明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辰、屬相,請人 (一般是喇嘛)選擇吉日。日子選定後,托媒人送交女方家查對,若女方家無異議,婚娶日子就算定了。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婚姻,男方家往往有送女家牛、馬、羊、衣物、首飾的習俗。送牛羊頭數的多寡,一般多以九為起點,從一九起,以至六九、七九、最多不得超過八十一頭,取其九九長壽的意思。遇到貧苦人家,無力備足九數,也可備送一頭、兩頭或五頭的。

在選定日子的前一個月,男方家應把禮物給女方家送去,女方家是不能主動要的。禮分全份、半份兩種:全份是二十四數或二百四十;半份是十二數或一百二十;馬、牛、駱駝都可以,由男方家自定。男方家送禮時與女方家商定娶親事宜,以便雙方各自做好準備。

近代蒙族人的迎親婚禮,仍沿用古時的搶親配婚儀式。因男女雙方居住距離較遠,到女方家迎親,一般要在女方家住宿一夜,其間進行各種習俗禮節活動。

迎親時,新郎家要籌備酒席,通知親屬朋友。迎親那日,新郎、伴郎均穿禮服,先行祭祖之禮,然後提前一天出發到新娘家去,新郎、伴郎和迎親的隨行人員都騎馬前往。早年間新娘也是騎馬而來,後來有了騾馬轎車,新郎家就另備轎車一輛,篷上蒙紅氈迎娶新娘。迎親時,新郎身穿長袍、束腰帶,足登馬靴,身挎長弓箭壺。伴郎是武士模樣,與新郎並排騎馬前行,其餘隨行人員乘馬隨轎車同行。迎親的人數必須是雙數,取成雙配對之意。迎親出發的時間在婚禮的頭一日晚間或深夜,這大概是沿用過去搶婚的舊習俗而來的。

在新郎尚未到達新娘家之前,新郎家先派一人牽羊一隻送到新娘家,謂之“碰門羊”。另備“羊背子”二隻、酒兩瓶、大饅頭百餘個,一併帶給新娘家。

迎親的人到達新娘家時,即由媒人領著新郎把弓箭等物掛在新娘住室的窗外。然後,把迎親的人讓入客房,入座獻茶,簡作介紹,並以“羊背子”款待。同時,另室設宴招待新娘的親友賓客。男坐炕席,女坐地席,新娘坐於兩席中間哭泣,表示對雙親戀戀不捨之意。這時,親友用對唱勸說安慰新娘,之後由新娘的同輩姊妹把新娘挽扶到她的房中,臥在炕上,許多姑娘圍坐周圍,名曰:“圍閨女”。目的是待新郎和伴郎進來討親(即討新娘的芳名)時,先不讓他們看到新娘,並以各種方式捉弄、耍笑、為難新郎。

宴席結束後,新郎和伴郎到新娘房中進行“討名字”的儀式,新郎和伴郎先要跪向神佛行叩拜禮。然後,眾人捉弄新郎的“節目”就開始了,什麼 “繞口令”、“唱情歌”、“試智慧”、“考膂力”、“罰飲酒”、“罰磕頭”等皆依例一一進行。討名字時,新娘的嫂子故意往遠處扯,能說會道的伴郎用話往回截,經過多次交鋒,直到新娘的嫂子把新娘的真名報出來,引得眾人哄堂大笑。這時,伴郎向新娘的嫂子及“圍閨女”的姑娘們敬酒致謝,並讓新郎給她們施禮。

討完名字後,新娘的弟弟給新郎行“贈束腰帶”禮,這也是內弟們耍笑新郎的一個項目。內弟們使盡氣力把腰帶緊束新郎腰間,這時有經驗的伴郎即把兩臂插入新郎腰間,到腰帶束緊時再把 兩手抽出,從而鬆寬了新郎的腰帶,使新郎不至受窘。此後,新郎坐酒席前,左手拿“羊背子”一塊,右手拿刀一把,做出吃肉的樣子,要做三次才行。到此,賓主盡歡而散。新娘要一直等到娶親的人們退出之後才起來吃飯。

同一天,新娘家要派車把陪送新娘的嫁妝、衣物、箱櫃等物送往新郎家。

次日清晨,新娘家安排送親的賓客,其人數與新郎家迎親的賓客數相等。行前,要款待送親的人,另給新郎和伴郎備“上馬宴”一桌,要吃水餃,謂之“上馬餃子”。不過在水餃中故意包辣椒麵、鹽面以捉弄新郎。此時,伴郎又要替新郎把辣或鹽餃子夾入自己碗中,替新郎解圍。

新娘出嫁時,新娘家還要聘請一位精通禮節的老媽媽(蒙語稱“畢力更”)隨新娘去陪住幾日。新娘按喇嘛選定的上車時辰上車,穿的全是新郎家送的衣服。冬天,新娘頭戴筒狀的帽子,夏天則用綢絹罩頭,由長輩親屬(如舅舅等人)背送上馬或安坐車上。新娘臨出門前要發出哭聲,表示不願離別雙親,並把一雙筷子和一些食物扔在門前,意思是不忍帶走娘家的福祿。

在新娘上馬或上車前,新郎和伴郎先給神佛和新娘家的祖先敬香叩頭,並進行“掰羊脖”禮。行此禮前,新娘的嫂子們故意在羊脖中穿一根小木棍,不讓新郎一下子折斷羊脖,以此耍笑新郎。伴郎為使新郎不受奚落,就偷偷用刀子把羊脖子中間的筋絡和木棍割斷,以便新郎一掰即斷,表示新郎有臂力,對新娘有誠意。

“掰羊脖”後,新郎手執弓箭到新娘房中虛放一箭,並用弓挑開新娘頭巾察看,然後挎著弓箭(也叫包袋)走出房間。新郎依指定的方向張弓搭箭,將箭射過喜車。之後,把弓箭系在新娘的車篷上,新郎等騎馬先行,喜車隨之起動了。新娘和新郎先按照喇嘛推定的喜神方位走100步,然後才走入正道。娶親的、送親的都圍繞著喜車前進。

新郎家的人估計喜車快到村口時,派一騎術高明者,帶著上貼“喜”字的羊頭一個、酒一壺迎接。待喜車到時,把酒灑到喜車的馬頭、馬背上,把羊頭扔到車下,然後向送親的人一一問候,然後引導喜車繼續前進。迎親的人一上馬,送親的人就來搶帽子(不上馬不能搶),叫做“叼帽子”。如帽子被搶走,迎親的人就得在婚禮筵席上給送親的人敬酒、唱歌,不然帽子拿不回來。搶帽子的過程就是一種馬術表演,表現了蒙古族的強悍精神,極為有趣。

喜車將進院時,新郎家大門前橫置一椽,兩端束有哈達。門外有四至六人相迎,叫做“接媳婦”,其中二至四人是青年婦女,她們頭戴鈿子,身穿大褂,舉手致意。另外,還有中年男女各一人,專門招待新娘家送親的人。所有的人都要經過橫在門前系哈達的椽子才能到達招待的地方。喜車一到,新郎家院內鞭炮齊鳴,歡聲笑語,熱鬧非凡。娶親的陪伴送親的用過茶點之後再上喜面,略休息後就入席了。

新娘下喜車後,頭上有筒帽(或綢絹)罩著,不露面。新郎和新娘跪在神位前行禮。神位前有兩個帶柄的銀杯,柄上用紅綢互繫著,內盛牛奶。一位年長者手持兩銀杯,遞到新郎和新娘面前給新人喝。接著由新郎家的近親、屬相相同的人抱新娘入喜房。新娘坐在選定的地方,新郎用箭挑開新娘頭上的筒帽(或綢絹)。稍事休息,新人便開始拜灶。

拜灶時,新郎和新娘在爐灶口並排跪在一張羊皮上,給灶神敬香行禮,然後由“梳頭媽”(新郎家邀請的專給新娘分發梳頭的長輩婦女)給新娘把頭髮分開,梳成 “媳婦頭”,拜灶需先用白布做好一個能伸進兩手的口袋,上貼著紅布剪的日形、月形圖案各一。日形圖案貼左方,月形圖案貼右方(意為陰陽和氣袋)。再備一盤肉塊、糖棗、乳酪、奶油、點心、羊骨等。灶里生火,男右手插入袋的日形圖案處,女左手插入袋的月形圖案處。兩人合捧盤,把各種食物少許放入灶里。一老婦人在旁,口中不住聲地用蒙語念著吉語:“貸來——貸來,疆施門更益來——益來……寶音克實益來——益來……”另一旁的喇嘛也在不住聲地念經。最後,兩人把盤子供在灶前,併合飲一杯喜酒,相對施一禮,新郎引導新娘入喜房。新娘重新梳頭打扮後更換新衣。

拜灶後,新郎、新娘要給各席賓客敬酒,並跪地叩拜 (新娘有時僅行請安禮)。

新娘在未梳洗前,任何人是不許耍笑的。當新娘拜了灶神,梳了“媳婦頭”後,人們才能開始耍笑新娘。中午新娘出去給賓客們敬酒後,再想回到新房就很困難了。在新房門外,圍著小叔子、小姑子等許多人,要新娘“說令子”、“唱情歌”,或新郎新娘接吻。新娘為了解圍,便給攔門的人贈送一些親手縫製的“錢褡褳”、“煙荷包”和糖果等。

午飯後送親的賓客就走了,新郎、新娘進行“拜人”儀式。拜人時,院中置一木桌,旁邊生火一盆。桌上除香燭外,還放弓箭、羊骨,或在桌旁放一隻羊及其它物件。根據家人和親戚的尊長輩份。由司儀逐一呼請上坐,受新人跪拜認識禮。長輩受禮後,則要給新人一些點心食品或銀錢等物。同姑嫂姊妹認識時,新娘要給她們贈送一些親手製做的繡花鞋、花褡褳 (裝錢用的荷包)等物。拜人完畢,擺“羊背子”或普通飯菜席招待大家,一直到太陽西沉,新郎家來的親戚陸續離開,婚禮才算圓滿結束。

新婚之夜也有鬧洞房的習俗。

新娘過門三天后,新娘的長輩親屬(包括父、母、姑、嬸、叔、舅等)來新郎家會親,蒙語稱為“益勒圪慶”。會親的來賓將到時,新婚夫婦需上前請安施禮,把來賓迎到家中。親家互換鼻煙壺,寒暄問安、讓座敬茶。新婚夫婦上前獻哈達行禮跪拜,然後擺席款待。會親賓客離開時,要在大門口擺桌置酒歡送。

新娘在婆家住一個月後,可以回娘家住一個月,叫“住對月”。一般是娘家派人來接,新郎可以不去。新娘離家前和回來時,必須給本族長輩行禮,以後凡出門都是這樣,直到生了孩子才不用行禮了。住對月時,新娘給婆家老年近親每人做一雙鞋。回婆家後,新娘把鞋交給婆婆,由她轉送。

(二)喪 葬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的喪葬形式,大致分為土葬(又叫生葬)、火葬(即熟葬)與天葬三種。

天葬:人死後,用布把屍體纏裹起來,請喇嘛念經超度。過一二日,把屍體放在馬車上,讓屍體偏向車後,由死者家屬趕著馬車到野外,按照喇嘛指定的方向、地點驅車前進。屍體因車的波動,自行跌落在地面或山坡上,跌落處就是葬處。屍體落地,如果臉朝天,就是死者“升天”;如果背部朝天,就認為死者“不得善”,要再請喇嘛來念經,替死者超度。對落地的屍體,三天后親人再來查看。屍體如已被野獸吃掉,就算無罪歸天;如屍體仍在原處,被認為是有罪的人,“天不收”,需請喇嘛再給死者念免罪的超度經,並將屍體移於另外的地方,直至屍體被野獸或飛禽吃掉才算無罪歸天。因為蒙古族有一句俗語:“生時食肉,死後還肉。”

近代,土默特旗蒙族喪禮有所改變。貧苦的人死後,家屬把死者生前喜受的馬鞍、袍子、弓箭等遺物放在屍體旁。請喇嘛念經,使死者早日升天。三天后,家屬將死者生前騎的馬備好鞍,喇嘛在馬的脖子上戴上有顏色的絲綢甩子,然後把屍體馱在馬上,其家人另騎一匹馬,跟在後邊向偏僻的野外緩慢地行進。到了人們不常遊牧的地方時,家人把屍體放在地上,把馬鞍卸下放好,讓屍體安穩地躺在馬鞍上,表示它永遠跟著主人的靈魂奔跑。最後,家人用一塊顏色深暗的哈達把屍體蓋好,磕頭後翻身上馬而去。

火葬(即熟葬):父母死後,移屍於帳門內左側,上蓋褐單。家中請喇嘛數人誦經。三日後,再由喇嘛選擇時辰,將死者身上衣物脫下,送給送屍的人。以皮繩縛屍,用牛奶數碗潑在門外,燒柏樹熏室內,然後將屍體馱至山後或比較高的地方,置於挖就的坑上,下架木柴點火燒化。燒比後以土蓋之,但不起墳,只在上面插木桿,掛上寫有經文的布旗。每逢吉日,在家請喇嘛誦經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但不上墳祭掃。

後來,入殮儀式有所變化,棺木也被採用。棺木共分兩種形式,一般平民用長形棺木(即普通的棺材),而仕官貴族和信仰喇嘛教的信徒及喇嘛,多採用正方形的“轎式”棺木,蒙語叫“散德勒”。這種棺木先製作一個三尺見方、四尺多高的凸頂壽具,叫做“轎子”。“轎子”分底、蓋兩部分,底部有一個三尺五寸的架子,架子前後各有一對把手,架上有五寸高、略小於蓋子的平台。台的後方立一固定的木板,板上刻有花草。蓋是三尺見方、四尺高的凸頂、中空、無底的長方形體。凡裝用這種棺木的屍體,在死者未斷氣前或屍體尚未僵硬前,要趕快把屍體盤膝成坐姿,兩手相抱置於懷中,把頭用枕頭或其它衣物支垂於胸前,待其僵硬後,再入殮裝棺。

入殮前要請喇嘛一二人念免罪的“超度經”。這時不準其親人嚎陶痛哭。喇嘛認為,亡魂脫離肉體,最好快快離去,若家人哭泣留戀,亡魂不能安心離開。

入殮時,家人跪在周圍低頭默禱、燒紙磕頭,而後依喇嘛教所規定的三心(心、手心、足心)的位置,將屍體立坐平台上,背靠木板,額部用哈達扎靠在木板上。給死者嘴裡含上金銀之類的東西,手邊放些死旨生前喜愛之物。一切安置好後,把棺蓋蓋上,停放到選定的地方。直到這時,死者的親人才可嚎陶痛哭。

亡人棺木一般在三日內就得出殯埋葬。入殮後,死者的晚輩親屬都要身穿黑布孝衣跪靈致哀。有的富戶在靈柩停放院中時,每日要請喇嘛念經超度。開始是念“洗臉經”、“引魂經”,後來念“免罪經”。當喇嘛給死者念“免罪經”時,需將死者生前所愛的衣物、日常用品擺放在桌上。念經完畢,這些東西都要獻給念經的喇嘛,據說這是為死者免罪而贈的衣物。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本世紀的三十年代。

土默特地區的蒙古族,出殯儀式與其他地方蒙民不同。從前,抬棺木不雇用外人,而是由死者的親屬和鄉親們幫助抬埋,有時也用畜力車拉運。出殯前,死者的兒子要 給諸親友報喪。來送葬的親友都帶來祭奠的食品,有的還給喇嘛一些念經錢,表示對死者的關懷使其免罪。由遠地來奔喪的女性親戚,未進院中先得嚎陶大哭,有至在靈前的燒紙祭奠儀禮行畢才停止哭聲。

發喪日,男女晚輩親屬分左右兩排跪在靈前致哀。發靈時,靈前由一個孝子牽一匹鞍具齊備的“引魂馬”帶路,靈後是家人和喇嘛,再後是前來送葬的親友。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對喇嘛教很虔誠,亡人用過的衣服及“引魂馬”等。都要奉送給喇嘛。因此,在蒙民的喪禮中,給喇嘛的酬勞占雲開支的絕大部分。

火葬時,把“轎子”放到柴禾上再點火。點火時,孝子們在向“轎子”磕頭後一律回家,不能在葬場停留。只留一個有經驗的人照管,以全部燒成灰為止。燒過之後,周圍壘一圈子,上面用草蓆蓋好。第三天清早,由死者的親屬去揀骨灰。去時每人帶白面薄餅一張,筷子一雙(兩頭用金銀鉑包裹),揀骨灰時用筷子按腳、腿、胯、腰、胸、臂、頸、頭挾起,分別放在餅上。揀骨灰時,要留心有沒有火燒成的圓珠,據說這是舍利子,應另放。待全部揀完,按人體部位的順序放入瓦罐或木匣里,用餅填滿,紅布扎口,連同剩餘的薄餅,一起捧送到僻靜的窪地或山溝,用大石蓋壓,然後磕頭致祭。蒙古族習俗,一般不起墳,只在上面插木桿,掛上寫有經文的布旗,每逢節日,在家請喇嘛涌經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

埋葬棺木或骨灰後,三年內每逢周年日去墳地祭祀,有的人家還要邀請親友大擺宴席,也有的人家只在第三個周年祭祀。過了三周年以後就不再過周年了。以後是按每年的節令——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七月十五日和臘月三十日才去墳地祭祀。祭祀時,帶死者生前愛吃的食物,除用一部分祭奠外,餘下的分放兩處,男女各坐一處,分享祭奠的食物。此時,年長者把墳譜、家族史講給年輕人聽。祭祀日,即使遷往外地的人也必須回來祭祀。

到了民國初,受漢族文化的影響,完全改為土葬。備棺罩、弄燒紙、做紙紮、過百天,但戴孝仍戴黑孝布而不戴白布,也不在外邊貼孝子簿。有的蒙古族人家在起靈時,孝子們趴在路的中心。讓棺木朝身上舁過。葬禮、祭祀仍沿用舊習。

(三)年節習俗和宗教信仰活動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過春節的風俗習慣與回、漢等民族有很大的區別,在各種時節進行的祭祀和娛樂活動也完全不同。

臘月初,全家人就開始準備春節吃的各種食物——牛羊肉、“羊背子”、奶製品、油炸的各種茶食(如饊子、油蛋子等)、細糧、炒米、年糕、饅頭等食品。同時,家家戶戶準備換新衣,每人都要有一套行禮的長袍蒙裝。臘月二十三日祭灶時,蒙民用黃油奶餅代替糖果供在灶君之前,名曰:“獻灶”。他們還用黃油抹在大灶里,用蒙語唱類似漢族所說的“上天言好事,回宮降吉祥”的詞句。各家平時交往中互借的東西,在此之前必須還清。過了大年初二、初三後,才可以交往互借。

農曆臘月三十的晚飯前,人們都要穿戴新衣準備安神。外出的家人,一定要趕回家中團聚。年節盛餐一般都安排在年三十晚上。安神後,家人圍坐炕桌旁,白面烙成一張大餅,但每人只許吃一口,名曰:“新年餅”。他們以此祝福全家永無離別之苦,永久團圓地過著快樂的生活。吃過新年餅後就開始吃年餐——水餃或“手抓羊”。桌上點燃兩支紅蠟,擺滿肉食、乳酪、鮮茶等,桌上還放著一張大紅紙,上面用蒙文寫著祝福的吉慶之語。家人中有的彈三弦.有的拉四胡,有的唱歌跳舞,通霄達旦。

接神前,每家都在院中壘一堆旺火,旁置柏葉一堆。半夜接神點火後,旺火旁放一炕桌,上置供品、香紙、食物等,另準備清茶一壺、木碗一個。這家的主人(須男性)跪在桌前,其他家人環跪旺火周圍。主人上香敬表後,口中念著美好的祝詞,將備好的食物,捏一些於木碗中,再沖少許清茶,向四面八方的“神靈”潑撒叩頭,其他人也跟著叩拜。最後就著旺火點燃黃表紙三張,再領著大家入室,向神龕奠酒,行三跪九叩禮後,就算接回財神了。這時室外鞭炮齊鳴,旺火加添柏葉,滿院芳昏。接神前後有三忌:忌說不吉利的怪話;忌潑污水在地;忌掃院、掃地。年節期間嚴防家人打破東西,以表示敬重神靈,賜福全家人一年順利。

接神後,家人互問安好,長者正坐炕中,晚輩依次向長者獻哈達、請安、磕頭。然後,長者給晚輩、孩童們發些“壓歲錢”,願他們增福長壽。初一清晨是不吃水餃飯菜的,一般都是喝奶茶、吃茶食,中午才擺蒙餐飯菜。年節期間,親友們都要互相登門拜年。老人們相見要互換鼻煙壺、問安,年青人給長者遞哈達,磕頭行禮。到親友家拜年不能吃飯,只能喝些磚茶,抽些葉子煙。要是能包一小包茶葉帶回家,那就最好了,意思是“帶喜回家”。蒙古族認為茶葉是一種上等物品,視其為極珍貴、極有價值的飲料。

(四)“跳布戰”

土默特地區過去喇嘛台廟很多,每年都有幾次固定的廟會。廟會期間,喇嘛除在經堂敲擊法器誦經外,有些台廟還要舉辦“跳布戰”(蒙語稱切木;俗語你跳查瑪、跳神、跳鬼)。“跳布戰”有大小之分。大型“跳布戰”共28套,內有伊克培克木(骷髏)、伊克阿吉勒(印度神,解釋為舞神)、扎木蘇榮(天將)、切布更(又稱包格,意即鹿神)、尤勒(土地神)、查乾烏貢(老壽星)、瑪亥(水牛)、鋼嘎拉(白蝴蝶神)、哈興哈(歡樂神)等,先後出場達40 多次。而小型“跳布戰”僅有7至8套,最多至10套左右,出場者10到20人。

大小“跳布戰”,跳時飾各種奇異形狀的服裝面具,有菩薩、羅漢;有彌勒、沙彌;有披頭散髮、佝僂如老人者;有獨角黑面、踴躍如魑魅者;還有牛頭馬面者;衰邁老怪、行動搖曳覓捕小妖者;也有骷髏慘白、眼眶洞然、持鞭巡邏者。光怪陸離,不一而足。

演跳時,扮演者默誦藏文口訣作為快、慢之節拍。熱烈之際,只見那牛神與鹿神多次出場表演,在鼓號聲中一次比一次跳得狂烈。高潮之處,時而仰天發指,時而舉揚聖體。最後,所有參加表演的“神”全部出動繞個圓場結束。

土默特左旗白只戶村的銀安廟,這裡跳的是“伊克塔克木”。表演者兩人,其演出大意是:兩個骷髏奉命到人間緝拿妖魔,幾經周折。表演者頭戴骷髏面具,身穿白衣,腳穿高腰靴,手持“抹得”(一尺左右長的彩棍)在鼓號聲中蹦跳出場。其基本動作有看抹得、看月亮、對望、向北看等,每一套動作都有固定的節奏。最後眾“神”將一個用麵團捏就的、渾身塗抹得五顏六色的“惡鬼”抬至廟門口,由一 “天魔”(或稱天神)手持木劍把它砍為碎塊,表示驅逐邪惡之意,喇嘛廟會即告結束。

每年的喇嘛廟會,附近的蒙民都要來觀賞。遠道來敬香拜佛趕會的,台上都給招待茶點和飯食,香客們則要給台上布施。土默特地區這種趕廟會的習俗,後來日漸少見了。

(五)“誦經會”

蒙民除了上廟趕會,敬神拜佛以外,每年還要在家舉辦春秋兩季的“平安經會”。這種“誦經會”規模有大有小,根據主家的經濟情況而定。一般的蒙民戶,每年在春秋兩季最少要請喇嘛念經兩次。經會的大小,以所請嘛嘛人數和舉辦經會的天數為別。喇嘛五至八人,念經三至五天的為“大經會”;喇嘛一二人,念經一天的為“小經會”。不論大小經會,主家都要用上等的飲食款待喇嘛和賓客,並給喇嘛優厚的念經費。

“誦經會”的最後一天,全家人不論男女老少,都要排坐在經堂地上,手持旗幡或供神食品。每聽到喇嘛的法器一響,大家就同聲高呼:“呼賴!呼賴!”連續數次,意思是祝賀吉祥。經會末了,喇嘛還要把一個用莜麵捏敗的三棱形狀的“伯令”(蒙語譯音,是凶神惡煞之意)抬出野外,投入火中燒掉,算是把“鬼”送走了,主家就能平安順利了。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近代。

(六)“祭敖包”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祭敖包”的風俗活動由來已久。“敖包”是疆域地界的一種標誌,有的利用突出地面的自然物,有的則是人工築起的土包、石包、柴包等。

在每年夏季或秋季的固定祭日,“敖包”附近的蒙族居民,不約而同地帶上祭品(包括熟羊肉、牛奶、白酒、油餅等),從四面八方騎馬或徒步而來。他們把所祭食品擺在敖包前,人們一起跪下,虔誠地靜默祝願:“民族興盛,疆城安定,人畜兩旺,永保太平。”祭畢,大家環坐敖包前,共同分食祭品。有的還邊喝酒邊唱歌,談笑娛樂。

(七)高燈節

高燈節也是土默特蒙古族的主要節日。每年陰曆十月二十五日,是黃教始祖宗喀巴的誕辰日,台廟和蒙民各戶都要備置燈具。這天晚上,人們在自家院中放一張高桌,高桌上放一座用黃米糕做成的方形大盤燈,周圍列放用糕捏成的小燈100個。家人各執香火,一起燃燈。當糕燈全部點亮後,由老者帶頭,口誦“瑪尼經”(即阿彌陀佛),並帶領全家人環繞糕燈桌轉三周,再向糕燈叩頭禮拜。儀式完成後並不散場,特別是兒童少年,多在糕燈光下互相追逐嘻戲,等糕燈油盡、自行熄滅才散場。有的人家還把糕燈揉在一起,炸成油糕讓家人分食,取吉祥之意。

(八)蒙人的鼻煙壺

過去,土默特地區的蒙古族同其他地方的蒙古族一樣,身邊都有一個鼻煙壺。這個小瓶兒是很講究的,雖不過一寸上下大小,但瓶的質料不是瑪瑙的,便是玉石的;瓶塞不是犀角的,便是陳香木的;瓶上雕刻的花樣、描的顏色也很講究。瓶內裝著香料、衛生藥品之類。人們見面談話時,都要彼此嗅嗅對方的鼻煙壺,比較鼻煙壺的樣式、顏色和雕刻,並以優勝為榮。

旅遊景點

大召寺大召寺

大召寺位於呼和浩特市舊城南部,1580年建成,是呼和浩特最早興建的寺院。據載,土默特部阿拉坦汗在興建美岱召後不久,便決定另建第二座城寺,在明朝宮廷的支持下,萬曆七年(公元1579年)正式動工興建。新建的城寺將城與寺分開,寺在城南的路西,第二年即告落成,城在又一年以後才告竣工。明廷賜寺名為弘慈寺,即現在的大召寺,城名為歸化城,即呼和浩特市舊城。大召建成,由於召中供奉銀制釋迦牟尼像,所以當時也稱為銀佛寺。萬曆十四年(公元1586年),僧格杜棱汗邀請達賴三世來呼和浩特。達賴三世在土默特部盛大的歡迎儀式中,自鄂爾多斯進入呼和浩特,主持了弘慈寺銀佛的“開光”法會。從此大召在當時漠南蒙古成為有名的寺院,也是呼和浩特最大的寺院。

大召在歷史上具有重大影響。明熹宗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史籍記載林丹汗“克歸化城、奪銀佛寺”。大召能與城並提,可見它在漠南影響之大。清太宗皇太極率領軍隊追擊林丹汗至呼和浩特,命令部下在城中縱火,“只剩銀佛寺等廟宇未毀”,這也說明了大召很有聲望。後清太宗皇太極又命土默特都統重修大召,重修後改弘慈寺為無量寺,這便是今天大召寺漢名無量寺的起源。

大召的建築物現存有山門、過殿、經堂、九間樓及佛殿等,其中經堂和佛殿緊緊相連在一起,通稱為大殿,佛殿內有造像和壁畫。那座銀佛像經歷四百年的蒼桑變化,至今仍然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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