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指經常居住在某一地區的人口。它包括常住該地而臨時外出的人口,不包括臨時寄住的人口。常住人口為國際上進行人口普查時常用的統計口徑之一。

基本信息

相關介紹

常住人口為國際上進行人口普查時常用的統計口徑之一。常住人口=現有常住人口+暫時外出人口。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規定,常住人口不僅指常住在普查區內並登記了長住戶口的人,而且還包括普查期間無戶口或戶口在外地而住本地1年以上的人,但不包括在本地登記為常住戶口而離開本地1年以上的人。

常住人口指實際經常居住在某地區一定時間(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規定,主要包括:除離開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戶籍人口;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離開戶口地半年以上而調查時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調查時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登記常住戶口,如手持戶口遷移證、出生證、退伍證、勞改勞教釋放證等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的人,即所謂“口袋戶口”的人。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使用的常駐人口=戶口在本轄區人也在本轄區居住+戶口在本轄區之外但在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待定(無戶口和口袋戶口)+戶口在本轄區但離開本轄區半年以下的人。

基本含義

常住人口:全年經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而且經濟和生活與本戶連成一體的人口。外出從業人員在外居住時間雖然在6個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帶回家中,經濟與本戶連為一體,仍視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戶連成一體的國家職工、退休人員也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現役軍人、中專及以上(走讀生除外)的在校學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親、看病等)且已有穩定的職業與居住場所的外出從業人員,不算家庭常住人口。

分類信息

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經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而且經濟生活與本戶連成一體的人口。外出從業人員在外居住時間雖然在6個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帶回家中,經濟與本戶連為一體,仍視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戶連成一體的國家職工、退休人員也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現役軍人、中專及以上(走讀生除外)的在校學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親、看病)且已有穩定的職業與居住場所的外出從業人員,不應當作家庭常住人口。具體調查時,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人口登記為常住人口:

(一)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並已在本鄉、鎮、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

(二)已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調查時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鄉、鎮、街道,調查時在國外工作或者學習,暫無常住戶口的人。

常住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但已離開本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戶口所在地只登記人數,不計入戶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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