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成立於1992年5月,由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教授發起。2003年初,“中心”成為全國第一家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

中心簡介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1992年5月,由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教授發起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創立。自“中心”成立以來,近二十名國內國際知名法學專家、教授和眾多的青年志願者投身其中,為保護社會弱者的合法權利,伸張社會正義,做出了不懈的努力。2003年初,“中心”成為全國第一家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
“中心”始終堅持“以最優秀的法律人才為最需要幫助的人依法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的“三最”宗旨,關注社會,服務弱者,伸張正義,開拓創新,每年都有新成果,每年都有新進步,贏得了社會的普遍讚譽,在中國慈善公益活動事業、民間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史上寫下了輝煌的篇章。

傾力扶助弱勢群體、匡扶正義、心懷社會

“中心”始終信守著“三最”的承諾,發揮武漢大學法學院師生的專業優勢,面向全國為社會弱者提供法律諮詢、訴訟代理等義務法律服務,並根據需要援助的社會弱勢群體相應設立了婦女權益部、未成年人權益部、殘疾人權益部、老年人權益部、勞工權益部和行政訴訟部。各部設部長、執行部長、專職律師,同時吸納專業成績、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及服務熱情都具備的校法學院研究生、本科生利用課餘時間在中心從事志願法律援助工作。
在中心法律專家和志願者的幫助下,許許多多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民告官”者爭得了合法的權利,走出了絕望和無助的困境。據統計,“中心”自創立至今,已義務接待當事人來訪諮詢約45000餘人次,電話諮詢約30000餘人次,回覆信件21000餘封,代理訴訟案件1600餘件,勝訴率達到75%左右。一些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具有社會公益性的案件,在“中心”的努力下,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如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殘疾大學生丁亞偉被退學一案,在殘疾人權益部的積極努力下,圓了丁亞偉的大學夢,同時,還解決了情況類似的十五名殘疾學生平等享受高等教育權利的問題。
此外,湖北省工會在“中心”設立了女職工權益保護站,開通了女職工權益諮詢熱線,由“中心”工作人員為求助者義務解答諮詢;“中心”還多次深入到中國小、各級婦聯和青少辦舉辦法律服務培訓;多次組織街頭法律宣傳教育及諮詢活動。
為了不斷開發民間法律援助資源,適時拓展法律援助視野,“中心”力求以項目促發展,近年來成功完成了以下重大項目:第一,加拿大公民社會項目“弱勢群體權利保護-權利手冊”(於2002年8月15日獲得批准,實施兩年),該項目由加拿大公民社會項目撥款,通過編寫和免費傳送公民權利手冊叢書,向中國城鄉的弱勢群體宣傳其權利。第二,歐盟人權小項目資助的“警察執法與預防侵權”培訓,項目時間為2002年11月28日到2003年7月28日,總計8個月,對警察進行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的培訓,幫助他們樹立正確執法、依法行政的意識,提高公安機關依法行政的水平,避免出現違法執法的現象,切實保護公民的權利。第三,根據2003年2月頒布的《街道法》,“中心”與武漢市洪山區珞南街道黎明社區簽訂協定正式啟動了法律進社區的“鯤鵬行動”,組織優秀學生志願者赴社區提供法律服務,包括義務法律諮詢、定期普法講座、編輯法律知識讀物免費傳送給社區居民等。第四,“
每年假期,“中心”還組織志願人員奔赴各地,開展社會調查,撰寫社會報告,向有關部門反映法治建設的問題,促進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關注社會,服務社會。

社會影響和認同

作為全國首家社會弱者權利保護機構,中心成立以來一直倍受國內外有關單位和新聞媒體的關注,在國內外獲得了很高的聲譽。幾年中,中心先後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省團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和“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等光榮稱號。2004年9月又被法務部評為“第二屆全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全國各大新聞機構都競相報導中心的事跡,日本NKN電視台和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也先後來中心進行採訪報導。
“中心”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績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獲得了廣泛的讚譽和好評,一直得到海內外熱心人士和組織的關注,來“中心”參觀訪問、交流、指導工作的國內外機構和人員絡繹不絕。2002年5月25日至26日,“中心”成功舉辦了成立十周年慶典暨民間法律援助論壇,這也是中國第一次民間法律援助論壇。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何魯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欣然為“中心”題詞;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全國青聯主席孫金龍、湖北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鄧道坤等中央、省、市領導蒞臨會議祝賀。

系列著作

為了加強民間法律援助機構的理論建設,不斷總結法律援助方面的成功經驗,更好地指導法律援助實踐,服務社會,在“中心”長期從事援助工作的專家、教授以及青年志願者們編寫了系列“社會弱者權利保護理論與實務叢書”和相關著作,如《社會弱者權利論》、《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常識》、《歐洲人權法院判例評選》、《法律文書大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讀本》、《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讀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權利手冊》、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包括《未成年人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行政訴訟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刑事被害人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婦女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勞工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已陸續出版發行。其中,“中心”編著的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百姓法律問答》系列(全套十本,包括殘疾人、外來務工人員、未成年人、下崗職工、老年人、患者、農民和個體工商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申請國家賠償、如何在公安機關執法中維護權益)在湖北省暨武漢市首屆社科普及活動周和“中心”提供法律服務時,由工作人員免費傳送,得到民眾一致好評。在理論研究方面,“中心”將進一步探索和努力,為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為中國法治之路作出更多貢獻。

成果

義務接待當事人來訪諮詢約45000餘人次,電話諮詢約30000餘人次,回覆信件21000餘封,代理訴訟案件1600餘件,勝訴率達到75%左右。

在中心法律專家和志願者的幫助下,許多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民告官”者爭得了合法的權利,走出了絕望和無助的困境。

編寫並出版“弱勢群體權利保護-權利手冊”;“警察執法與預防侵權”;“社會弱者權利保護理論與實務叢書”等理論書籍。開展法律進社區的“鯤鵬行動”,組織優秀學生志願者赴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義務法律諮詢、定期普法講座、編輯法律知識讀物免費傳送給社區居民等。

榮譽

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省團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

社會各界對“中心”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與鼓勵,各種社會榮譽也接踵而來,先後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省團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和“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等光榮稱號,2004年被法務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2005年“中心”被政府部門評為湖北省慈善之星和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5年5月,武漢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武漢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授予中心首屆“武漢市助殘自願服務先進集體”的光榮稱號。同年民政部授予中心全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先進單位稱號。美、法、德、加、日、英等國的教授學者紛紛來中心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和訪問活動。

發展歷程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成立當初,作為中國著名的人權法專家,“中心”發起人萬鄂湘教授在遍訪歐美名校後回到母校,有感於中國社會轉型期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易受侵害而公益性法律援助機構欠缺和法學院學生極少有法律實踐機會的現實,萌發了創建全國首家依託高校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的大膽構想。在萬鄂湘教授的倡議下,創立“中心”,將教學、實踐和科研融為一體的藍圖得到了當時法學院院長馬俊駒教授的鼎力支持。中國著名法學家、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德培先生、馬克昌先生、已故何華輝先生、余能斌先生等也欣然應聘擔任“中心”法律顧問,法學院一大批中青年骨幹教師也積極回響。1992年5月20日,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正式掛牌成立。武漢大學法學院的歷任院領導對“中心”的發展給予了大力的支持。2003年1月24日“中心”在湖北省民政廳正式註冊,成為湖北省第一家註冊的提供法律援助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中心”自建立之初就將“以最優秀的法律人才為最需要幫助的人依法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作為自己的宗旨。十幾年來,“中心”始終信守“三最”的承諾,面向全國為社會弱者義務提供法律服務,許許多多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而又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勞工和“民告官”者在志願者的幫助下依法討回了公道,走出了絕望和無助的困境。迄今為止,“中心”已接待諮詢約50000餘人次,回覆信件近21000餘件,電話諮詢約38000餘次,通過中心的網站提供法律意見1000餘次,代理訴訟案件達18650餘起,勝訴率達78%。“中心”還多次組織城鄉普法和調查活動。

“中心”依託武漢大學法學院而設立的事實,決定了“中心”不單純是法律援助機構,也是法學教育的實踐基地。充分利用高校所具有的專業人才優勢、強大的理論隊伍和豐富的人力資源,將法律援助這一公益性活動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起來,不僅為法律院校的學生提供了實踐的視窗,促進了法學教學方式的改革,成為培養合格法律人才的途徑,而且對法律援助作為一門專門的法律社會學學科的建立也是一種有益的探求。

部門設定

“中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及辦公室主任一人;下設六個部門:婦女權益部、未成年人權益部、殘疾人權益部、老年人權益部、勞工權益部和行政訴訟部。各部設部長、執行部長、專職律師。武漢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本科生利用課餘時間,在中心從事志願法律援助工作。

媒體報導

作為全國首家社會弱者權利保護機構,“中心”成立以來一直倍受媒體關注,在國內外獲得了很高的聲譽,全國各大新聞機構都競相報導中心的事跡,日本NKN電視台和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也先後來“中心”進行採訪報導。

學術研究

公益訴訟理論

林莉紅—法社會學視野下的中國公益訴訟(三)(中心辦公室)
林莉紅—法社會學視野下的中國公益訴訟(二)(中心辦公室)
林莉紅—法社會學視野下的中國公益訴訟(一)(中心辦公室)
中美公民環境訴訟比較研究(秦天寶)公益

關注弱者提升服務(四)(林莉紅)
關注弱者提升服務(三)(林莉紅)
關注弱者提升服務(二)(林莉紅)
關注弱者提升服務(一)(林莉紅)
民間組織合法性問題的法律學解析*(接前文)(林莉紅)

湖北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試擬稿)(林莉紅汪燕)
湖北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調查報告(林莉紅汪燕)

NGO組織之關愛弱勢群體機構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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