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橫琴新區是珠海市橫琴島所在區域。處於廣東珠海市南部,毗鄰港澳,也是東南亞和中國這個經濟活躍地區的中心。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要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

1、橫琴島概況

橫琴島是珠海市第一大島,該島位於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側,南瀕南海,與澳門三島隔河相望,最近處相距200米,距澳門機場3公里,距珠海機場約8公里,距香港41海里。全島南北長8.6公里,東西寬約7公里。2008年末,島內人口7585人,其中常住人口4203人。

2、橫琴開發歷史沿革

1992年列為省級經濟開發區

1992年,鄧小平發表南方講話後,掀起一股“全國支援經濟特區”的風潮,三山五嶽的人紛紛湧向沿海經濟特區。於當年正式掛牌、被列為省級經濟開發區的橫琴島填海造地工程搞得熱火朝天,據說當時有來自全國各地20多個省市的工程隊進駐。幾年後,這個島的面積由40多平方公里擴大到今天的86平方公里。
紅旗村是離澳門最近的村莊,正對面的澳門路環島幾乎觸手可及。因為碼頭、口岸的設定,紅旗村也是整個橫琴島的政治、經濟中心,橫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橫琴鎮政府都設在紅旗村。從1992-1994年,島上的髮廊、餐館生意很好,1996年之後就漸漸變差,在新千年到來之前,島上人們的生意變得艱難。

1998年列為珠海五大經濟功能區之一

1998年,橫琴被確定為珠海五大經濟功能區之一。翌年,珠海市又建議把橫琴開闢為旅遊開發協作區,然而規劃和各項建議遲遲未能落實,當年熱情滿懷的人們來了又走,島上終歸冷清。 珠海原市委書記梁廣大曾把橫琴島稱為“黃金寶島”。曾主張保護橫琴島上的自然環境,發展軟體產業、總部經濟、研發基地、會展產業和旅遊業。然而,由於歷任政府官員及不同政府層面對於橫琴島開發的產業布局、管轄許可權、開發主體存有爭議,有關是否要在島上發展工業、重點打造旅遊開發協作區等問題的爭論,紛紛擾擾多年仍無定論。

2004年提出建成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

2004年,廣東省曾經提出將橫琴島創建為“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 當年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確定,以“泛珠合作,粵澳為主力”方針開發橫琴,廣東省發改委還委託中投諮詢公司,為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編制項目建議書,涉及內容包括經濟區的發展定位、產業定位及向中央爭取的優惠政策等,並在2005年完成了《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的項目建議書》。但姑且不說“泛珠戰略”並未得到中央政府首肯,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願望始終沒有實現,粵省以“泛珠”概念來開發橫琴的計畫顯然很快就被中央政府自己的開發橫琴方案所取代。

2006年放棄金融特區定位

2005年9月中旬,溫家寶總理考察廣東,並如廣東省所願考察橫琴。然而溫家寶並未對諸如橫琴作為“人民幣離岸交易中心”之類的想法作任何回應,他讚嘆“這是一塊寶地”,要求先謀而後動,慎重開發、科學開發、合理開發。這無形中是對粵珠的狂想潑了一盆冷水,喧囂了一年的“橫琴熱”再次降溫。
2006年10月27日,在廣東省發改委、建設廳的主持下,由國內眾多專家學者組成的評審組,在珠海市完成了對橫琴島開發的最新規劃方案《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總體規劃設計綱要》(下稱《綱要》)的評審。根據《綱要》,橫琴島的發展總定位為國家體制科技創新試驗區、泛珠合作示範區、粵港澳功能聯動的協同區以及珠三角產業升級的策動區等;在功能選擇上,主要包括科技研發、高新產業、會議商展以及旅遊休閒四大主導功能,以及物流貿易、培訓交易、文化創意、商貿服務、生態居住等五大輔助功能。

2009年國務院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會議指出,珠海市橫琴島地處珠江口西岸,毗鄰港澳,與澳門隔河相望。推進橫琴開發,有利於推動粵港澳緊密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會議決定,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定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要通過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閒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鼓勵金融創新,實行更加開放的產業和信息化政策等,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台。會議要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廣東省加強指導和協調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明確分工,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共同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 珠海市政策研究室也表示,《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獲通過,並被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重大歷史意義不言而喻。珠海是全國首批經濟特區之一,特區範圍經80年代中期擴展後為121平方公里,主要在拱北、吉大、香洲及附近區域,這次把橫琴全島納入特區,使珠海經濟特區的總面積增加至207平方公里,而且橫琴從此成為粵港澳攜手合作的新平台,其發展大幕將被迅速拉開。珠海市政策研究室認為,橫琴無疑將成為珠海新一輪起飛的墊腳石,也將是珠海未來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

3、規劃細則(部分)

規劃依據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5.《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90)》
6.《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
7.《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引》
8.《珠海市城市規劃條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條例》
10.《珠海市環境保護條例》
11.《珠海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
12.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和技術管理規定
——上層次規劃:
1.《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2004-2020)》
2.《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3.《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集疏運網路規劃》
6.《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7.《橫琴新區城市總體規劃(2009-2020)》

規劃範圍

東隔十字門水道與澳門相鄰,南瀕南海,西臨磨刀門水道,北與珠海南灣城區隔馬騮洲水道相望,規劃總面積106.46平方公里。

發展定位

以合作、創新和服務為主題,充分發揮橫琴地處粵港澳結合部的優勢,推進與港澳緊密合作、融合發展,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範區。
——“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創新通關模式,以橫琴為載體大力推進粵港澳融合發展,聚合珠三角的資源、產業、科技優勢與港澳的人才、資金、管理優勢,加強三地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合作,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靈活、合作主體多元、合作渠道暢順的新機制,為推進粵港澳更緊密合作提供示範。
——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開放,進一步發揮香港、澳門的自由港優勢,大力推進通關制度創新、科學技術創新、管理體制創新和發展模式創新,為港澳人士在橫琴就業、居住和自由往來提供便利,大力提升國際化水平,建設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化基地,在改革開放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為珠三角“科學發展、先行先試”創造經驗。
——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根據溫總理意見刪除“和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平台。加強珠澳合作,大力吸納國外和港澳的優質發展資源,打造區域產業高地,通過高技術的轉移、擴散和外溢效應,促進珠三角和內地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和最佳化升級。拓展澳門的產業發展和教育科研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目標和任務

經過10到15年的努力,把橫琴建設成為連通港澳、區域共建的“開放島”,經濟繁榮、宜居宜業的“活力島”,知識密集、信息發達的“智慧型島”,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態島”。
——加強粵港澳在金融服務、產業政策、投融資改革等方面合作,積極探索通關模式,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合作體系;
——以全面實施CEPA框架協定為突破口,打造服務業發展的新優勢,建設以高端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
——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培育一批以實用技術和重大產品開發為主業的高技術企業,建設開放型的區域創新體系;
——以跨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推進粵港澳交通一體化發展,構建開放通達的交通運輸體系;
——完善信息網路基礎設施,構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網路體系,以信息化推動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完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創造適宜自主創新、自主創業的綜合城市環境,建設優質共享的社會服務體系;
——加強山林、海洋和濕地保護,修復近岸海域生態系統,建設多功能、複合型的自然生態體系;
——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節能減排的循環經濟體系。

發展規模與空間結構

1.發展規模:
規劃2015年人口規模為12萬人左右,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規模為28萬人左右,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100平方米。
2.空間結構:
規劃形成各具特色、緊湊發展、緊密關聯的“三片、十區”的功能布局。“三片”為商務服務片、科教研發片、休閒旅遊片。“十區”為商務服務片中的口岸服務區、中心商務區和國際居住社區;科教研發片中的教學區、綜合服務區、文化創意區、科教研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區;休閒旅遊片中的休閒度假區和生態景觀區。

道路交通規劃

1.規劃原則:
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積極引入軌道交通,合理分配城市道路、用地和空間資源,鼓勵步行、腳踏車和公共運輸出行,建設“通達有序、安全舒適、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質”的綠色交通系統。
通過高快速路、城際軌道等對外交通通道及樞紐設施的建設,積極融入粵港澳區域綜合交通一體化發展;通過較高水平的道路建設和合理的路網級配,構建系統完整、分級清晰、功能分工明確的“環網相扣”的路網系統。路網骨架包括兩條快速路和“兩橫、一縱、一環”的主幹道,各功能區輔以次幹道,共同形成幹道路網系統。
2.道路等級及寬度規定:
道路分為城市快速路、主幹道、次幹道、支路。快速路寬度60米、主幹道寬度40-50米、次幹道寬度30-40米、支路寬度15-24米。
3.軌道交通:
引廣珠城際軌道自南灣穿越馬騮洲水道進入橫琴東北部,在橫琴口岸樞紐站與澳門輕軌進行零距離換乘,向南經大橫琴山中部後向西跨磨刀門水道通往珠海機場,在長隆休閒度假區預留軌道交通往南部填海區的通道。軌道交通在橫琴境內採用地下通道形式,在中心商務區、口岸服務區和休閒度假區共設3座站點。
4.港口碼頭:
規劃在橫琴西北部臨磨刀門水道設定貨運碼頭1座,在富祥灣地區設定客運碼頭1座,結合中心商務區設定遊艇碼頭1座。
5.口岸:
根據“分線管理”的要求設定口岸及通關設施。橫琴口岸為“一線管理”;橫琴大橋進出口貨物查驗場、金海大橋進出口貨物查驗場均為“二線管理”;各輕軌站點和港口碼頭應結合功能要求和發展需要設定通關設施。
6.連澳通道:
在現有橫琴口岸通道的基礎上預留建設2條連線澳門的交通通道,分別位於中心商務區和教學區;優先建設澳門大學與澳門之間的通行通道。
7.慢行交通系統
建設連續、不間斷的步道系統,強化城市廣場和生態步行區的建設;依託城市幹道強化腳踏車廊道建設,合理規劃沿河、濱海腳踏車專用道,鼓勵腳踏車短距離出行;各地塊必須有良好的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組織。
8.靜態交通系統:
各地塊必須按其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設定足夠停車位,儘量採取立體停車場的形式,並符合圖則的要求。
公共建築及企業應自備停車場。
因建設需要,地塊性質或建築容量需進行調整時,配建停車位也須作出相應的調整。
大型公共項目、大型民用建築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應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研究,確定合理的停車配建要求。
9.地塊交通出入口:
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允許的適宜機動車開口位置或不允許開口的限制地段。交通出入口的設定應符合圖則的要求。
10.邊防執勤設施:
結合駐橫琴邊防部隊履行任務情況和執勤需求設定邊防執勤設施,保障橫琴開發後邊防環境的安全穩定。

綠地與開敞空間規劃

主要由生態綠地、防護綠地、公共綠地及廣場構成,並結合休閒、娛樂、健身等功能,構成由康體綠道系統串聯的層級豐富、功能複合、到達方便,由海岸、山峰、河流、濕地自然景觀元素與建築、廣場等人工要素共同構成的網路型格局。完善步行系統,主要包括:遊憩集會廣場、濱水地帶林蔭步道;交通集散廣場、商業步行街;人行道與行人過街通道。
1.生態綠地
包括大小橫琴山森林、二井灣濕地。禁止城市建設及工業生產對森林植被的任何破壞行為,保護森林及土壤對碳的清滌功能。
2.防護綠地
沿高速公路兩側設定30m寬的防護綠地;沿高壓燃氣管線兩側設定25~35m寬的防護綠地;澳門燃氣末站用地邊界外側設定15m寬的防護綠地。
3.公共綠地
公園:大型的綜合公園位於中部綜合服務區和富祥灣;帶狀的生態景觀型公園位於橫琴中心溝;在大小橫琴山之間留出兩條大型生態綠廊,作為聯繫大小橫琴山的生態走廊,形成豐富多彩、自然生態的公園綠地系統;在國際居住社區及位於中心溝的生活居住區內部,營造社區級的居民共享的公園綠地空間。街頭綠地
沿環島路、中心南路、中心北路主幹道兩側設定25m寬的街頭綠地,沿各次幹道兩側設定20m寬的街頭綠地,內部布置休閒健身設施,構建連續、網路狀的康體綠道網,使之成為市民日常休閒的主要場所。
4.濱海綠道
沿濱海路、環島路及海岸線地區設定20~25m寬的濱海休閒綠道,將水岸公園、戶外體育運動場地、濕地公園等串連起來,與街頭綠地、公園等公共綠地共同構築城市康體綠道,為居民及遊客提供休閒遊憩的空間。
5.其它開放空間
結合地段條件設定類型多樣、規模適當的廣場,分為地標廣場、門戶廣場、片區廣場和社區中心廣場四類。
重點考慮大小橫琴山與濱水地帶的滲透關聯,形成臨水聯山的生態開放空間;沿主要城市道路和帶狀綠化帶形成線型開放空間;沿中心溝水系形成濱水開放空間,共同構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特色鮮明的開放空間系統;各個片區內部形成各自的核心開放空間。

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公共服務設施按“市級—區級—居住區級—社區級”四個等級設定。圖則中規定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為規劃區內必不可少的基本設施,不得隨意減少數量或壓縮規模。
1.行政辦公設施
布置於中心北路南側,中心溝以北的綜合服務區中心地段,通過建設“一站式”橫琴市民服務中心,集中布局區級行政辦公設施;結合各片區開發推進居住區級行政辦公設施建設,規劃社區居委會10處,宜選址於各片區中心地段,與其它非獨立占地社區公共設施組合設定。
2.文化設施
結合文化創意區沿中心溝中段兩側、橫琴中路以東、中心北路以南地段布置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綜合文化娛樂中心等市級文化娛樂設施。結合中心溝中段的優良景觀環境,集中布局大型文化設施用地,促進文化創意要素集聚,逐步發展成為粵港澳地區重要文化創意產業基地。保護環島西南路南段東側的赤沙灣沙丘遺址等歷史文物古蹟,用地總面積2.42公頃。規劃17處社區文化服務設施,分別位於國際居住社區、高新區配套居住社區、綜合服務區、中心溝北路以北居住社區、中心南路居住社區中心地段,宜與其它非獨立占地社區公共設施組合設定。
3.體育設施
於中心溝東部、中心南路北側地段規劃綜合體育中心,建成設施配套齊全的現代化綜合體育中心,結合周邊地區公共綠地建設全民健身廣場與體育公園。保留現狀位於橫琴二橋東側東方高爾夫用地。居住區級體育活動設施建設宜結合其它公共服務設施與公共綠地組合設定。
4.醫療衛生設施
規劃建設1所市級醫院,位於中心溝東部,中心南路北側;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按以街道範圍或每3-5萬人設定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0.5-1萬人口設定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原則設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與其它公共服務設施組合設定,儘量減少獨立占地。
5.教育科研設施
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位於環島東路以東、口岸服務區以南;於中心溝東部,中心南路北側規劃成人職業學校;結合居住開發推進中、國小等教育設施建設,規劃18班國小4座,30班國小3座,36班國小2座;54班九年一貫制學校2座;36班九年一貫制學校2座;24班中學1座,36班中學2座;基本滿足橫琴近遠期基礎教育設施需求。
6.社會福利與保障設施
選擇環境條件良好,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段設定頤養院、兒童福利院和社會福利中心等市區級福利設施。有條件的居住區應設定敬老院等社會福利設施,每處敬老院可容納200-300床。規劃社會福利設施3處,其中1處安排在國際居住社區的西側組團,其餘2處用地應根據實際需求靈活安排。
7.商業服務業設施
商業用地主要布置於中心商務區中心地段,以及口岸服務區、文化創意區等產業功能片區,總用地面積63.63公頃;商業性辦公用地集中布置於中心商務區以及十字門水道以西、環島東路以東地段,總用地面積156.04公頃;服務業用地布置於富祥灣中部,環島東路南段以西地塊,用地面積55.86公頃;旅館業用地主要布置於富祥灣沿海地段、環島南路兩側部分地段、三疊泉北側地段以及中心商務區濱河的局部地段,總用地面積169.10公頃;遊樂設施用地位於富祥灣內的大橫琴山腳沿線地段,用地面積151.91公頃。

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1.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加快轉變經濟成長方式,推進可持續發展,將橫琴建設成為生態優良、環境友好的“低碳島”;加強資源集約利用,塑造宜居空間,將橫琴建設成為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生態城”;加強生態建設,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城市空間,將橫琴建設成為山水交融、和諧共生的“示範區”。
2.生態區劃
生態保護區:包括大小橫琴山、二井灣生態濕地和西北角的灘涂濕地,上牛角水庫、望天台水庫和紅旗村水庫,以及一處沙丘遺址,總計37.5平方公里。應實施干擾最小化的保護原則,除了少量的景觀設施外,禁止或控制其它一切建設開發活動。
生態控制區:包括橫琴島南部島嶼和小橫琴山以北的文化體育用地,總計19.2平方公里。在規劃控制中應加強對該類用地的合理引導,嚴格控制過量開發對該用地的破壞;可進行適度的設施建設。
生態協調區:包括橫琴島中較大面積的綠楔用地,總計3.5平方公里。嚴格控制發展規模,保護和恢復中心溝周邊區域的多樣性生態景觀。
生態建設區:除上述用地之外的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總計25.9平方公里。在生態建設區內城市建設應強調“統一規劃,合理分布,分片開發,分布實施”的原則,保持城市和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
3.主要環境保護指標
全年城市空氣品質達到Ⅱ級以上標準;水源保護區達到地表水二類水質標準;橫琴周邊近岸海域,除馬騮洲水道達到三類海水水質標準,其餘海域達到二類海水水質標準;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歷史文化保護規劃

注重將現代創新文化融入到橫琴的文化體系之中。遵循弘揚歷史文化精神內涵的原則,整合橫琴島特有的海洋歷史文化資源,在保護的前提下充分發掘與弘揚其中的精神文化內涵,促進城市文化主題的培育,增強橫琴新區居民的認同感與凝聚力。
沙丘遺址、相思瀑布和規劃的教育科研區和文化創意區是提升橫琴文化形象和生活質量的核心地段,是片區特色景觀的重要元素。應體現保護中利用的原則,充分挖掘並推介橫琴的文化特色,科學引導開發建設活動。

城市設計導引

1.三大景觀分區
結合功能管制、強度管制中對用地的劃分和控制要求,致力保持和創造海島良好的山水空間環境,以大小橫琴山為界,將橫琴新區分為海島北部、海島中部、海島南部三大景觀區。
海島北部
規劃目標:完善島北濱水岸線景觀格局,通過加強休閒服務設施配套,打造集中心商務、高新技術、科技研發、宜居社區於一體的新城風貌。
城市設計導引:強化商務辦公、服務、會展為核心功能的同時,沿馬騮洲水道引入濱水休閒生活帶及綠色開敞空間系統,建設融商業、休閒、遊憩、遊艇停泊、水上運動的場所,提升旅遊休閒、文化娛樂等功能。
海島中部
規劃目標:充分利用橫琴谷“兩山夾一谷,一水橫貫東西”的獨特自然景觀資源優勢,引入“楔形生態廊道”,加強大小橫琴山的空間秩序,建構完善的自然生態景觀格局,形成“兩山一水、群組相生、山水交融”的布局結構。
城市設計導引:中心溝匯集兩山溪流,形成若干景觀湖面。從西至東,濕地、河道、湖泊、水網,構成多樣的水體景觀,兩岸濱水建築交相輝映,增加濱水空間活力。
海島南部
規劃目標:結合大橫琴山的地形特徵,以建設具有國際影響的旅遊、休閒勝地為目標,重點發展休閒度假、商業會議度假、主題遊樂等功能,打造三個“依青山華翠,憑銀灘椰風,觀碧海滄瀾”的休閒度假區。
城市設計導引:利用現狀海灣,結合多座島嶼相連的空間布局,形成“群島相連,臨海環湖”的格局,寓意面向世界的“橫琴連珠”。
2.特色控制區
規劃中心商務區、高新技術產業區、口岸服務區、中心溝地區、島南休閒度假區五個特色控制區,提出具體的控制引導要求。
中心商務區:利用十字門的優越區位以及與對岸澳門觀光塔隔水相望的景觀條件,打造成為橫琴新區重要的門戶地區。合理控制高層建築高度、面寬和體量,強調建築界面的連續性、韻律感和層次感;保證中心商務區與小橫琴山之間的視線景觀的通透開敞;開闢濱水綠帶和步行道,營造親水、尺度宜人的濱水空間和景觀界面。
高新技術產業區:建築形式宜使用簡潔大方的幾何組合造型,體現科技與技術的結合;增強北部濱水岸線開敞空間的可達性、安全性和親水性,重點處理道路景觀界面。
口岸服務區:結合TOD土地混合開發模式,考慮不同交通方式的接駁和交通樞紐與口岸用地布局之間的關係。重點處理交通集散廣場及立體化步行系統,提供人性化、愉悅熱鬧的商務環境。
中心溝地區:以中心溝為核心,創造一條串聯一系列親水空間、可連續通行和體驗的中心溝生態景觀廊道;因地制宜地創造出以節能、節水、節材和環保為主要特徵的綠色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鼓勵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築造型創新。
休閒度假區:嚴格控制周邊環境的建築風格,突出生態環境特色;禁止任何破壞大橫琴山生態系統的建設活動,項目選址必須控制在珠海市生態環境控制線以外。

市政工程規劃

1.供水工程規劃
通過採用分質供水和強化節水方案,至2015年橫琴最高日用水量約為9.8萬噸/日,人均綜合用水量指標約為568升/(人·日),至2020年橫琴最高日用水量約為15.7萬噸/日,人均綜合用水量指標約為427升/(人·日),日變化係數均取1.15。採用分質供水技術將橫琴的供水水源分為綜合生活用水水源、中水用水水源、海水綜合利用水源和雨水利用水源。橫琴供水水源為南區水廠、補充水源為拱北水廠。在中心北路北側小橫琴山東端新建供水加壓站、高位水池各一座,水池容積1萬立方米;至2015年,供水加壓站規模5萬噸/日,占地面積1公頃;至2020年,供水加壓站規模為10萬噸/日,占地面積2公頃。
2.污水工程規劃
採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預測至2015年,橫琴污水量約為7萬噸/日;至2020年,橫琴污水量約為11萬噸/日。在大橫琴山以北地區建設橫琴污水處理廠;在大橫琴山以南地區設定3座小型污水處理站;規劃區內共設定6座污水泵站。分成三個相對獨立的系統,分別沿中心溝兩側和環島北路敷設污水乾管,由東向西沿途收集污水並最終匯入橫琴污水處理廠。
3.雨水工程規劃
設計重現期:一般地區,P=2年;較重要地區,2-3年;低洼地區、廣場、立交橋等排水較困難地帶及重要地區,P=3-5年。
雨水設施規劃:雨水調蓄池結合建築物、小區等的布局,布置在綠地和雨水排出口等地勢低洼地區,便於雨水的收集。
雨水管網規劃:採取重力排放方式,就近排入河流以及排洪渠內,雨水管道坡向儘量與道路坡向一致。雨水管道宜在道路兩側布置,雨水管起端滿足覆土1.0-1.2米。
4.供電工程規劃
負荷預測:至2020年,橫琴最大用電負荷約為50萬千瓦,負荷密度約為1.79萬千瓦/平方公里,2015年用電負荷規模按18萬千瓦考慮。
電源規劃:適度超前,加快電源建設,規劃多聯供燃氣發電項目;積極開發風能、太陽能等綠色能源;至2020年,綠色能源占本地負荷容量的20%以上。
變電站規劃:區內規劃220千伏變電站2座,分別是琴韻站(4×240兆伏安,占地面積1.33公頃)和橫琴站(4×240兆伏安,占地面積1.20公頃);規劃110千伏變電站7座。
5.通信工程規劃
用戶預測:至2020年,固定電話容量為24萬線,網路容量為13萬線,有線電視容量為7萬線,移動用戶32萬部。
電信設施規劃:合理布局通信設施,集中連片規劃電信機樓、廣播電視分中心、郵政中心局各1座;新建電信端局19座,移動基站37座,郵政所13座。
6.燃氣工程規劃
氣源和氣化率:氣源以管道天然氣為主,瓶裝液化石油氣為輔。至2020年,全島氣化率達到100%,其中管道氣占98%,瓶裝液化石油氣占2%。
燃氣場站規劃:規劃橫琴燃氣首站作為中海油天然氣接收站,占地面積為1.65公頃;規劃澳門末站為澳門提供天然氣氣源,占地面積為1公頃;規劃橫琴門站作為橫琴本地天然氣氣源,占地面積為1.2公頃。規劃3座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占地面積均為2500平方米。
7.供熱工程規劃
熱源:橫琴島熱源為多聯供燃氣能源站,規劃設定6座集中供冷站。
供熱管網:
北部線:主幹管線從能源站出發向北,供應高新技術產業區企業用熱,管線考慮DN400雙管布置。
中部線:主幹管線從能源站出發,沿中心北路向東,沿途供應南北方向的熱(冷)用戶(考慮DN600雙管布置),至蓮花大橋後,分南北兩條分別供應中心商務區和休閒度假區(考慮DN400單管布置)。
南部線:主幹管線從能源站出發,沿環島西路向南,管線考慮DN250單管布置。
8.環衛工程規劃
垃圾收運規劃:採用封閉式垃圾自動收集系統。在全島中心密集區設定9個封閉式生活垃圾收集中心,每個占地約1000-2000平方米。在封閉式收集系統建設過程中,規劃建設8座臨時垃圾收集站,負責收集生活垃圾。另在其它區域設定7座小型垃圾收集轉運站,負責收集旅遊區及工業區的生活垃圾,遠景改造成封閉式收集系統的生活垃圾收集中心,實現生活垃圾封閉式收集系統全島覆蓋。垃圾清運實現機械化,優先採用垃圾壓縮車。
公共廁所規劃:規劃設定42座公共廁所,主要分布在密集的人口居住區、商業密集區、旅遊區以及部分工業區,在旅館業區不設定獨立的公共廁所。
9.工程管線綜合規劃
管線敷設方式:地下敷設,分為直埋式和綜合管溝兩種形式。雨水、污水、燃氣等工程管線採用直埋敷設;電力、電信、供水、垃圾管道、供熱(冷)管道等工程管線,在不同路段分別採用直埋或綜合管溝敷設。
綜合管溝規劃:規劃以建設幹線綜合管溝和纜線綜合管溝為主。管線在地下直埋敷設時的排列順序和管線間的水平淨距應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和《珠海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的要求。管線交叉敷設時,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順序為:電力管線、電信管線、真空垃圾管、熱力管線、燃氣管線、供水管線、雨水管線、污水管線,各種管線不得上下平行重疊埋設。管線交叉時的最小垂直淨距,應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的要求。工程管線豎向位置發生矛盾時,按下列規定處理:(1)壓力管線讓重力自流管線;(2)可彎曲管線讓不易彎曲管線;(3)分支管線讓主幹管線;(4)小管徑管線讓大管徑管線。

城市防災規劃

1.防震規劃
避震疏散場地:將島內公園、廣場、運動場、學校操場、河濱及附近農田、綠地作為避震疏散場地。合理組織疏散通道,使避震疏散場地服務半徑小於500米,並保證每人不小於4平方米的避震疏散場地。避震疏散通道:規劃橫琴島內快速路、主幹道等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並保證兩側建築倒塌後有7-10米的通道。生命線系統:包括政府機關、供水、供電、通訊、交通、醫療、救護、消防站等。要求生命線系統的工程按各自抗震要求施工,並制定出應急方案,保證地震時能正常運行或及時修復。
2.防洪(潮)工程規劃
防洪標準:防洪(潮)按100年一遇設防,並用200年一遇水位校核。山洪防治標準為50年一遇設防,海堤及水閘不低於10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設防。防洪(潮)堤要求:地坪最低控制高程按防洪潮水位(百年一遇黃基潮位3.07米)加0.6米安全超高設計,即地坪最低控制高程為3.7米;暫時無法達到此標準的區域,其江(河)、海堤堤頂高程按設計洪潮水位加1.5米安全超高計。城市建設區的地面高程,應達到防禦百年一遇的洪潮水位以上的規劃高程。
3.排洪系統規劃
共設定北區排洪系統、中心溝排洪系統、東南區排洪系統、西南區排洪系統等四個排洪系統。其中,中心溝排洪系統為橫琴島排洪系統的主體工程。每個排洪系統由山腳截洪溝和排洪渠(含部分規划水系)組成。中心溝東西兩側各設定一座水閘,共兩座水閘,其它區域考慮到親水岸線的建設不設定水閘。
4.消防工程規劃
至2020年,共設定普通消防站5座,水上消防站1座。接到報警後消防車能5分鐘到達責任區前沿。消防栓間距不超過120米,保護半徑為150米,道路寬度超過60米時,在道路兩邊設定消火栓,並靠近十字路口。消防車通道規劃與城市道路規劃相結合。消防供水與生產及生活供水管道系統合併。消防供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沿道路設定。
5.人防工程規劃
按國家一類人防重點城市標準設防。戰時留城人口按總人口的30%計算,人均人防工程面積為1.5平方米,至2020年,人防總面積應達到12.6萬平方米。人防工程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專業工程隊的設定結合各專業特點;保證戰時進出方便快捷。醫療救護工程以防護體系為單元布置在交通便利地區;人員隱蔽工程儘量靠近人員集中地區。

空間管制規劃

1.四區劃定
禁建區:範圍包括大、小橫琴山以及二井灣紅樹林濕地,同時將磨刀門水道與馬騮洲水道交界處的灘涂濕地也納入禁建區範圍內,總計面積約5620公頃。
限建區:範圍包括中心溝內各組團間的彈性綠地,大、小橫琴山與城市建設用地間的緩衝區等發展儲備用地和沙丘遺址等歷史文化保護區,總計面積約2236公頃。
已建區:範圍主要包括橫琴鎮鎮區、三塘村、四塘村、橫琴醫院、橫琴中學、橫琴口岸、銀鑫花園、石博園、東方高爾夫以及中海油廠區等,總面積約1016公頃。
適建區:範圍包括“三片十區”中的大部分城市功能區,總面積約為1774公頃。
2.五線管制
綠地綠線:主要包括大小橫琴山、二井灣生態濕地和大小芒州西北角的灘涂濕地等生態綠地以及城市公共綠地和生產防護綠地。
歷史文物保護紫線:主要包括沙丘遺址地區。
水域岸線藍線:主要包括橫琴島四周的水道、濕地,中心溝主河道、上牛角水庫、望天台水庫以及紅旗水庫等。
公共服務設施橙線:包括規劃區內的行政辦公用地;圖書館、劇院等文化設施用地;體育場館、體育訓練場地;醫院、衛生防疫站等醫療衛生用地;高等學校、中國小、成人與業餘學校等教育科研用地;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城市基礎設施黃線:包括規劃區內的城市軌道交通線、站;城市交通綜合換乘樞紐;城市交通廣場;公共汽車首末站等城市公共運輸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轉運站;高壓線走廊;排洪溝等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市政基礎設施的控制界線。

橫琴島建設澳大新校區

國務院同意澳門大學遷址珠海橫琴島,並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對新校區實施管轄。
澳門大學新校區島上占地超1平方公里。據澳門大學介紹,橫琴島的澳大新校區,初步計畫占地1至1.4平方公里,建築面積約100萬平方米,擬採取封閉式管理。據了解,澳門大學是澳門第一所大學,由東南亞等地知名人士資助開辦,1981年3月成立,原名私立東亞大學,後轉為公營,1991年正式易名為澳門大學。澳門大學現有六千多名學生,除本地學生外,亦面向港台、內地招生。澳大擬在橫琴建設的新校區位於橫琴島東部,將設定6至9個學院,建成後最終規劃規模為1.5萬人。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健表示,澳門特區對橫琴島澳大新校區實施管轄的問題上,仍有很多細節工作需要深入研究,例如口岸設定、出入境管理等。搬遷澳大是珠三角規劃綱要中粵港澳合作項目之一。據媒體報導,中央初步決定,將橫琴島上約5平方公里的土地作為粵澳合作項目地。珠海橫琴島管委會表示,有關橫琴島開發和澳門大學新校區的進展步伐自2009年5月中下旬以來明顯加快。目前涉及澳大新校區的征地協調工作已接近尾聲,可望於今年十月份前全面清場所涉土地,並交付規劃部門進行開發前期的規劃設計,但所涉賠償和換地等後續工作仍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
法理依據
中央授權特別行政區在本身行政管轄範圍之外的土地上實施管轄,已有先例。
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在位於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範圍內實行全封閉管理,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及使用期限由國務院決定。在港方口岸區實施香港法律,並由香港執法人員管理。根據上述《決定》,香港特區立法會隨後制訂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就有關管轄作出了細則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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