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燕[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汪燕[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汪燕,女,土家族,1975年7月,中共黨員,副教授,法學博士,民族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2010年6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2007年7月到湖北民族學院任教,現任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民族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湖北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兼職法律顧問、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政府重大疑難信訪案件律師顧問團兼職律師。2014年度湖北民族學院優秀教師,2014年度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承擔科研項目情況

分主持荷蘭大使館中國政府法律框架國際合作項目《中國行政行政訴訟發展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研究項目《選擇性執法及其治理研究》CLS【2012】D243

主持編寫《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法治宣傳手冊》

主持編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

主持湖北省教育廳青年項目《湖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出版著作和發表論文情況

《公共財政與憲政——民族地區公共財政法制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選擇性執法及其治理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版。

《行政合理性原則與失當行政行為》,《法學評論》2014年第5期。

《選擇性執法的法律屬性探析》,《政治與法律》,2013年第4期。

《行政執法一致性原則》,載《法學評論》,2012年第5期;

《行政承諾不作為的司法救濟研究》,載《政治與法律》,2009第9期

全文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 行政法學》,2010年第2期

《新憲政論下的政府財政權》,載《社會科學家》,2009年第10期;

《公共財政體制下民族地區社會保障權保護簡論》,載《太平洋學報》,2009年第3期;

《民族地區公共財政立法研究》,載《貴州民族研究》,2009年第2期;

《服務政府財政權建構論》,載《海南大學學報》,2010年第1期;

《社區矯正的特別法律監督制度探討》,載《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2011年第4期。

主要科研獲獎

《作為內部監督的人民監督員制度完善研究》,湖北省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2013年度三等獎。

《論行政執法一致性原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主要教學成果

湖北民族學院第二屆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研究——以湖北民族學院為例》,排名第2位。

主持2014年度校級優質課程《行政訴訟法》。

指導2篇省級優秀畢業論文。

1.

湖北民族學院第二屆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研究——以湖北民族學院為例》,排名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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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2014年度校級優質課程《行政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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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2篇省級優秀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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