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省

二十二省

二十二省,指的是清舊制內地分置十八省,邊疆地區不置省。

簡介

清舊制內地分置十八省,邊疆地區不置省.
光緒中除蒙古,青海,西藏仍沿舊制外,新疆,台灣,奉天,吉林,黑龍江陸續建省,但台灣鏇被日本侵占,故合內地原有十八省,共有二十二省.
民國初年因襲不變,至1928年始有增改。
22省22省
二十二省二十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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