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

拾骨葬

拾骨葬,俗稱“撿骨”。是一種二次葬的葬禮活動,流行於閩南人、客家族群、中國南方、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拾骨葬也稱為二次葬,最早的記載見《墨子.節葬》,稱“楚之南有啖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指死者遺體或停於棺木中,或埋於土中,待其腐朽後,再拾其遺骨,盛於小棺木葬之。新中國成立前,有的土家族地區老人去世,用一匹白布裹屍或只穿舊單衣(或舊棉衣),有的用一匹白布作“天橋”,死者成坐式或仰臥式,停屍三日則上山,不用擇吉日,不打鼓踏歌,不隆重祭祖。上山時,裝死者於白木棺中(不上漆的棺材),埋於土中,謂之“新寄”。

基本信息

概況

拾骨葬拾骨葬
拾骨葬,俗稱“撿骨”。是一種二次葬的葬禮活動,流行於閩南人、客家族群、中國南方、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
拾骨葬也稱為二次葬,最早的記載見《墨子.節葬》,稱“楚之南有啖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
這種葬法是在第二次安葬時,使用入土為安的形式,根據其所葬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撿骨土葬與骨灰土葬兩種。明、清以前,壯族有實行木棺火葬的記載,即以木棺土葬一兩年後,再掘棺焚燒,然後拾灰骨盛入罐內,以土埋葬。現在這種骨灰土葬已極少見用。撿骨土葬,也稱“撿骨葬”、“洗骨葬”、“拾骨葬”。是在第一次葬後若干年後,子孫們選好墓地,擇日拾骨,把骸骨依腳骨至頭骨的次序放入壇罐中。壯族人認為,拾骨葬是幫助先人的靈魂從地下回到地面,以便他們逢年過節時能回家與親人團聚。有些地方的壯族,為了能夠找到風水寶地,不辭辛勞,遷葬多達數次。有的地方在重葬時,由逝者在世的後代若干人,用針將手指刺破,把鮮血滴於顱骨上,然後蓋上罐蓋放入新墓穴中進行安葬,又稱“滴血葬”。二次葬要同時築墓台,立墓碑,有的甚至比首葬更堂皇,葬禮也相當隆重。

方式

拾骨葬拾骨葬
在親人死後,將其屍體埋入土中,待其屍體腐爛後,把骨頭依照從頭到腳的順序取出,擦凈,再按從腳到頭的順序放入罈子(當地人叫金罐)中立式貯存,又重新埋葬的一種葬法。這種葬儀與移民文化有關,遷徙者可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或新的居住地。
在客家方面,這與客家人的起源有關。客家人本是中原漢人,為了躲避戰亂背井離鄉,他們期盼總有一天能回到家鄉,讓祖先落葉歸根,所以把骨頭收集起來。有時多人一起遷居時,各人所攜的屍骨可能會掉亂。例如清朝年間香港西貢客家村孟公屋村馮氏太公與大水坑村張氏太公、沙田九肚山村的羅氏太公同船南遷香港,航程中遇上大風浪,掉亂了各人所攜的祖先遺骨,於是他們實時就訂下協定結拜為異姓兄弟,後代不可互相通婚。

分布

拾骨葬的習俗,事實上並不是漢族所固有的,而是環太平洋原始民族中普遍分布的一種文化特質,廣及中國大陸的江蘇、浙江、福建、廣西、廣東、台灣的漢人、壯族、藏族等少數民族、東南和東北亞洲、南太平洋諸島、以及南北美洲,最遠可達到非洲東部的馬達加斯加

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學者凌純聲的研究,整個洗骨文化圈裡諸民族所採行的洗骨文化,基本上均為來自相同起源的一個文化習俗,而這個習俗最早的起源地,正是古百越族所分布的華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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