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大學

歐洲中世紀大學

歐洲中世紀大學指11~17世紀歐洲各國興起的高等學府,為近代高等教育之濫觴。

基本信息

歐洲中世紀大學

大學(University)一詞源於拉丁文Uni-versitas,意為“總和”、“聯合”,即學生組織之間或學生組織與教師組織之間的聯合團體。
中世紀初期,歐洲教育為教會所壟斷。為了培養僧職人員,教會在地方興辦僧院學校,在教區設立主教學校。11世紀西歐城市興起以後,由於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以及城市反對領主的鬥爭,迫切需要能讀會寫、具有各方面知識的人才。原有的僧院學校遠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於是從11世紀起,一些城市的手工業行會和商人公會,以及市政當局,打破教會幾百年來對教育的壟斷,自發地創辦了世俗學校。學校根據城市生產、交換和社會生活的需要,開設文法和計算方面的課程,培養各方面的人才。城市學校的普遍興起,促進了城市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引起人們對古典藝術、古典哲學和研究羅馬法的興趣。這種新型學校不依靠教會,而是靠學生交納學費維持學校的經費開支。校長和教師統由行會和市政當局共同聘任。這種新型學校在中世紀得到普遍的發展和擴大。
中世紀,在西歐某些城市學校和主教學校的基礎上開始出現大學。最早的大學產生於義大利。具有代表性且影響較大的是薩萊諾大學、博洛尼亞大學和巴黎大學。薩萊諾大學設在義大利的薩萊諾,先是有一所醫學校,11世紀初成為醫學研究中心。當時,猶太人阿非利加諾來到薩萊諾,編譯希臘醫學家希波克拉底和阿拉伯的醫學著作,對醫學理論和醫療事業有很大推動。薩萊諾大學成為歐洲最早的醫科大學,1231年得到政府承認。11世紀末出現的博洛尼亞法律學校以研究法學著稱,1158年得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一世(紅鬍子)頒布敕令的保護,學生團體取得了一定的自由權利和特權地位,遂發展成為博洛尼亞大學。博洛尼亞大學的學生按照籍貫組成同鄉會,到13世紀阿爾卑斯山南北兩個同鄉會聯合起來,形成“法科大學”。這是一種學生團體的聯合,不包括教師按學科成立的組織“學科會”。此後,大學便經常與市政當局和其他市民接觸,成為獨立的市民團體。不久教師組織便與學生組織聯合,統由學生中選出的校長管理,從而確立了師生合一的大學的形式。博洛尼亞大學設有文學院和醫學院,在14世紀以前還設有神學院,最初統由法科大學校長管轄。到14世紀初,博洛尼亞大學取得獨立的審判權,成為名副其實的自治團體。法國的巴黎大學始建於12世紀末,由原巴黎聖母院大教堂學校發展而來,正式形成於13世紀初。1209年在巴黎出現了教師會組織。1215年,教師會與學生會一起得到教皇亞歷山大三世的正式承認。1231年,羅馬教皇以敕令肯定該大學的自決權。巴黎大學由主教的代理人主持,教授由教會委任,並發給薪俸。學校的管理人員不是由全體學生選舉,而是由取得博士和碩士學位的人選舉產生。全校分為 4個系,各系由公選的系主任主持。文藝係為普通教育階段,具有預科教育的性質。學生在這裡主要學習“自由七藝”(文法、修辭、倫理、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修完前 3科,可得文學士學位,全部修完後 4科,可得文學碩士學位。然後取得投考其他 3個高級專門系(神學、醫學、教會法)的資格。修完專門系的課程,才能取得博士學位。入學年齡和修學年限均無明確規定。一般修完初級和高級兩個階段,大約需要12~13年。
歐洲中世紀大學歐洲中世紀大學
歐洲中世紀大學多是自治團體。它既不隸屬於教會,又不受制於地方,保持相對獨立性,可以自由研究學術。由教授和學生共同推選校長進行管理。博洛尼亞大學類型在南歐比較普及,而巴黎大學類型則在北歐占優勢。
繼義大利和法國之後,英國創辦了牛津大學(1168)和劍橋大學(1209)(見彩圖)。14世紀,德國建立了海德堡大學,捷克建立了布拉格大學,波蘭創辦了克拉科夫大學。到1500年,全歐已有80所大學,1600年大學發展到 108所。中世紀歐洲大學的出現和發展為歐洲文藝復興、宗教改革運動作了準備,促進了各國文化和學術的發展,有利於城市的繁榮和工商業的進步,加速了國際間的文化和學術的交流,並對當時和後來的教育事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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